美国——对原产于韩国的一兆或以上动态随机存储器实施反倾销税(DS99) 1
事实背景 3
目录前言 4
专家小组程序 4
各方对裁定和建议的要求 5
专家小组的裁定 5
一、第353.25(a)(2)(ⅱ)和(ⅲ)节与《反倾销协定》第1 1.2条的一致性 5
二、《第三次复审最终结果》与《反倾销协定》第11.2条的一致性 14
三、没有主动发起损害复审与《反倾销协定》第11.2条的一致性 14
四、《反倾销协定》第2.2.1.1条 15
五、《反倾销协定》第6.6条 18
六、《反倾销协定》第5.8条 20
七、韩国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提出的主张 21
结论和建议 22
事实背景 22
墨西哥——对原产于美国的高果糖玉米糖浆实施反倾销调查(DS132) 23
专家小组程序 26
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提起的争端 26
此前各方关于相同或有关事项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诉讼 27
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分析 28
一、所指控的申请中信息的不充分性 28
二、所指控的发起公告的不充分性 32
三、指控的对证据的准确性和足够性审查的不充分性与指控的证实发起调查是正当的证据的不充分性 35
四、在损害威胁裁定中对倾销进口产品影响的审查 42
五、以对国内产业整体审查为依据的损害威胁裁定 50
六、进口实质增加可能性的裁定 55
七、进口增加可能性的裁定(第21.5条诉讼) 59
八、对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可能影响的分析(第21.5条诉讼) 68
九、实施临时措施的期限 72
十、没有根据《反倾销协定》第10.2条作出裁定 73
十一、根据第12条提出的主张 76
结论和建议 76
美国——《1916年反倾销法》(DS1 36,DS1 62) 79
案情简介 81
美国《1916年反倾销法》 83
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 83
一、专家小组审理反对《1916年反倾销法》本身的主张的管辖权 84
二、法律的强制性和任意性 90
三、《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对《1916年反倾销法》的适用性 94
四、《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1条和第6.2条,《反倾销协定》的某些条款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4条 100
五、第三方权利 101
六、《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4条和第11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4条 103
裁定和结论 104
美国——对原产于韩国的不锈钢板和不锈钢片实施反倾销措施(DS179) 107
事实背景 109
专家小组程序 111
各方对裁定和建议的要求 112
专家小组的分析 113
一、所指控的对某些国内市场价格进行“双重货币兑换”的问题 113
二、对未付款销售的处理 126
三、多重平均 139
四、韩国提出的其他主张 149
专家小组的结论和建议 150
美国——对原产于日本的热轧钢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DS184) 153
事实背景 155
专家小组程序 156
专家小组的裁定 157
上诉机构程序 158
实施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定 159
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分析 159
一、《反倾销协定》第2.1条:正常贸易过程 159
二、《反倾销协定》第3.1条和第3.4条:美国的“受控生产条款” 170
三、《反倾销协定》第3.5条:因果关系和非归因于 178
四、《反倾销协定》第6.8条:使用“可获得的事实” 183
五、《反倾销协定》第9.4条:计算所有其他税率 194
六、指控的初步紧急情况裁定的违反 199
七、有条件的上诉 211
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结论与建议 212
美国——对原产于印度的钢板实施反倾销措施(DS206) 215
事实背景 217
专家小组程序 218
实施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219
各方对裁定和建议的要求 219
专家小组的裁定 220
概述 220
一、美国商务部在所涉反倾销调查中使用可获得的事实,是否违反了《反倾销协定》第6.8条和附件Ⅱ 221
二、《1930年关税法》(及其修正案)第776(a)节、第782(d)节和第782(e)节是否违反了《反倾销协定》第6.8条和附件Ⅱ 235
三、最终措施是否符合《反倾销协定》第2.2条、第2.4条和第9.3条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1条和第6.2条 242
四、美国商务部是否违反了《反倾销协定》第15条 243
五、结论和建议 247
美国——《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DS217,DS234) 249
事实背景 251
专家小组程序 253
上诉机构程序 254
仲裁程序 255
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 256
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分析 256
一、《反倾销协定》第5.4条和《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1.4条 256
二、《反倾销协定》第8.3条/《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8.3条:价格承诺 264
三、援引《反倾销协定》第15条的规定,必须有实际的证据 268
四、《反倾销协定》第18.1条和《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2.1条 270
五、《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4条、《反倾销协定》第18.4条、《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2.5条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3.8条 288
六、《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9.2条 288
上诉机构的裁定和结论 292
美国——对原产于日本的防腐碳素钢平板轧材实施定期废止复审(DS244) 293
事实背景 295
上诉机构程序 296
专家小组程序 296
专家小组的分析 297
一、适用于自行发起定期废止复审的证据标准 297
二、定期废止复审中的微不足道(de minimis)标准 303
三、定期废止复审中的累积 309
上诉机构的分析 312
一、能对《定期废止政策公告》本身提出质疑吗 312
二、日本根据《反倾销协定》第11.3条提出的特定主张 319
三、美国商务部在作出可能性裁定时考虑的因素 335
四、《反倾销协定》第18.4条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4条 340
专家小组的结论和建议 341
上诉机构的裁定和结论 342
后记:美国与WTO反倾销争端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