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前言 1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 1
(一)什么叫涉外婚姻 1
(二)历史上的涉外婚姻 2
(三)中外通婚的历史 6
(四)中外通婚的现状 7
二、涉外婚姻的管理 11
(一)中国涉外婚姻的管理机构 11
(二)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 12
(三)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的性质 13
(四)涉外婚姻管理机关的任务、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 14
(五)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的制度与方法 15
(六)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地点 16
三、我国婚姻法的原则 17
(一)婚姻自由 17
(二)一夫一妻制 19
(三)男女平等 21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2
(五)计划生育 26
四、结婚 28
(一)外国人、外籍华人同中国公民结婚 28
(二)华侨同国内公民、华侨同华侨结婚 33
(三)香港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 35
(四)澳门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 38
(五)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结婚 40
(六)中国外派人员、出国劳工、出国留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47
(七)不准与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结婚的人员 52
(一)外国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机构 53
五、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机构 53
(三)香港方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7
(二)华侨婚姻状况证明的出证机构 58
(四)澳门方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8
(五)台湾方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8
(六)我国(内地)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9
(七)婚姻状况证明的有效期 59
六、涉外结婚登记程序 61
(一)申请 61
(二)审查 62
(三)登记发证 65
(一)离婚的含义 66
七、离婚 66
(二)离婚的行政程序 67
(三)离婚的诉讼管辖 69
(四)离婚的诉讼程序 72
(五)《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诉讼的特殊规定 74
(六)离婚的法律后果 75
(一)复婚的含义 78
(二)复婚的规定 78
八、复婚 78
(三)复婚的具体原则 79
(四)涉外、涉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复婚的办理手续 80
九、遗失婚姻证书的补救办法 85
(一)婚姻证书的意义 85
(二)发放《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机关 85
(三)领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办法 86
(四)发放《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机关和办法 88
十、无法律效力的婚姻 90
(一)无效婚姻的含义 90
(二)包办婚 91
(三)买卖婚 93
(四)早婚 94
(五)重婚 95
(六)疾病婚 97
(七)血亲婚 98
(八)未登记婚 100
附件 102
1.各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以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式样 102
2.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认证式样 106
3.外国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式样 108
4.四十八位香港律师名录 111
5.四十八位香港律师签名样板 115
6.国内婚姻状况证明书式样 120
7.我国使用的涉外、涉华侨、港澳台同胞结婚证式样 122
8.《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式样 124
9.香港政府的婚姻注册机构及有关规定 128
10.中国驻外部分使、领馆地址 132
11.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名称 135
12.世界各国华侨华人人口统计表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