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总序 1
第一编 破产法与破产程序的主体 1
第一章 破产和破产法 1
第一节 破产概述 1
一、破产概念 1
序 4
二、破产概念的法律特征 4
三、破产法律概念与一些相关概念的区别 5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性质及作用 6
一、破产程序的性质 6
二、破产程序的作用 8
第三节 破产法 10
一、破产法的概念和性质 10
二、破产法的立法准则 12
三、我国现行破产法的沿革 15
四、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的主要不足 17
五、2004年《企业破产法(草案)》的立法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20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主体 24
第一节 破产人 24
一、破产人的意义 24
二、破产能力 25
三、破产人在法律上的地位 31
第二节 破产债权人 33
一、破产债权人的意义 33
二、破产债权人在法律上的地位 34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机构之一:债权人会议 35
一、债权人会议的地位性质 36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38
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39
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程序 41
五、债权人会议的议决程序 44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机构之二:债权人委员会 45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地位 46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置 47
三、债权人委员会的权限 48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机构之三:管理人 49
一、管理人的概念及其存在的意义 49
二、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50
三、管理人的选任和资格 51
四、管理人产生的时间 52
五、管理人的职责 53
六、管理人的解任 54
一、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例 56
第一节 破产开始的要件 56
第三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 56
第二编 破产清算程序 56
二、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59
三、破产障碍 62
四、破产原因与破产宣告要件 63
第二节 破产申请 64
一、破产申请概述 64
二、债权人申请 65
三、债务人申请 69
四、其他人申请 72
五、破产申请的撤回 73
六、破产申请的效果 75
第三节 破产案件的受理 76
一、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及管辖 76
二、破产案件受理的程序 77
三、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80
一、破产宣告的概念 83
第四节 破产宣告 83
二、破产宣告的种类 84
三、破产宣告的依据 85
四、破产宣告的裁定 86
五、破产宣告的效果 87
第四章 破产财产 91
第一节 破产财产概说 91
一、破产财产的概念 91
二、破产财产的特征 92
三、破产财产的性质 93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立法原则 94
一、膨胀主义与固定主义 95
二、属地主义与普及主义 97
第三节 我国破产财产的法定构成范围 98
二、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99
一、在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及财产权利 99
三、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范围 100
第四节 自由财产 102
一、自由财产的概念和制度的价值 102
二、自由财产的构成 103
三、自由财产权利的行使 104
第五节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104
一、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概念与特征 104
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范围 106
三、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清偿 108
第五章 破产债权 110
第一节 破产债权概述 110
一、破产债权的概念 110
二、破产债权的特征 111
三、破产债权等质化与顺位 112
一、不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 113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范围 113
二、不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除斥债权 115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行使 116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 116
二、破产债权的调查 120
三、破产债权的确认 123
四、破产债权的算定 124
第六章 破产法上的权利 126
第一节 取回权 126
一、取回权的概念与特征 126
二、取回权的法律性质 127
三、取回权的种类 127
四、取回权的范围 132
五、取回权的行使 132
一、撤销权的称谓及理论基础 133
第二节 撤销权 133
二、破产撤销权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135
三、撤销权的法律性质 138
四、撤销权的归属主体 139
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140
