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上篇 综合生态管理的规范化及其应用 17
第一章 综合生态管理的概念和原则 19
第一节 综合生态管理的一般概念 20
第二节 规范语境下的综合生态管理 23
第三节 综合生态管理的原则 28
第四节 综合生态管理原则的意义 46
第二章 综合生态管理原则的法律规范转化和应用 49
第一节 法律规范转化的必要性 50
第二节 综合生态管理原则的法律规范转化——基本法律要素指标体系 54
第三节 综合生态管理原则规范化的应用——防治土地退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综合生态管理能力评估 73
第三章 综合生态管理的外国法借鉴 109
第一节 概述 110
第二节 美国农业领域综合生态管理的立法与实践 112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综合生态管理立法——1999年《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联邦) 145
第四节 经济刺激制度在综合生态管理中的应用——荷兰绿色投资基金及其免税制度 165
第四章 综合生态管理在流域尺度的政策法律实践——以石羊河流域为例 181
第一节 石羊河流域综合生态管理政策和机构协调问题分析 183
第二节 石羊河流域综合生态管理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 190
第三节 石羊河流域综合生态管理的政策与法律对策 199
第四节 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立法与综合治理 203
第五章 综合生态管理的法律制度创设 213
第一节 概述 214
第二节 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216
第三节 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226
第四节 生态功能保护区制度 234
第六章 综合生态管理在西部地区的立法探索 241
第一节 西部开发生态保护和监督立法的必要性 243
第二节 西部开发生态保护和监督立法的可行性 248
第三节《西部地区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监督条例》的立法探索 252
附录:《条例(送审稿)》的条文及备注 257
第七章 综合生态管理的国家立法展望——《生态保护法》倡议 265
第一节“生态保护法”国家立法的提出 266
第二节 我国自然资源立法在生态监督和保护方面的局限 271
第三节 我国“生态保护法”立法的必要性 281
第四节《生态保护法》框架建议 285
下篇 生态补偿的法律机制及实践 303
第八章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和法理判断 305
第一节 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307
第二节 生态补偿的“自然法”想象——作为生态补偿的法理学基础 312
第三节 生态补偿“自然契约关系”的法理解构 315
第四节 生态补偿概念的实证法解释 321
第五节 生态补偿法理判断的意义 328
第九章 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政策及其实践 331
第一节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政策的形成 333
第二节 我国生态补偿的规范体系和制度形态 340
第三节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政策的实践和发展 353
第四节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 375
第十章 外国生态补偿的立法与实践 381
第一节 美国保护土壤的土地休耕计划及其实施 384
第二节 其他发达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 405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 413
第十一章 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法律架构与完善 421
第一节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 423
第二节 水土保持“两费”的地方立法现状和问题 428
第三节 水土保持“两费”制度的作用、立法经验和不足 444
第四节 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框架 447
第五节 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 457
第六节 完善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对策 465
第十二章 我国林业生态补偿法律实践与社会绩效评论 471
第一节 林业重点工程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474
第二节 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状况调查手记 484
第三节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绩效的法律评论 503
第四节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政策对策 518
参考资料 529
后记 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