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收立法 1
第一节 清理欠税怎能没有冻结措施——按照现有法律税务机关无权冻结欠税人的银行存款 1
第二节 谁说省以下税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作为补税依据 13
第三节 谁划缴了我的银行存款——税务机关划缴、冻结银行存款应向纳税人送达相应文书 36
第四节 民办学校到底要不要缴税 45
第五节 应如何解决税务机关留置送达难的问题——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有关送达规定评析 64
第二章 税收执法 75
第一节 失踪户、走逃户的税款应如何追缴——应向谁追缴已被吊销的企业的税款 75
第二节 应如何处理已注销的企业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94
第三节 全国十大税案——福建903骗税案件的行为主体是如何确定的——外国公司未经工商登记,直接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主体应如何确定 104
第四节 在规定期内发现的偷税案件为什么不能处罚 119
第五节 查补案件能否直接改变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税务机关轻易改变征收方式,纳税人被无故多补税款76万元 124
第六节 乡镇一级税务分局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 133
第七节 被税务局强制划缴的存款如何能顺利退还纳税人——税务机关能否对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41
第八节 在申报破产债权期限之后发现的欠税能否优先受偿 155
第三章 税收司法 170
第一节 纳税人讨说法的“门槛”是否应该降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评析 170
第二节 偷税等税收违法犯罪案件能否先处罚后移送——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款评析 185
第三节 共和国第一大税案——金华税案的主犯为何能够被送上断头台 202
第四节 人民法院能否对全国十大税案——大连康大船务公司偷税案的责任人再判处900万罚金——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能否再对其责任人判处一倍以上罚金 213
第五节 在复议和诉讼期限内不能强制执行被拖久的税收罚款吗 226
第六节 已办理税务登记未申报算不算偷税 234
第七节 怎样才能有效防止“红头文件”不再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红头文件”亟待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242
第八节 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都应予以撤销 254
第九节 在账上不作销售收入的以物易物的行为能否定性偷税——税务申诉制度亟待建立 264
主要参考书目 283
后 记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