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关于法律调整机制 1
一、什么是法律调整机制 1
(一)法律调整的含义 1
目录 1
第一篇 研究经济法调整机制的理论基础 1
(二)法律调整机制的含义 2
二、研究法律调整机制的意义 3
(一)法律调整机制是法的三要素之 3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
一、笔者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 3
(一)笔者以往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 3
(二)法律调整机制是区分法城和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 5
三、经济法调整机制研究的基本思路 6
(一)研究经济法法律关系三要素 6
(二)笔者目前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 9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9
(二)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法律责任适用的程序 9
(一)国家作为关系人介入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11
(二)社会作为关系人介入国家与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19
三、关于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 25
(一)法学界应当重视研究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 25
(二)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 26
(三)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的形成 31
一、中国学者关于经济法体系的主要观点 34
第二章 经济法的体系 34
二、研究经济法体系的方法 36
三、笔者关于经济法体系的见解 39
(一)国家干预经济法 40
(二)国家参与经济法 43
(三)国家参与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经济法的异同 47
四、经济法律法规的大体分类 50
(一)国家干预经济法包括市场规制法和经济调节法 51
(二)国家参与经济法包括国家作为私权主体的参与法和公权主体的参与法 52
第二篇 国家干预经济法的调整机制 53
第三章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机制 55
一、市场规制法的法律关系 55
(一)法律关系主体 55
(二)法律关系客体 67
(三)法律关系内容 70
二、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 79
(一)强势主体的法律责任 79
(二)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法律责任 94
(三)国家、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95
三、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101
(一)强势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101
(二)国家责任的追究 120
(三)行政机关责任的追究 122
第四章 经济调节法的调整机制 130
一、经济调节法的法律关系 131
(一)法律关系主体 131
(二)法律关系客体 139
(三)法律关系内容 142
二、经济调节法法律关系与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150
(一)不同点 150
(二)共同点 151
三、受调节主体和调节主体的法律责任 153
(一)受调节主体——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153
(二)调节主体——国家以及国家机关的法律责任 154
第五章 对国家干预经济法共性问题的探讨 157
一、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功能和目的 157
(一)保护经济性的弱势群体 158
(二)调节经济运行,保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160
二、国家干预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 161
(一)当事人——社会与个体 161
(二)关系人——作为公权主体的国家 165
三、国家干预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客体——社会性经济行为 167
四、国家干预经济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社会经济秩序权 167
(一)什么是社会经济秩序权 168
(二)社会经济秩序权的性质 169
五、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和方式 170
(一)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 170
(二)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方式 170
六、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及其追究的特点 173
(一)“个体”是国家干预经济法中主要的法律责任主体 173
(二)“准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干预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主体 174
(三)“国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干预经济法中是法律责任主体 174
(四)“社会”在国家干预经济法中不是法律责任主体 175
第三篇 国家参与经济法的调整机制 177
第六章 国家作为私权主体参与经济法的调整机制 179
一、国家作为私权主体参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 180
(一)法律关系主体 181
(二)法律关系客体 190
(三)法律关系内容 190
三、另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195
二、国家作为私权主体的法律责任 195
(一)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 196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196
(三)起诉侵犯国有资产的侵权行为的原告 198
第七章 国家作为公权主体参与经济法的调整机制 204
一、国家作为公权主体参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 204
(一)法律关系主体 205
(二)法律关系客体 208
(三)法律关系内容 209
二、国家作为公权主体的法律责任 211
三、另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211
(一)法律责任 211
(二)法律责任的追究 212
第八章 对国家参与经济法共性问题的探讨 215
一、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功能和目的 215
(一)高效廉洁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216
(二)调节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17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归属 218
(三)扶持经济性弱者 218
二、国家参与经济活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国有资产 218
(二)社会所有的资产采取国家所有的法律形态 223
(三)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性质 224
(四)国有资产的种类 225
三、国家参与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 227
(一)当事人——国家与个体 227
(二)关系人——社会 228
四、国家参与经济法所保护的权利——社会财产所有权 230
(一)作为当事人的“国库代表”对国有资产拥有“受托人权利” 230
(二)作为关系人的国家机关对国有资产拥有“委托人权利” 230
(三)作为关系人的社会成员对国有资产也拥有“委托人权利” 230
五、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力 232
六、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及其追究的特点 232
(一)“国家”是国家参与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主体 232
(二)另一方当事人是国家参与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主体 237
(三)关系人的责任 238
第四篇 对经济法调整机制共性问题的探讨 239
第九章 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共性问题 241
一、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 241
(一)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242
(二)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250
二、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客体 251
三、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内容 252
(一)经济法规定的权利 252
(二)经济法规定的权力 256
第十章 经济法法律责任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的共性问题 266
一、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266
二、经济法法律适用的特殊程序规则 268
参考文献 275
一、著作类 275
二、论文类 278
后记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