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1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 7
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 15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 20
一、宪法、法律有关条款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录)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节录)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节录)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节录)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节录)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节录)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节录) 65
二、国务院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和部委规章 67
(一)离休、退休 6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68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干部离休规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68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1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2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 73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76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78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8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8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做好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 90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节录) 91
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93
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 93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94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98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集体卫生人员实行退休、退职有关问题的通知 100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101
总政治部、国家科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通知(节录) 104
(二)生活待遇 10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107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节录) 1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节录) 113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 1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11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1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节录) 121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1995年12月8日) 122
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通知(1994年12月24日) 1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节录) 124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 126
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1992年5月15日) 127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 128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1992年5月15日) 128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充通知 129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13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13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3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3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13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13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13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关于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3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139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40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141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6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42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43
劳动部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 144
劳动部关于解决部分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问题的通知 145
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节录) 147
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后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复函 147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148
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 14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 150
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 150
人事部关于退休干部失踪后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51
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关于242个转制的科研机构执行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51
人事部关于全国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可否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问题的复函 152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 153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补充通知 154
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 154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来华定居专家退休后交际和接待补助费问题的通知 155
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156
人事部关于严格执行退休干部享受特殊贡献待遇规定的通知 157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一次性补发拖欠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58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离退休专家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 159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 161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确定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享受离休待遇的有关规定 163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处级待遇的通知 164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补发原行业统筹企业拖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65
财政部关于对贯彻《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函(节录) 166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解决军队部分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168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169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荣立晋功、四等功的军队退休干部 170
提高退休生活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170
卫生部关于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 170
总政治部、民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171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提高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退休费标准的补充规定 173
煤炭工业部关于1997年调整煤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74
铁道部1995年调整铁路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75
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176
(三)优抚安置 182
1.优抚 18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节录)(1998年3月11日) 182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9年1月28日) 184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8年1月8日) 186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6年11月15日) 188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5年6月16日) 190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和国家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计入一次性抚恤金的通知 192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9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 194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节录) 199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200
2.安置 203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203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关于解决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离休退休人员安置和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报告》的通知(节录) 20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20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落实西藏离休退休人员跨省安置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2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管理问题的通知 210
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出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的通知 212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219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221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 222
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上几个问题的通知 224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的通知 226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27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干部几项经费问题的通知 228
地方安置工作的通知 232
民政部安置局、全军离退休办公室、总后勤部财务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部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的医疗问题的通知 232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快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 232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36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40
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改革实施办法 244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交接工作的通知 248
中组部老干部局、民政部安置司、人事部离休退休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关于贯彻中办发〔1991〕11号和〔1992〕政老字第1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251
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中办发〔1991〕11号文件解决1981年以前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干部待遇的实施办法 253
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 256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58
(四)养老保险 258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6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63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266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268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26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7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27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27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7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 27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2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标准的通知 28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282
劳动部、中国建设银行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代发养老金的通知 283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85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91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和移交行业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304
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310
(五)医疗保障 31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31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15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320
卫生部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意见 323
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26
卫生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司局长级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医疗照顾的补充规定 332
卫生部关于执行卫健字(89)2号文的几点说明 33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334
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矽肺病退休工人护理费问题的复函 339
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患三期矽肺病的退休工人可发给护理费问题的复函 339
人事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340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34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范围和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的通知 342
1.社会福利 34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343
(六)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343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48
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351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354
2.社会救济 35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358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60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363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 366
民政部关于清理各类供养对象减员和检查抚恤、救济专项拨款使用情况的通知 367
民政部关于自然灾害救济费不能用于恢复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的复函 369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部分领取百分之四十救济费或退休费的革命残废人员实行差额补贴的通知 369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供养的优抚、救济对象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 370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抚恤和救济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371
民政部关于做好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复查工作的通知 372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372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追加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经费的通知 37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 374
民政部关于检查对五保户生活安排情况的通知 375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376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377
劳动部关于按国发〔1989〕83号文件增发的离退休费可作为计发抚恤费、救济费基数的复函 378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 379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379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380
(七)老年设施建设规范和税收 382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82
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389
若干意见》的通知 396
建设部关于印发《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 39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99
(八)社区服务、社会参与和老年体育 40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401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的通知 406
民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国家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老龄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 411
国家体委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 414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中国科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 416
中国科学院关于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回聘的有关规定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节录) 419
(九)公证、法律援助 419
司法部关于印发《批量办理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422
赡养协议公证细则 424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427
司法部、民政部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431
(十)其他 433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33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节录) 437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严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用公费赴港澳地区旅游的通知 438
财政部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38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 439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 441
的函》的复函 441
三、司法解释 4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4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4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4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4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4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 45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处理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4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分家独自生活的被赡养人致人损害时不能由赡养人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4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4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宜认定为遗产的批复 4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己有产生纠纷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456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459
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460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 460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465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468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475
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479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481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保护条例 484
辽宁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487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490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 493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499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0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07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511
江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516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520
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524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29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34
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537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539
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 542
贵州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545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548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54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561
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565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保护条例 5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572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等部门《关于为高龄老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578
(二)老年人优待办法 578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通知 579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老干部局、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厅、辽宁省文化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商业局、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沈阳铁路局、辽宁省退休职工管 58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关于对全省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意见的通知 583
江苏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585
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粮食厅、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农村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铁路局、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关 587
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 58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59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的通知 593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594
抚顺市敬老优待服务规定 595
齐齐哈尔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598
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的规定 599
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60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 603
乌鲁木齐市对离休干部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先优待服务的规定 604
(三)其他 606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606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向社会承诺》的通知 608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609
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 61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 615
的意见的通知 615
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619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 623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625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632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636
后记 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