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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卫辑校
  • 出 版 社:上海法学编译社
  • 出版年份:1932
  • ISBN:
  • 页数:870 页
图书介绍:

第一 关于法院组织者 1

法院编制法 1

第一章 审判衙门通则 1

第二章 删 2

第二章 地方审判厅 2

第四章 高等审判厅 4

第五章 大理院 5

第六章 司法年度分配及事务 6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8

第八章 审判衙门之用语 9

第九章 判断之评议及决议 10

第十章 庭丁 11

第十一章 检察厅 12

第十二章 推事及检察官之任用 15

第十三章 书记官及翻译官 18

第十四章 承发吏 20

第十五章 法律上之辅助 21

第十六章 司法行政之职务及监督权 21

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检察厅编制大纲 23

暂行各县地方分庭组织法 24

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 25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 27

东省特别法院配置检察官办事权限大纲 29

东省特别区域地方分庭设置地点暨管辖区域 29

最高法院组织法 30

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组织条例 32

各省高等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33

关于取消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办法 36

改进蒙古司法办法大纲 36

武汉临时商事法庭条例 37

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 40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 46

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 48

反省院条例 53

首都反省院组织条例 55

甘肃法院试办巡回审判章程 56

第二 关于司法行政者 59

国民政府司法院组织法 59

国民政府司法院书记官暂行任用规则 61

国民政府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 61

扩充法院监所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 63

收回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 64

司法院司法行政部组织法 65

法官训练所章程 68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 70

公务员惩戒法 72

第一章 通则 72

第二章 惩戒处分 72

第三章 惩戒机关 74

第四章 惩戒程序 74

第五章 惩戒处分与刑事裁判之关系 76

第六章 附则 76

司法官官俸暂行条例(附表) 76

司法官官俸发给细则 81

司法官官等条例(附表) 83

法院书记官官俸暂行条例(附表) 85

承发吏等级薪金章程 89

修正承发吏职务章程 90

承发吏惩奖章程 93

第一章 通则 93

第二章 惩戒 95

第三章 奖励 96

第四章 附则 97

监所职员官俸暂行条例(附表) 97

学习候补推事检察官津贴暂行规则 100

法院学习候补书记官津贴暂行规则 101

监所委任待遇职员津贴暂行规定(附表) 102

湖南各级法院雇员服务及等级规则 104

高等考试司法官律师考试条例 106

普通考试法院书记官考试条例 108

高等考试监狱官考试条例 109

普通考试监狱官考试条例 111

特种考试监所看守考试条例 113

学习推事检察官学习规则 114

承发吏考试任用章程 115

第一章 考试 115

第二章 学习 117

第三章 任用 117

第四章 附则 118

司法官由京赴任暨调任转任由所在地方赴任程限表 118

司法院职员给假规则 121

司法行政部职员给假规则 122

江苏各级法院职员给假规则 123

国民政府司法院处务规程 125

第一章 总则 125

第二章 秘书处 126

第三章 参事处 128

第四章 服务 128

第五章 附则 130

司法行政部处务规程 130

第一章 通则 130

第二章 职务分掌 131

第三章 处务程序及权责 136

第四章 文件收发及编存 137

第五章 部务会议 138

第六章 勤务及考核 139

第七章 附则 140

最高法院处务规程 140

第一章 总则 140

第二章 民刑事庭 142

第三章 书记室 144

第四章 附则 146

最高法院检察署处务规程 147

第一章 总则 147

第二章 检察官 148

第三章 书记室 148

第四章 附则 150

最高法院检察署组织及各种职员员额配置一览表 150

各省高等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152

地方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153

地方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155

县知事疏脱人犯扣俸修监章程 157

县长办理盗匪案件考绩暂行条例 158

新法制施行条例 161

高等地方各审检厅缮状处规则 161

罪犯乘车减价暂行办法 169

罪犯乘车减收半价凭证暨押送人员回程乘车减价凭证填用办法 170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 174

