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4
第一章 两岸间存在的主要差异及其在法律上的影响 4
第一节 政治上的差异 4
一、政权性质及其组织形式 4
二、选举制度 5
三、政党制度 6
第二节 经济上的差异 7
一、经济制度 7
二、经济结构 8
三、经济发展水平 8
第三节 社会方面的差异 10
一、阶级结构 10
二、教育结构 11
第四节 文化方面的差异 12
一、政治文化 13
二、法律文化 14
第五节 两岸间的差异在交往中往往表现为法律问题上的冲突 17
第二章 台湾当局的大陆基本政策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 20
第一节 概述 20
第二节 被动开放中的大陆政策 22
第三节 走向法制化的大陆政策 28
第四节 台湾大陆政策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33
一、涉及两岸的国际法与国际承认问题 33
二、关于两岸间的法律冲突与国内法定位问题 35
三、关于两岸间的司法协作问题 36
四、关于两岸法律的创新与整合问题 37
一、全面禁止阶段(1949—1978) 40
第一节 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演变 40
第三章 台湾当局对大陆的经贸政策 40
二、消极缄默阶段(1979—1986) 41
三、适度放宽阶段(1987—1989) 42
四、全面规范阶段(1990年起) 45
第二节 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特点 47
一、开放过程中的被动性 47
二、调整程序上的渐进性 48
三、总体战略上的从属性 49
四、具体内容上的差异性 49
第三节 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走向 50
一、交流活动公开化 51
二、交流形式合法化 52
三、交流行为规范化 52
四、政策开放“谨慎”进行 53
第二编 两岸经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 57
第四章 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法律问题 57
第一节 大陆涉台投资立法慨况及存在的问题 58
一、大陆涉台投资立法概况分析 58
二、进一步完善大陆涉台投资立法的思考 63
第二节 台湾当局有关台商大陆投资立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76
一、台湾当局有关台商大陆投资立法概况 76
二、台湾当局有关台商大陆投资立法存在的问题 77
第三节 以“双边”模式保护台商大陆投资法律问题的探讨 80
第四节 台湾投资者的资格认定问题 86
一、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的形式以及存在的问题 86
二、我国学者有关对台湾投资者资格确认的几种看法 87
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确认 88
四、进一步完善对台湾同胞投资者资格的认定 89
第五节 台商在大陆房地产投资的有关问题 92
第五章 两岸贸易往来中的法律问题 98
第一节 两岸贸易的特点 98
一、间接贸易是现阶段两岸贸易的主渠道 98
二、互利互补,逐步放宽限制 100
三、缺乏直接、有效、共同遵守的规范管理 101
第二节 两岸间接贸易与直接贸易中衍生的法律问题 103
一、间接贸易 104
二、直接贸易 107
第六章 两岸金融、证券合作的法律问题 112
第一节 两岸金融合作问题 112
一、两岸金融合作的必要性 112
二、两岸金融合作的可行性 114
三、两岸金融合作的现存障碍 115
四、两岸金融合作的法律对策 116
第二节 两岸证券投资的法律问题 119
一、海峡两岸通过证券相互投资的可行性 119
二、两岸证券相互投资的法律形式及途径 126
三、两岸证券相互投资中将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131
第七章 两岸经贸争端的调解与仲裁解决方式 139
第一节 两岸经贸调解与仲裁制度比较 139
一、和解与调解 139
二、仲裁 140
第二节 两岸调解仲裁合作的实践及方案 145
一、两岸协调会及其调解规则 145
二、两岸仲裁合作的方案及有关问题 148
一、涉台民事法律问题的形成 151
第一节 涉台民事法律问题的形成及处理原则 151
第八章 涉台民事法律问题 151
第三编 两岸交往中的民事法律问题 151
二、涉台民事法律问题的特点 152
三、处理涉台民事法律问题的原则 154
第二节 涉台财产问题的处理 156
一、去台人员财产问题的处理 156
二、台湾人民到大陆投资经商等所衍生的财产问题的处理 161
三、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关于涉大陆人民财产问题的规定 162
第三节 涉台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 163
一、去台人员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163
二、两岸民间交往中所生债务的处理 166
三、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关于涉大陆人民债权债务问题的规定 167
第四节 涉台婚姻家庭问题的处理 168
一、涉台婚姻问题的处理 168
二、涉台收养问题 175
第五节 涉台遗产继承问题的处理 177
一、涉台遗产继承问题的处理原则 177
二、涉台遗产继承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178
三、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关于涉大陆人民遗产继承问题的规定 182
第九章 涉台民事诉讼概述 185
第一节 涉台民事案件的性质 185
第二节 涉台民事诉讼的原则 187
第三节 涉台民事诉讼的难题 188
第十章 涉台民事案件的管辖 193
第一节 涉台民事管辖的实践 193
一、关于级别管辖 193
二、关于地域管辖 193
三、关于专属管辖 194
四、关于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194
第二节 两岸民事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196
二、协议管辖原则 197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 197
三、一事一诉原则 198
四、相互承认对方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 199
