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前言 1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的确认 1
代理他人参与公司经营者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
能否依据企业职工持股会章程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7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13
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23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28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合同的条款须经协商一致 3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所作的口头约定无效 40
直销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48
第二部分 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 56
妇女孕期劳动权益的保护 56
工伤待遇范围的确定 63
获得效益工资约定不明的处理 71
劳动者获得医疗期待遇应履行告知义务 77
劳动者用工保护举证责任的认定 84
女职工“三期”受法律特殊保护 93
用人单位负有为患职业病的职工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义务 99
第三部分 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110
除名决定对劳动者产生效力的条件 110
劳动合同不能因企业改制解除 119
确认劳动关系续延应依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是否办理 125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130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7
先于医疗期到期的劳动合同不能自动终止 144
自动离职与劳动合同的解除 151
第四部分 经济补偿金 158
不当解除劳动关系也应给付经济补偿金 158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条件 166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73
企业改制后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 180
劳动者超过申诉时效的请求是否保护 185
第五部分 劳动争议的处理 185
劳动争议解决应当遵守申诉期限 191
劳动仲裁申请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197
未经仲裁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审理 203
第六部分 商业秘密的保护 212
同业禁止协议的履行及违约罚则条款的效力 212
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 220
第七部分 其他 233
内退人员务工时的权利义务 233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区别 242
用人单位有权以上岗合同实现用工自主权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