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前言 1
第一编 诏令文书 3
第一章 诏书 3
一、康熙亲政诏书 康熙六年七月初七日 4
第二章 敕书 7
一、总督衔江宁巡抚陈宏谋坐名敕书 乾隆二十三年七月 8
二、陕西略阳营游击传敕 嘉庆二十二年六月 10
第三章 谕旨 12
一、诫文武诸臣毋安暇逸朱谕 乾隆五年九月 13
二、饬两广总督吉庆密谕 嘉庆五年 15
三、命山东布政使密查幕友王煦朱谕 道光元年正月 17
四、饬山西巡抚石麟尽心办事寄信 雍正六年五月 18
五、饬谕湖北秋审册看语烦冗寄信 乾隆四十四年九月 21
六、传谕山东巡抚伊江阿所奏己缓寄信 嘉庆二年九月 22
通论 24
一、内阁 24
二、军机处 29
三、文书抬头制度 37
第二编 奏疏 47
第四章 题本和奏本 47
一、刑部核拟阎伟震等赃罪题本 顺治四年六月 50
二、吏部为李梁园实授大宁知县事题本 乾隆元年十一月 55
三、署江西巡抚张坦麟参劾属员题本 雍正七年七月 61
四、甘肃巡抚鄂昌因布政司案卷被焚请办文展限题本 乾隆十四年二月 70
五、户部右侍郎任濬谢恩奏本 顺治八年闰二月 74
附:随本揭帖 76
一、两广总督题请补给惠来营游击传敕揭帖 道光七年六月 78
二、闽浙总督专管福建事郝玉麟谢恩奏本揭帖 乾隆二年七月 82
第五章 奏折 85
一、四川提督岳升龙谢恩奏折 康熙三十六年九月 87
二、苏州织造李煦贺亲征噶尔丹凯旋奏折 康熙三十五年七月 89
三、两广总督广西巡抚请动用民力修筑广西塘房墩台会奏折 乾隆十年正月 91
四、军机大臣阿桂等核拟冯廷召案奏折 乾隆六十年十二月 94
附:录副奏折、夹片 100
一、台布等审拟冯廷召案奏折录副 乾隆六十年二月 100
二、云南布政使陈弘谋请定书吏工食及役满验看办法奏折录副 乾隆二年正月 105
三、军机大臣曹振镛等请给缮录档册人员议叙奏折录副附:夹片 道光七年三月 107
曹振镛等请奖叙军机章京朱逵吉等夹片 道光七年三月 109
四、左都御史观保等奏销五城赃罚银两奏副 乾隆三十二年十二月 110
通论 113
一、通政使司、六科及驻京提塘 113
二、看语 116
三、公文中的交代词 126
第三编 官府往来文书 143
上编 上行文 143
第六章 详文 143
一、巴县申重庆府总捕通判无凭造报四十两以下窃案由详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 145
二、巴县请蠲免打捞未获沉铜申重庆府详 乾隆三十六年三月 146
三、三角淀通判为属员实授呈永定河道详册 道光二年五月 149
四、长卢知事请给发金晋侯代借银两申盐运司详册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 151
第七章 验文 156
一、北岸同知陈春熙造送履历揭帖呈永定河道验文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 157
附:陈春熙履历揭帖 159
二、天津府呈送改籍生员王利宾印甘结申长卢盐运司验文 乾隆四十四年六月 161
第八章 禀 166
一、巴县书吏请示详稿写法呈本县禀帖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168
二、巴县请按察司检发梁仕刚案部覆文字禀稿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 169
附:巴县呈按察司红禀并批语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 172
三、道员依精阿报告查案情况呈湖广总督倭什布禀 嘉庆四年六月 173
附:湖广总督倭什布批示稿 嘉庆四年六月 176
四、巴县差役杨顺捞尸未获呈本县条禀 乾隆五十五年九月 177
五、巴县为裁汰书役事呈重庆府禀文夹单稿 光绪二十七年九月 179
附:巴县为裁汰书役事呈重庆府红白禀稿 光绪二十七年八月 181
第九章 状 183
一、民人蒋同书为被控侵葬事呈巴县诉状 乾隆二十四年九月 185
二、巴县民人胡崑山等为侵界事府控禀状 乾隆六十年 189
五月 189
三、巴县民人张现武等结状 乾隆六十年五月 195
中编 平行文 199
第十章 咨 199
一、天津兵备道为会审事移长卢盐运司咨文 乾隆五十一年五月 199
二、直隶布政使转发部颁应销案册移永定河道咨文 嘉庆十七年十一月 201
第十一章 移会 204
一、兵部开送阁抄奏折清单致内阁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 204
第十二章 移 206
一、楚铅运员戴秉瑛为会雇船只致巴县移文 乾隆四十三年八月 206
第十三章 关牒 209
一、苏州府总捕同知为催办河工石料移太湖同知关文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 210
二、苏州府移太湖同知赶采石料牒文 乾隆十九年正月 212
下编 下行文 217
第十四章 牌 217
一、苏松太道行太湖同知开采河工石料牌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 219
二、云南布政使陈宏谋通饬各属清厘案卷牌 222
雍正十二年二月 222
三、直隶总督行永定河道查取属员回任日期牌 嘉庆十四年十月 224
第十五章 票 226
一、天津府行获鹿县催办交代先前经手钱粮票 雍正十二年四月 226
二、河南巡抚田文镜通饬所属洁己奉公票 雍正五年三月 227
三、巴县传讯被告蒋坤甫等差票 乾隆二十四年八月 229
第十六章 札 231
一、重庆府行巴县查造保甲册札 嘉庆十一年七月 232
二、重庆府委审张国极案行巴县札 乾隆四十七年七月 234
三、江苏巡抚丁日昌为赣榆县办事不力再记过札 同治□年 235
四、重庆府转发上谕行巴县札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 236
第十七章 示 238
一、祁门县禁砍吴某山业竹笋告示 乾隆六年六月 238
二、郯城县饬查各役示 康熙九年六月 239
三、州县官上任红示式 242
四、巴县招募典吏牌示稿 光绪十年十月 242
五、巴县核减代书收费牌示稿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 244
通论 246
一、标朱 246
二、稿本 249
三、幕友 255
四、书吏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