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研究趋势、方法和材料 1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 2
一“新政”和司法改革 2
二 民国初期的司法 5
第二节 研究方法 10
一 意识形态一制定法研究法 10
二 案例研究法 12
三 比较研究法 15
第三节 研究材料 16
一 辽宁行政和司法档案 17
二 其他原始文献 23
第四节 主要观点概述 27
一 法院系统和调解机制的官僚化 28
二 民事诉讼的形式化 29
三 习惯的现代化 30
四 两性不平等差距的缩小 34
第一章 州县衙门及其司法职责 35
第一节 旗民司法管辖权的变迁 35
一从“旗民分治”到“旗民合治” 35
二 实施状况 38
第二节 州县衙门司法人员剖析 44
一 知县 46
二 幕友 51
三 代书 53
四 书吏和衙役 58
第三节 结语:国家、官僚政治和清代司法 67
第二章 变革前的民事诉讼制度 70
第一节 样本概述 72
一 案件类型 72
二 审理知县 74
第二节 起诉 77
一 抱告 77
二 呈控、喊控、禀控 81
三 受理日期的限制 83
第三节 审理 84
一 不准 84
二 差传和关传 90
三 堂讯 94
第四节和息 99
一 概述 99
二 三种类型 100
第五节 判决 107
一 判决格式 107
二 判决依据 113
三 具结 123
四 执行 125
第六节 结语 126
第三章新式法院的建立 129
第一节 清末“新政”期间的新式法院建设 131
一 提法司和新式法院的创设 131
二 司法官专业化程度 134
第二节 民国初期新式法院和司法公署建设 137
一 新式法院改组和审检所的短暂设立 137
二 张作霖时期的司法机构和变迁 139
三 司法官专业化程度 146
第三节 推动司法变革的影响因素 148
一 奉系军阀统治下的地方政权建设和司法变革 148
二 收回治外法权和司法变革 152
第四节 司法官惩戒制度的形成 155
一 惩戒组织 156
二 惩戒事由和惩戒处分方式 157
三惩戒程序和惩戒原则 159
第五节 新式法院辅助人员的专业化 162
一 书记官 162
二 承发吏 166
第六节 结语 170
第四章 民事诉讼程序 172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史考察 173
一 近代西方民事诉讼法的输入 173
二《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176
三《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178
四《民事诉讼条例》 185
第二节 法院体系和管辖 188
一 初级审判厅和简易庭 188
二 地方审判厅、县知事兼理司法法庭、司法公署 190
三 高等审判厅 194
四 大理院 198
第三节 诉讼程序 200
一 普通诉讼程序 201
二 上诉程序 211
三 再审程序 217
四 特别程序 219
第四节 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 223
一 概述 223
二 基本原则 224
第五节 结语 226
第五章 法律职业 228
第一节 资格和义务 232
一 律师资格 232
二 律师义务 234
第二节 律师公会 237
一 概况 237
二 基本职能 242
第三节 职业操守和惩戒 245
一 律师受惩戒行为的构成 246
二 裁判机构和程序 249
三惩戒处分的种类和实践 251
四 比较法视野下的惩戒制度 253
第四节 结语 260
第六章 习惯和地方司法裁判 262
第一节 典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国家法律调整 265
一 典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265
二 国家制定法调整 269
第二节 清末时期的典习惯与司法裁判 272
一 典主先买权 273
二 宗族成员先买权 275
第三节 民国初期的典习惯与司法裁判 277
一 典主先买权 278
二七、八月通信,大小雪交价 279
三 伐树留根 281
第四节 习惯的适用机制 283
一 习惯与契约 283
二 习惯与制定法 286
三 习惯确立的证明机制 287
第五节 结语:成因和意义 290
第七章 离婚诉讼和司法裁判 295
第一节 婚姻的成立 296
一 婚姻成立之礼俗 296
二 订婚的法律意义 304
第二节 清代离婚法的基本特征 307
一“七出”和“三不去” 307
二“义绝”制度 309
第三节《大清民律草案》和大理院判例解释例中的离婚法 312
一《大清民律草案》中的离婚规定 312
二 大理院判例解释例中的离婚法 315
第四节 离婚诉讼和地方司法裁判 321
一 协议离婚 324
二 判决离婚 326
第五节 结语:评价 335
第八章 乡村组织与基层调解 338
第一节 清代基层调解的基本形态 340
一 乡约调解 340
二 其他调解人 343
第二节 近代乡级政权的早期变迁:自治活动中的乡镇和区制的出现 345
一 清末民初的乡镇自治 345
二 区制的出现 350
第三节 区村制和区长评议制度 353
一 区村制大概和性质 353
二 区村制和调解的制度化、官僚化 358
三 调解方法和特征 361
第四节 结语 369
余论 变革的动力和遗产 371
第一节地方政治和法律现代性的探寻 373
一 地方政治和地方精英 373
二 法律现代性的探寻 375
第二节 民初司法变革的遗产 380
一 新式法院 381
二 民事诉讼法 382
三 典习惯和法典化 383
四 离婚法 384
五 基层调解 386
参考文献 388
案例索引 403
附录:知县、司法官、书记官履历 408
后记 438
表1.1:海城县知县出身统计一览表 48
表1.2:宽甸县衙各房书吏数目统计一览表 63
表2.1:宽甸县民事案件年度和月份分布一览表 73
表2.2:民事案件分类一览表 75
表2.3:案件处理方式分类表 86
表2.4:和息方式细分表 100
表2.5:民间调处调解人分类一览表 100
表3.1:清末奉天省各级审判厅名称和创设时间一览表 133
图3.1:1916年和1926年全国各省新式法院比较 145
表3.2:惩戒事由和惩戒处分方式对应关系表 158
表4.1:《法国律例》和《法国六法》民事诉讼法部分译文对照表 174
表4.2:德日民诉法和《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条例》结构比较表 179
表4.3:营口地方审判厅简易庭民事案件分类表 190
表4.4:营口地方审判厅简易庭民事案件处理分类表 190
表4.5:营口地方审判厅一审民事案件分类表 192
表4.6:营口地方审判厅一审民事案件处理分类表 193
表4.7:营口地方审判厅上诉审民事案件分类表 193
表4.8:营口地方审判厅上诉审民事案件处理分类表 194
表4.9:奉天高等审判厅上诉审民事案件处理分类表 195
表4.10:奉天高等审判厅民事案件上诉类型分类表 196
表4.11:奉天省知县兼理司法各县初级管辖案件上诉区域划分表 197
图4.1:奉天省法院结构示意图 200
表5.1:奉天律师公会会员情况一览表 241
表7.1:《大清民律草案》第1362条和《日本民法典》第813条比较 313
表7.2:大理院依据《大清现行刑律》所作与离婚有关判决例 316
表7.3:宽甸县民初离婚诉讼处理分类表 323
表7.4:原告主张离婚理由和法庭裁判理由分类表 327
表8.1:复县各区区长履历(截至民国十四年6月) 355
表8.2:海城县各区区长履历(截至民国十二年12月) 356
表8.3:第四区区长评议民事案件分类统计表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