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依据 2
二 评估对象 3
三 评估指标 4
(一)“五公开” 4
1.政策公开 5
2.履职情况公开 5
(二)重点领域 6
1.权责清单 6
2.部门财政预决算 6
3.减税降费 7
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7
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7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8
(三)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8
(四)依申请公开 9
(五)保障监督机制 9
四 评估方法 11
五 总体评估结果 13
(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13
1.加强顶层设计,全国形成政务公开热潮 13
2.政策公开水平明显提升 14
3.重点领域及履职信息公开总体较好 14
4.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进步显著 15
5.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程度较高 16
6.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明显加强 16
(二)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 17
1.政务公开标准有待细化 17
2.政策公开还需加大力度 17
3.部分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 18
4.回应关切尚存短板 18
5.依申请公开仍存在法律风险 18
6.监督保障机制仍需继续加强 19
六 各板块评估结果 20
(一)政策公开 20
1.发现的亮点 21
(1)普遍设置规范性文件专门栏目,方便查找 21
(2)规范性文件的预公开情况较好 21
(3)部分评估对象推进会议开放成效明显 23
(4)部分评估对象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注较为醒目 24
(5)多数评估对象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信息 25
(6)部分评估对象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较好 26
(7)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普遍进行了分类 27
2.发现的问题 28
(1)多数未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反馈情况 28
(2)部分对象对会议开放认识不到位、推进不理想 30
(3)部分评估对象的规范性文件发布不规范 30
(二)“双随机”监管信息 31
1.发现的亮点 32
(1)门户网站以醒目方式公开双随机信息 32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要素较全面 32
(3)部分评估对象公开了随机抽查结果 33
2.发现的问题 33
(1)部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不到位 33
(2)多数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不理想 34
(三)履职信息 34
1.发现的亮点 35
(1)部分评估对象栏目设置较好 35
(2)金融监管部门统计数据公开较好 37
(3)灾害预防预警信息公开程度较高 38
2.发现的问题 38
(1)部分对象的履职信息发布混乱 38
(2)部分对象未能常态化发布履职信息 39
(3)部分对象以新闻类信息代替履职信息公开 39
(4)部分对象发布的信息不全面 39
(5)重大项目类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 39
(6)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 39
(7)重大政策领域的配套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 40
(四)权责清单 41
1.发现的亮点 41
(1)普遍发布权责清单 41
(2)专门栏目配发相关信息 41
(3)注重配置查询功能 42
2.发现的问题 42
(1)个别权责清单栏目设置不友好 42
(2)多栏目发布清单,影响查询效果 43
(3)部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不到位 43
(4)部分权责清单内容不准确 44
(五)部门财政预决算 45
1.发现的亮点 45
(1)注重设置集中平台,提升公开效果 45
(2)财政预决算编制说明公开情况良好 46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较规范 48
2.发现的问题 49
(1)个别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位置不规范 49
(2)部分预决算信息要素缺失 50
(3)部分预决算表格不规范 50
(4)部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过于简略 51
(六)减税降费情况 52
1.发现的亮点 53
(1)评估对象普遍公开了收费目录 53
(2)部分收费目录内包括收费标准 53
(3)普遍设置专栏集中发布收费目录清单 53
(4)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处罚结果公开较好 55
2.发现的问题 55
(1)个别评估对象的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情况不理想 55
(2)乱收费、乱摊派等的查处结果公开仍有提升空间 56
(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57
1.发现的亮点 58
(1)普遍注重公开生活饮用水相关水质的监测结果 58
(2)部分对象集中发布监测结果信息、提升公开效果 60
(3)部分对象的水质监测结果内容详细、形式新颖 62
2.发现的问题 62
(1)少数水质监测结果公开情况不理想 62
(2)部分水质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规范 63
(3)部分水质公示公告信息内容无法查看 64
(4)部分评估对象的主管部门公开不到位 64
(5)部分市级政府水质信息公开部门与上级不一致 65
