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外国法律文库序 1
第二版序言 1
引言:绪论 1
第一编 法律制度的背景 1
第一章 司法审判的中央集权化 3
地方性的法律与习惯性的法律 3
郡法院 5
百户邑法庭与封地法庭 7
地方法庭的记录 8
封建司法管辖权 10
教会的司法管辖权 14
中央集权的模式 17
巡回审判制度 18
中央法院的兴起 22
令状制度 24
令状及其知识 32
第二章 普通法形成初期的制度 32
古代的诉讼方式 33
陈述 34
抗辩 37
法庭年鉴 39
审理 44
巡回法院的其他事务 45
王座法院 47
审判错误的纠正 51
普通法早期发展的局限性 54
第三章 普通法第二个形成时期的各种制度 58
变革的性质 58
司法管辖的拟制 59
法律事务的增加 63
新的诉讼对旧的诉讼的取代 65
诉讼模式的变化 68
书面抗辩的兴起 69
异议 70
对抗辩事实审理后的讨论 71
对审理的事实的讨论 74
程序变革在实体法上的效果 78
第四章 衡平法的兴起 82
早期衡平法与程序的关系 82
衡平法与用益权 86
普通法与衡平法的理论关系 88
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冲突 92
衡平法的规范化 94
第二编 地产 99
第五章 土地保有权 101
领主权与所有权 101
土地保有权与所有权 102
农民土地保有权 103
兵役土地保有权 104
终生土地租佃人:土地完全保有权与劳役 106
去世的土地保有人:世袭土地与继承 108
附属于土地保有权的利益 110
土地保有权的可转让性 113
宗教团体的土地永久保有权 116
《土地完全保有法》 116
《土地完全保有法》和附属权利的影响 119
第六章 前期的诉讼 124
土地的占有和权利 124
早期诉讼的性质 128
权利令状 129
收回被占的继承土地的巡回审判 140
收回新强占土地之诉的巡回审判 143
收回被侵占的土地的令状,即进入令状 149
变革的性质 155
第七章 后期的诉讼 162
有期土地保有权的保护 163
收回新强占土地之诉与权利的裁判 167
自由土地保有人对收回地产占有权诉讼的运用 171
注册地产保有权 173
地产 178
第八章 土地的依法处分 178
亡夫遗产权和亡妻遗产权 179
家庭内部赠与 181
嫁资 183
限定继承的开端 185
《限定赠与法》 188
限定性土地继承的晚期历史 190
限定性土地继承与担保 191
和解诉讼与土地收回 193
当时关于限定继承及其阻却的认识 200
财产处分与财产重新处分 202
地产的指定继承权 205
不确定的地产指定继承权 206
第九章 土地的用益权与信托 219
起源问题 219
为他人而保有土地的情形 221
财产授予与再授予 224
遗赠关系 226
封建采邑的附属权利 227
用益权制度 230
用益权的危害 235
用益权法 238
继承法 240
法律上的用益权 242
用益权和财产移转 243
合法的未来有效的权益 244
财产的永久性处分 249
信托的兴起 253
第三编 债 267
第十章 古老的对人诉讼 269
违反契约的诉讼 272
清偿债据债务之诉 276
违反契约之诉与附条件的债据 278
清偿合同债务之诉 280
清偿债务之诉中的责任基础 284
清偿债务之诉与返还被非法占有的动产之诉 289
返还被非法占有的购买物的诉讼 294
委托中的返还被非法占有的动产之诉 295
并非基于交易行为的返还被非法占有的动产之诉 298
审查帐目之诉 304
第十一章 侵害行为之诉与令状中说明案情的诉讼的产生 317
早期对过错行为的处置 318
对侵害行为的司法管辖权 320
暴力侵害行为的责任 330
令状中说明案情的诉讼 335
侵害行为诉讼与令状中说明案情的诉讼的关系 340
第十二章 现代合同法的历程 354
违反承诺的损害赔偿之诉 356
有关产品或权利保证的诉讼 361
由不履约产生的赔偿违约损害之诉 363
早期不履行契约的案件 365
履行不能与欺诈 370
单纯的不履行义务 374
要求付款的赔偿违约损害之诉的背景 382
要求付款的赔偿违约损害之诉:诉讼主张的类型 389
“斯莱德案”的影响 396
对价 400
第十三章 现代侵权行为法的产生 409
欺诈行为之诉 409
侵占行为诉讼 414
破坏名誉行为之诉 428
过失行为诉讼 441
第四编 刑法 459
第十四章 刑事管辖与刑法 461
王权之诉:重罪和轻罪 461
控告与证据 464
陪审团审判 467
刑事法院的组织机构 471
刑事法律变化的方法 474
刑法的实质性发展 478
译后记 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