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反倾销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1
第一章 WTO反倾销法概述 1
第二节 反倾销法与反倾销判例法 6
第三节 反倾销法对WTO成员的强制义务规定 9
第四节 本书讨论反倾销法的重点和结构 12
第二章 反倾销法的程序规则 14
第一节 反倾销的发起程序 15
一、审查申请主体的资格 15
二、书面申请内容的要求规定 19
三、对书面申请的审查 22
四、对书面申请审查的结果 29
一、决定发起调查前的通知义务 30
第二节 反倾销调查程序的对策 30
二、调查当局决定发起调查后的公告和解释义务 32
第三节 发起调查后向利害关系当事人提供书面申请的义务 36
第四节 最终裁定前的说明义务 39
一、如何理解“必要事实” 39
二、如果当局在详细的初步裁定中披露了“必要事实”,是否履行了披露最终裁定中必要事实的义务 40
三、如果当局没有通知其裁定中是否采取最终措施的必要事实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42
第五节 裁定的说明义务 43
第六节 日落复查的义务 44
一、自行发起日落复查的证据标准 45
二、日落复查中“微量不计”的标准 48
三、日落复查中的累积评估问题 49
四、日落复查中使用的倾销幅度 50
五、决定倾销继续或再发生的基础 53
六、何时应当取消最终反倾销税 60
第七节 司法复核的义务 63
第三章 反倾销法的证据规则 66
第一节 举证责任问题 66
一、调查当局向出口商(或生产商)要求证据的渠道 66
二、利害关系当事人举证的期限 67
三、抗辩人有权接触有关档案和了解对方的证据 69
第二节 肯定证据与客观调查 73
一、什么是肯定证据 73
四、口头信息的有效性 73
二、必须对肯定证据进行审查 75
第三节 举证与保护机密信息 75
一、正确理解机密信息 75
二、对正确信息(证据)的理解 79
第四节 现场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 82
一、现场调查可否有非政府专家参加 83
二、非政府专家参加现场调查的情况是否一定要通知出口国政府 84
三、当局可否在现场调查中核实新的信息(包括以前没有提交的信息) 86
第五节 当事人不提供证据的后果 87
一、当局可延长调查期限 88
二、不可使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的几种情况 89
一、“同类产品”(like product)的问题 102
第四章 反倾销法的实体规则 102
第一节 倾销存在的认定义务 102
二、正常贸易过程 104
三、正常价值和可比价格 108
四、出口价格 110
五、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公平比较 110
六、倾销幅度 112
七、推定价格(constructed price)的问题 117
第二节 倾销造成损害的认定义务 123
一、必须区分进口倾销产品与进口非倾销产品 124
二、倾销产品数量增加的调查期限 129
三、对价格趋势的认定问题 130
四、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认定 131
五、对反倾销法第3条第4款的进一步理解 134
六、累积评估的问题 138
第三节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的认定义务 140
一、对因果联系的一般理解 140
二、对“已知”其他因素的进一步理解 144
三、“不归因”的问题 145
第四节 对公共利益的考虑 149
第五节 微量不计的原则 152
第五章 反倾销法授权的有关措施 153
第一节 临时措施 153
第二节 价格承诺 155
一、对价格承诺的进一步理解 156
二、价格承诺与征收反倾销税 157
三、价格承诺的有关判例 158
第三节 最终措施 158
一、最终措施的不歧视性待遇 159
二、分别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 159
三、反倾销税的几种估算方法和相应的义务 159
四、限制调查范围时采取的反倾销税 160
五、对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产品征收不同税 160
六、存在问题 161
七、判例中所涉及的反倾销税的确定问题 161
第四节 关于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 165
一、对第10条第2款的理解(追溯征税的条件) 166
二、对第10条第6款的理解(追溯征税的证据问题) 167
第六章 中国反倾销法的现状及完善 170
第一节 中国反倾销法与WTO反倾销法的对比研究 170
第二节 中国实施反倾销法的具体对策 180
第三节 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措施的对策 185
一、应对策略 185
二、重视非市场经济的问题 187
第四节 CEPA框架下的反倾销问题 191
一、CEPA与其他取消反倾销措施的FTA的区别 193
二、应当设立统一的反垄断机制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