中华民国与各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办法 175

裁彻交涉署善后办法 176

司法印纸规则 177

司法状纸规则 179

国民政府司法部暂行部内会计章程 180

第一章 总纲 180

第二章 簿据种类及系统 181

第三章 簿记程序 183

第四章 会计科目 183

第五章 会计职掌 184

第六章 预算计算与决算 185

第七章 附则 186

法官初试暂行条例 187

第一章 总纲 187

第二章 典试委员会 188

第三章 甄录试及初试 189

第四章 附则 190

法官初试典试委员会典试规则 190

法官初试典试委员会办事细则 192

法官初试试场规则 193

法官初试监试规则 195

法官初试事务处规则 196

法官训练所学员暑期实习办法 197

各地反省院训育主任工作成绩考核办法 198

反省院训育主任工作大纲 199

禁烟罚金充奖规则 201

二成戒烟经费支销办法 202

司法官任用迥避办法 203

法院监狱看守所办理司法统计考成规则 204

公务员交代条例 207

司法行政部所属各机关公务员交代条例施行规则 209

司法官审查委员会规则 210

审查法官资格及成绩办法 212

司法官任用暂行标准 216

司法官审查委员会规则 221

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 223

视察各省区司法规程 225

第三 关于民事者 227

已嫁女子追溯继承财产施行细则 227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228

田房押款合同公式 230

登记通例 231

地方审判厅暨兼理司法县公署登记处规则 234

不动产登记条例 235

第一章 总纲 236

第二章 登记簿册 237

第三章 登记程序 238

第一节 通则 238

第二节 所有权登记程序 246

第三节 所有权以外权利登记程序 248

第四节 涂销登记程序 251

第四章 登记费 253

第五章 附则 255

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细则 255

第一章 登记簿册 256

第二章 登记程序 260

第三章 附则 264

声请登记程序略说 265

不动产登记办理次序 267

登记簿册及用纸格式(附登记用纸须知) 272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例 302

共同人名簿记载例 318

不动产登记声请书记载例 319

不动产登记保证书记载例 336

法律适用条例 339

第一章 总纲 339

第二章 关于人之法律 339

第三章 关于亲族之法律 340

第四章 关于继承之法律 341

第五章 关于财产之法律 341

第六章 关于法律行为方式之法律 342

第七章 附则 342

法人登记规则 342

法人登记簿册格式(附训令) 348

印花税暂行条例 358

内地外国教会租用土地房屋暂行章程 365

民事涉外案件报部办法 366

登记处指定调查员及征收费用规则 367

第四 关于刑事者 371

番例条款 371

前清理藩院则例 386

没收物品处分规则 386

枪毙规则 387

私盐治罪法 388

缉私条例 389

出版法 390

第一章 总则 390

第二章 新闻纸及杂志 391

第三章 书籍及其他出版品 393

第四章 出版品登载事项之限制 393

第五章 行政处分 394

第六章 罚则 395

军用检炮取缔条例 396

妨害内债信用惩罚令 397

政治犯大赦条例 398

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箄标准条例 399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400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施行条例 402

暂行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 403

共产党人自首法 404

憨治土豪劣绅条例 405

处理逆产条例 407

惩治盗匪暂行条例 408

盗匪案件适用法律暂行细则 411

惩治绑匪条例 412

党员背誓罪条例 413

禁烟法 414

第一章 总纲 414

第二章 禁烟机关 414

第三章 科刑 415

第四章 附则 416

禁烟法施行规则 417

第一章 总纲 417

第二章 禁种 417

第三章 禁运 418

第四章 禁售 419

第五章 禁吸 419

第六章 附则 420

贩运人口出国治罪条例 420

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处理前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判决期满送内地惩办刑事案件规则 421