(6)部分评估对象对用户水龙头水质称谓不统一 69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71
1.发现的亮点 72
(1)食品抽检、药品抽验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72
(2)涉食品药品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布比较规范 73
2.发现的问题 74
(1)食品抽检、药品抽验信息的公开方式待优化 74
(2)部分地方未做到药品质量信息的常态化公开 75
(3)涉食品药品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 75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78
1.发现的亮点 79
(1)门户网站普遍设有专门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 79
(2)国务院部门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较好 80
(3)个别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与复文相关的信息 80
(4)部分评估对象注重所发布信息的查询便利度 81
(5)部分评估对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对建议提案公开情况作了说明 81
2.发现的问题 82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仍不理想 82
(2)建议提案栏目设置情况不理想 83
(3)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发布混乱,不利于查询 83
(4)部分评估对象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形式不够便民 84
(5)部分评估对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对当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作出说明或说明不准确 84
(十)政策解读 85
1.发现的亮点 85
(1)普遍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 85
(2)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情况整体较好 86
(3)少数评估对象对政策解读信息进行了分类展示 87
(4)部分评估对象注重解读信息的关联公开 89
(5)个别评估对象的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新颖 90
(6)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的要求落实较好 91
(7)注重借助主流媒体扩大解读信息传播效果 92
2.发现的问题 92
(1)部分对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位置不规范 92
(2)门户网站设置多个政策解读栏目 93
(3)政策解读栏目的查询便捷度整体不高 93
(4)个别评估对象极少发布本机关的解读信息 94
(5)政策解读信息的内容新颖性仍待提升 94
(十一)回应关切 94
1.发现的亮点 96
(1)总体回应率较高、回应周期短 96
(2)回应社会关切的意识增强 96
(3)多部门共同回应的责任意识逐步凸显 97
(4)对突发事件处置应对的回应机制较好 98
2.发现的问题 99
(1)部分事件回应时间较为滞后 99
(2)部分事件的回应内容空洞 99
(3)部分事件并未得到回应 100
(4)部分事件回应效果不佳 100
(5)部分对象的后续跟进回应情况不理想 101
3.回应热点面临的困难 102
(1)网络时代谣言易传播且影响大,加大了辟谣难度 102
(2)良好的回应效果往往依赖于过硬的管理 103
(十二)网站互动 104
1.发现的亮点 105
(1)普遍注重网站互动平台建设 105
(2)注重细分互动平台的功能 105
(3)大多数互动平台的畅通性较好 106
(4)部分评估对象注重对网站互动的规范化建设 106
(5)注重公开对群众提出问题的反馈信息 107
(6)部分对象详细公开了互动问题的办理状态 107
(7)部分对象答复咨询较及时 107
(8)个别对象反馈内容较详细 108
2.发现的问题 108
(1)个别网站互动平台的建设情况不理想 108
(2)部分在线互动平台不便于群众提出咨询 109
(3)个别评估对象网站互动渠道畅通性不佳 109
(4)个别评估对象网站互动未形成常态化 109
(5)个别评估对象的反馈内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 109
(6)多数评估对象未反馈项目组提出的咨询问题 110
(7)个别评估对象反馈历时较长 110
(8)个别评估对象未有效解答咨询问题 110
(十三)依申请公开 111
1.发现的亮点 111
(1)信函申请渠道全部畅通 111
(2)部分评估对象答复流程完整 112
(3)大多数评估对象答复格式规范 112
(4)多数评估对象答复内容规范 113
2.发现的问题 114
(1)部分行政机关未答复或超期答复 114
(2)个别行政机关设置条件限制申请 114
(3)个别行政机关限制信息获取或提供方式 114
(4)部分行政机关的答复格式不规范 115
(5)个别行政机关答复内容不完整、不一致 116
(十四)保障监督机制 119
1.发现的亮点 120
(1)制定指导文件,分层推进工作 120
(2)确定分管领导,加强研究部署 122
(3)机构人员兼备,有效开展工作 122
(4)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 122
(5)组织工作培训,促进规范公开 124
2.发现的问题 124
(1)多数对象未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分工情况 124
(2)部分国务院部门对下级部门指导不够 125
(3)未建立政务公开专门机构或专门机构名称不规范 125
(4)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机制尚未形成 126
(5)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机制仍需落实 126
七 完善建议 128
附件一2016年评估的国务院部门 134
附件二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138
附件三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指标的评估对象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