六、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43
第三节 抵消权 143
一、抵消权概述 143
二、抵消权的适用范围 146
三、抵消权的扩张 147
四、抵消权的限制 149
第四节 别除权 151
一、别除权的概念及性质 151
二、别除权的法律特征 153
三、别除权的基础权利 154
四、别除权的行使 158
一、破产财产变卖的主体 162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变卖 162
第七章 破产程序的终结 162
二、破产财产变卖的依据 163
三、破产财产变卖的方式 163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分配 165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形式 165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和比例 165
三、破产财产分配的依据 168
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170
五、破产财产分配时的提存事宜 172
六、破产财产分配时的其他事宜 174
第三节 破产案件的终结 174
一、破产案件终结的原因 174
二、破产案件终结的程序 177
三、破产案件终结的效力 179
四、追加分配 180
第八章 免责与复权 183
第一节 免责 183
一、免责制度的概念、目的与意义 183
二、关于免责制度的立法例 184
三、免责的具体条件 187
四、免责的程序 192
五、免责的效力 195
六、免责的取消 197
第二节 复权 198
一、复权制度的概念、产生与意义 198
二、复权的主体 200
三、复权的内容 201
四、关于失权制度及复权制度的立法例 203
五、复权的条件 205
六、复权的程序 206
七、复权的效力 207
第三编 破产再建程序 208
第九章 和解 208
第一节 和解制度概述 208
一、和解的概念 208
二、和解制度的意义 209
三、和解制度的种类 211
四、和解的法律性质 212
五、和解的立法原则 213
六、和解的立法例 213
第二节 和解申请及审查、议决、认可 215
一、和解申请 215
二、对和解申请的审查 219
三、对和解协议草案的议决 222
四、对和解协议的认可 227
二、债务人允许额外利益之效力 231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231
第三节 和解协议及效力 231
三、对一般债权人的效力 232
四、对优先债权人的效力 232
五、对保证人及共同债务人之效力 233
第四节 和解协议的履行 234
一、正常履行 234
二、强制执行 235
三、怠于履行及其后果 235
四、未完全履行及其后果 236
五、履行中和解协议的撤销或无效及其后果 237
第十章 重整 240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240
一、重整制度的概念及性质 240
二、重整制度的特征 241
三、重整制度的意义 243
四、重整制度的目标与价值 246
五、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法上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 247
六、重整制度的立法概况 251
第二节 重整申请和审查、裁定 254
一、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和条件 254
二、重整申请的提出 255
三、对重整程序的审查 256
四、准予重整之裁定的法律效果 259
第三节 重整计划及其执行 260
一、重整计划的含义与意义 260
二、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提出 260
三、重整计划的内容 261
四、重整计划的表决和通过 265
五、重整计划的认可 267
七、重整计划获得认可时的法律效果 269
六、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认可时的法律后果 269
八、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 271
第四节 重整期间的营业及其他相关事宜 272
一、重整债权、债务与股东权 272
二、专门的重整机构 273
三、重整期间的有关问题 275
第五节 重整程序的终止与完成 278
一、重整程序的终止及其法律效果 278
二、重整程序的完成及其法律效果 281
第四编 破产法律责任 283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283
第一节 破产民事责任 283
一、破产民事责任概述 283
二、承担破产民事责任的主体及其应承担的具体民事责任 283
三、破产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290
一、破产犯罪概述 291
第二节 破产刑事责任 291
四、追究破产民事责任的程序规范 291
二、破产刑事责任 293
三、具体破产犯罪行为及其应负的刑事责任 294
第五编 跨国破产 305
第十二章 跨国破产问题 305
第一节 导论 305
一、跨国破产的概念 305
二、跨国破产的特殊性 306
第二节 跨国破产的管辖权 307
一、跨国破产的地域管辖 307
二、跨国破产的专属管辖与继续管辖 309
三、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311
第三节 跨国破产的法律适用 311
一、国际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 312
二、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314
一、破产域外效力的含义及重要性 322
三、和解的法律适用 322
第四节 跨国破产的域外效力 322
二、关于破产域外效力的三种观点 323
三、有关国家在跨国破产效力方面的实践 331
四、和解的承认 341
第五节 国际社会在跨国破产领域的立法 342
一、跨国破产领域的各国立法 342
二、各国对跨国破产的重视及立法中之差异 343
三、国际社会跨国破产立法统一化和趋同化的表现 344
第六节 我国跨国破产的理论与实践 349
一、我国的跨国破产问题 349
二、我国的跨国破产的立法现状 350
三、我国的跨国破产的司法情况 351
四、中国关于跨国破产立法的改革之路 358
主要参考文献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