第五 关于商事者 423

公司注册暂行规则 423

第一章 通则 423

第二章 规费 425

第三章 注册时呈请办法 426

第四章 呈请后注册办法 431

第五章 附则(附表一二三四五) 432

公司注册暂行规则补充办法 438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取缔暂行办法 440

船舶法 440

第一章 通则 441

第二章 船舶检查 443

第二章 船舶丈量 444

第四章 船舶国籍证书 445

第五章 罚则 446

第六章 附则 447

船舶登记法 448

第一章 总则 448

第二章 所有权登记程序 453

第三章 抵押权及租赁权登记程序 455

第四章 注销登记程序 457

第五章 登记费 458

第六章 附则 459

商标法 460

商标法施行细则 465

查验商标注册证暂行章程 478

商会法 479

第一章 总则 480

第二章 设立 480

第三章 会员 482

第四章 职员 483

第五章 会议 484

第六章 经费及会计 485

第七章 解散及清算 485

第八章 商会联合会 486

第九章 附则 487

商会法施行细则 487

工商同业公会法 491

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493

商事公断处章程 495

第一章 总则 495

第二章 公断处之组织 495

第三章 职员之选任及任期 496

第四章 公断处之权限 497

第五章 公断程序 498

第六章 职负之制栽 498

第七章 附则 499

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 499

第一章 总则 499

第二章 公断处职员之选任 500

第三章 公断处之权限 501

第四章 公断处职员之权限报酬及制栽 502

第五章 公断程序 504

第六章 附则 507

破产法案 508

第一编 实体法 508

第一章 总则 509

第二章 破产债权 512

第三章 破产财团 512

第四章 破产之效力 516

第二编 程序法 523

第一章 总则 524

第二章 破产之宣告 528

第三章 破产债权之呈报及调查 531

第四章 破产财团之管理及变价 534

第五章 破产之完结 539

第一节 分配 539

第二节 强制和解 543

第三节 破产之废止 549

第六章 复权手续 550

第三编 罚则法 551

交易所法 553

第一章 设立 553

第二章 组织 553

第三章 经纪人及会员 554

第四章 职员 556

第五章 买卖 557

第六章 监督 558

第七章 罚则 559

第八章 附则 560

交易所法施行细则 561

交易所税条例 568

取缔华商向外国注册挂号办法 569

商业注册暂行规则(附簿式) 570

第一章 通则 570

第二章 注册时呈请办法 572

第三章 呈请后注册办法 574

第四章 附则 576

银行法 579

银行注册章程 588

商品检验暂行条例 589

武汉临时商事法庭理债标准 591

总理遗像准作商标限制办法 593

公司登记规则 594

第一章 通则 594

第二章 规费 595

第三章 呈请程序 597

第四章 附则 601

第六 关于民事诉讼者 603

修正诉讼费用规则 603

华洋诉讼办法 607

审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 607

审理无约国人民民刑诉讼须知 608

贴用司法印纸办法摘要 609

征收诉讼费用注意事项 613

民事调解法 615

民事调解法施行规则 618

处理民事调解应注意事项(附训令) 619

司法印纸规则(原文见第二关于司法行政类) 620

非讼事件征收费用暂行规则 621

广西各级法院民事勘费暂行规则 622

管收民事被告人规则(附书式) 623

司法机关依印花税暂行条律科罚及执行规则 626

东省特别区域本票印纸规则 626

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监护处办事暂行规则 628

第一章 总则 628

第二章 监护程序 629

第一节 监护之设立 630

第二节 监护人之权利及责任 631

第三节 监护之撤销 634

第三章 保佐程序 635

第四章 关于监督管理人之事项 635

第七 关于刑事诉讼者 637

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637

处刑命令暂行条例 640

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章程 642

第一节 总纲 642

第二节 逮捕人犯 644

第三节 搜索证据 646

第四节 护送人犯 648

第五节 取保传人 650

第六节 检验尸伤 651

第七节 接收呈词 651

第八节 附则 652

增定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章程 652

检察厅指挥司法警察证暂行细则 654

香港交解华人逃犯章程 655

审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原文见第六关于民事诉讼类) 655

审理无约国人民民刑诉讼须知(原文见第六关于民事诉讼类) 655

刑事诉讼费用负担准则 655

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 657

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施行细则 662

再核前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刑事判决规则 663

第八 关于兼理诉讼者 665

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665

第一章 通则 665

第二章 管辖 665

第三章 回避 665

第四章 诉讼 666

第五章 讼费 667

第六章 拘传 667

第七章 管收保释 668

第八章 协助 668

第九章 证人及鉴定人 669

