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通则 1
第二章 纳税义务 9
第三章 课税所得的范围 10
第四章 所得归属之通则 19
第五章 纳税地点 21
第二编 居住者的纳税义务 25
第一章 通则 25
第二章 课税标准、计算及所得扣除 26
第一节 课税标准 26
第二节 各种所得金额之计算 27
第三节 损益总计及损失之滚存扣除 59
第四节 所得扣除 61
第三章 税额的计算 71
第一节 税率 71
第二节 税额扣除 74
第四章 税额的计算特例 77
第一节 家庭成员有资产所得时其税额的计算特例 77
第二节 其他税额的计算特例 82
第五章 申报、交纳及退还 83
第一节 预定纳税 83
第二节 确定申报及其交纳与退还 92
第三节 蓝色申报书 113
第六章 更正请求的特例 115
第七章 更正与决定 117
第三编 非居住者及法人的纳税义务 124
第一章 国内源泉所得 124
第二章 非居住者的纳税义务 126
第一节 通则 126
第二节 对非居住者所得税的综合课税 128
第三节 对非居住者的所得税的分离课税 129
第一节 国内法人的纳税义务 133
第三章 法人的纳税义务 133
第二节 外国法人的纳税义务 136
第四编 源泉征收 139
第一章 利息所得及分红所得的源泉征收 139
第二章 给予所得的源泉征收 139
第一节 源泉征收的义务及其征收的税额 139
第二节 年末凋整 146
第三节 关于给予所得者源泉征收的申报 149
第三章 关于退职所得的源泉征收 153
第四章 关于报酬、使用费等的源泉征收 156
第一节 报酬、使用费、契约金及奖金的源泉征收 156
第二节 根据人寿保险契约等规定年金有关源泉征收 159
第三节 有关匿名合作契约等利益分配的源泉征收 160
第五章 非居住者或法人所得的源泉征收 160
第六章 源泉征收所得税的纳税期限特例 164
第七章 源泉征收所得税的交纳及征收 166
第一章 提出支付审查书的义务 168
第五编 杂项规定 168
第二章 其他规定 172
第六编 罚则 175
附则(抄) 179
所得税法修改附则 190
新修改的附则(抄) 196
附属及有关法令 196
因租税条约的实施而产生所得税法、法人税法及地方税法的特别法规 201
另表第一 公共法人表 207
另表第二 所得简易税额表 221
另表第三 山林所得的所得税简易税额表 229
另表第四 给予所得的源泉征收税额表(月额表) 237
另表第五 给予所得的源泉征收税额表(日额表) 252
另表第六 对于奖金源泉征收税额的算出税率表 263
另表第七 年末调整的给予所得的源泉征收税额表 267
另表第八 退职所得的源泉征收税额表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