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概述 1
第一篇 组织与机构 6
第一章 省级政协组织 6
第一节 省协商委员会 6
第二节 省政协 7
第三节 中共福建省政协党组 46
第四节 省政协机关 47
第五节 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 64
第二章 市、县(区)政协组织 66
第一节 政协委员会 66
第二节 政协机关 66
附:一、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 85
二、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87
三、福建省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89
四、政协福建省第六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91
五、福建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试行) 92
六、福建省政协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 92
七、福建省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93
八、关于福建省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 95
第二篇 重要会议 98
第一章 全体会议 98
第一节 省协商委员会会议 98
第二节 省政协全体会议 100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148
第一节 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148
第二节 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 149
第一节 第四届委员会 187
第三章 主席会议 187
第二节 第五届委员会 189
第三节 第六届委员会 195
第四节 第七届委员会 200
第四章 其他会议 207
第一节 座谈会 207
第二节 纪念会 211
第三节 工作会 215
第三篇 主要工作 223
第一章 提案工作 223
第一节 收集 223
第二节 办理 232
附:一、福建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 242
二、关于重点提案筛选、处理和办理的暂行办法 244
第一节 形式 246
第二章 组织学习 246
第二节 内容 247
第三节 方式 249
第三章 经济科技工作 262
第一节 经济 262
第二节 科技 295
第四章 文教卫体工作 299
第一节 文化 299
第二节 教育 309
第三节 卫生 317
第四节 体育 328
第五章 社会和法制工作 332
第一节 社会 332
第二节 法制 342
第一节 民族 362
第六章 民族宗教工作 362
第二节 宗教 367
第七章 文史资料工作 375
第一节 征集 375
第二节 出版 381
第三节 协作 384
第八章 台港澳侨联络与外事工作 388
第一节 宣传 388
第二节 联谊 393
第三节 服务 402
第九章 联系与指导工作 410
第一节 联系与指导市、县(区)政协 410
第二节 联系全国政协和外省、市、自治区政协 424
第一节 省政协委员视察 434
第十章 委员视察工作 434
第二节 在闽全国政协委员视察 439
第十一章 落实统战政策工作 447
第一节 平反冤假错案 447
第二节 检查落实政策 448
第三节 解决遗留问题 451
第十二章 自身建设 462
第一节 会议制度 462
第二节 视察与调研制度 464
第三节 提案工作制度 464
第四节 委员联系制度 466
第五节 对口联系制度 467
第六节 专门委员会制度 468
第七节 地区工作委员会制度 468
附:一、关于省会外的省政协委员参加省政协和市县政协活动的意见 469
二、关于改进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 470
三、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参加本会活动的基本要求 471
第十三章 扶贫工作 473
第一节 领导调研 473
第二节 派驻干部 478
第三节 咨询服务 479
第四节 巡回医疗 484
第五节 培训与讲座 485
第六节 捐款捐物 488
第十四章 信访、信息与刊物 489
第一节 信访 489
第二节 信息 491
第三节 刊物 493
一、大事年表 494
附录 494
二、文件选辑 526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526
(二)中共福建省委转发省政协党组《关于加强我省政协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532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各部门同省政协各委员会、工作组 534
联系的通知 534
(四)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通知 534
(五)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535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539
(七)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 541
(八)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省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42
(九)关于在办理政协提案中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的通知 548
(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批转《贯彻落实中委[1995]13号和闽委[1995]96号文件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549
三、历届在闽全国政协委员名录 553
编后记 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