第十章 审判 669

第十一章 上诉 671

第十二章 判决之执行 673

第十三章 附则 674

修正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674

邻县上诉暂行简章(附令文) 676

覆判暂行条例 676

县知事疏脱人犯扣俸修监章程(原文见第二关于司法行政类) 680

县长办理盗匪案件考绩暂行条例(原文见第二关于司法行政类) 680

第九 关于行政诉讼者 681

行政诉讼法 681

第一章 行政诉讼之范围 681

第二章 行政诉讼之当事人 682

第三章 行政诉讼之程序 682

第四章 行政诉讼裁决之执行 685

附则 685

诉愿法 686

诉愿案件送达书类办法(附训令) 688

第十 关于执行者 691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 691

第一章 总则 691

第二章 动产执行 693

第三章 不动产执行 697

第四章 其他执行 703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及假执行 704

第六章 附则 709

第十一 关于监所者 711

监狱官制 711

监狱规则 712

第一章 总则 712

第二章 收监 714

第三章 监禁 715

第四章 戒护 715

第五章 劳役 716

第六章 教诲及教育 718

第七章 给养 718

第八章 卫生及医治 719

第九章 接见及书信 720

第十章 保管 720

第十章 赏罚 721

第十二章 赦免及假释 723

第十三章 释放 724

第十四章 死亡 724

附则 725

监狱处务规则 725

第一章 通则 725

第二章 典狱长 726

第三章 看守长 727

第四章 会议 731

第五章 附则 732

看守所暂行规则 732

第一章 总纲 732

第二章 职掌 733

第三章 各项表册及遵守事项 734

第四章 入所及出所 735

第五章 衣食 736

第六章 书信 737

第七章 接见 737

第八章 送入品 738

第九章 惩罚 738

第十章 检束 738

第十一章 习业 739

第十二章 卫生及医治 740

第十三章 死亡 740

第十四章 附则 741

监狱参观规则 741

监狱经费保管规则 743

监狱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士处务规则 744

第一章 教诲师之职务 744

第二章 教师之职务 746

第三章 医土之职务 746

第四章 药剂士之职 748

第五章 附则 748

旧监作业办法(附训令) 749

监犯外役施行细则 750

第一章 通则 750

第二章 管理 751

第三章 宿食 753

第四章 附则 754

假释管束规则(附证书式) 754

假释者须知事项 758

修正旧监狱呈请假释办法(附训令) 759

出狱人保护事务奖励规则 760

解剖尸体规则 761

修正县监所协进委员会暂行章程 763

在监人物品保管办法 766

监狱慈惠费管理办法 766

在监人金钱保管办法 768

监所看守训练规则 770

监犯保外服役暂行办法 771

狱务研究所章程 773

监狱官练习规则 775

实施监犯教育办怯(附训令) 776

第十二 关于律师及会计师者 779

律师章程 779

第一章 职员 779

第二章 资格 779

第三章 证书 780

第四章 名簿 780

第五章 义务 781

第六章 公会 782

第七章 惩戒 784

附则 785

甄拔律师委员会章程 785

律师登录章程(附簿式) 787

律师惩戒委员会规则 789

第一章 组织 789

第二章 审查及评议 789

第三章 声明不服及执行处分 791

第四章 覆审查律师惩戒委员会 792

第五章 附则 792

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 793

上海律师公会暂行会章 794

第一章 总则 794

第二章 资格 794

第三章 入会及退会 794

第四章 职员及选举 795

第五章 会议 796

第六章 职务 797

第七章 权利义务 798

第八章 公费 799

第九章 风纪 801

第十章 礼节 801

第十一章 附则 802

会计师条例 802

会计师条例施行细则 807

会计师审查规则 808

会计师服务细则 809

第一章 总则 810

第二章 权限 810

第三章 行使职务程序 812

第四章 司法待遇 814

第五章 制服及证章 815

第六章 附则 816

会计师惩戒委员会组织章程 816

第十三 其他 819

法庭旁听暂行规则 819

最高法院拟定各省法院移送卷宗办法 820

司法院特许私立法政学校设立规程 821

司法院监督国立大学法律科规程 822

司法官署公文书暂行程式条例 824

司法行政部文卷保存规程 826

第一章 总则 826

第二章 编配 826

第三章 档案档册 833

第四章 归档编卷及索隐登记 833

附则 834

国民政府司法院公报规程 835

推事检察官书记官律师服制条例(附图) 837

会计师制服证章图式 838

司法行政部统计年表填载方法 839

第一 总纲 839

第二 各法院设置一览表 840

刑事统计年表填载方法 842

第一 总纲 842

第二 侦查事项年表 844

第三 刑事第一审案件年表 844

第四 刑事案件自诉年表 844

第五 刑事第二审案件年表 844

第六 刑事第三审案件年表 845

第七 刑事抗告审案件年表 845

第八 刑事覆判审案件年表 846

第九 刑事再审案件年表 846

第十 刑事缓刑案件年表 846

第十一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年表 846

第十二 罚金执行统计年表 847

第十三 死刑徒刑拘役执行统计年表 848

第十四 刑事确定案件被告人年表 849

诉讼存款月报表暂行造报办法 863

司法行政公报规则 864

各省司法机关二十一年度经征留院法收编制收支概算办法 866

禁烟罚金充奖成数表造报办法 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