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部分 释义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4
第三章 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28
第四章 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39
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47
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51
第七章 法律责任 61
第八章 附则 92
第二部分 附录 97
附录一: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7
有关法律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一些规定 110
附录二: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18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124
附录三: 133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议案 133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 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 140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53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58
关于居民身份证法等三个法律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意见的汇报(节选) 161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的意见 16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169
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