第十一章 涉台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要点 200
第一节 当事人 200
第二节 证据 201
第三节 送达 202
第四节 财产保全 203
第五节 执行 204
第一节 两岸民事司法协作的特点 206
一、特殊的内国民事司法协作 206
第十二章 两岸的民事司法协作问题 206
二、间接的内国司法协作 207
第二节 开展两岸司法协作的基础 208
第三节 两岸司法协作的范围 210
一、司法协作行为的范围 210
二、主体的范围 212
三、案件的范围 213
第四节 关于承认与执行对岸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问题 214
一、对于对岸的民商事法律的态度 215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资借鉴的解决方法 217
第五节 关于建立两岸民事司法协作关系的若干建议 220
一、对两岸民事司法协作应赋予合法地位 220
二、两岸民事司法协作应遵循的原则 221
三、现阶段开展两岸民事司法协作的可行措施 222
第一节 两岸民事法律冲突概述 226
第十三章 海峡两岸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 226
第二节 解决两岸民事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对策 232
一、解决两岸民事法律冲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32
二、解决区际民事法律冲突的几种法律途径 237
三、国家和平统一前解决两岸民事法律冲突的步骤 241
第三节 处理若干类型涉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247
一、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47
二、关于物权关系 248
三、关于合同关系 249
四、关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250
五、关于婚姻问题 252
六、关于扶养关系 254
七、关于监护关系 255
八、关于继承关系 256
第四编 两岸交往中的刑事法律问题 259
第十四章 涉台刑事案件概述 259
第一节 涉台刑事案件的范围、种类和特点 259
一、涉台刑案不同于涉外刑案 260
二、涉台刑案异于涉港、澳刑案 260
三、涉台刑案有别于一般国内刑案 261
四、涉台刑案的处理尚无国际先例可资直接援用 261
第二节 当前涉台刑事案件的表现形式 262
一、台湾黑社会势力和特务、宗教分子潜入犯罪严重 263
二、毒品、枪支犯罪突出 263
三、海上暴力犯罪层出不穷 264
四、偷渡犯罪屡禁不止 265
五、经济犯罪活动十分猖獗 265
六、以台湾同胞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占较大比重 266
第三节 涉台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267
七、涉及台资企业劳资双方利益的犯罪不断发生 267
一、两岸刑事实体法规定的差异所带来的问题 268
二、关于偷渡行为的认定 269
三、关于余罪、累犯和缓刑的适用问题 270
四、跨两岸证据调查与收集之障碍问题 272
五、证人与被告人拒绝作证问题 273
六、关于台湾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委托辩护或代理问题 274
第十五章 两岸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276
第一节 两岸刑事管辖权的冲突 276
第二节 两岸刑事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 279
一、解决两岸刑事管辖权冲突的基本出发点 279
二、解决两岸刑事管辖权冲突的具体方法 282
第一节 两岸刑事司法协作问题概述 285
第十六章 两岸的刑事司法协作问题 285
第二节 海峡两岸移交案犯的合作 287
一、海峡两岸移交案犯合作概述 287
二、是否坚持双重犯罪原则 289
三、是否适用“死刑犯不引渡”原则与“本地公民不引渡”原则 290
四、两岸移交案犯应具备的条件与程序 291
第三节 海峡两岸刑事裁判的承认和执行 292
一、两岸互相承认刑事裁判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292
二、两岸互相承认和执行对方刑事裁判的程序 294
第五编 两岸交往诸法律问题的综合研究与有关建议 297
第十七章 两岸关系现阶段的主要任务 297
第一节 两岸关系之分析 297
一、从敌对状态向非敌对状态转化 298
二、两岸间经济上的互补互利,是两岸关系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299
三、政治上的良性互动相对滞后,相当长时间内将保持“和而待统” 299
四、在统一前,两岸交往需要法制化 300
五、台湾当局在争夺两岸关系的主导权 301
六、两岸关系应排斥“零和”,走向“双赢” 302
七、两岸关系存在倒退的可能性 302
第二节 现阶段的主要任务 303
第十八章 对台湾法律的重新认识 305
第一节 台湾法律的特殊地位 305
一、台湾法律是旧中国法律的延续和发展 305
二、台湾法律属于资本主义法律的类型 305
三、台湾法律自成体系 306
四、台湾法律是台湾地区的行为规范 306
五、台湾法律的效力还影响到大陆人民的某些涉台事务 307
六、台湾法律仍含有若干敌视大陆和歧视大陆人民的规定 307
七、台湾法律是中国人制定的 307
一、关于“六法全书”已被废除的问题 308
第二节 关于能否称台湾法律为“法律”问题 308
二、关于“法律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表现”的问题 309
三、关于引进“事实需要原则” 310
四、关于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310
五、关于“司法管辖权”问题 311
六、必须排除政治上的干扰 312
第十九章 解决涉台法律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途径 314
第一节 解决涉台法律问题的基本原则 314
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314
二、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315
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315
四、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分开 316
第二节 解决涉台法律问题的基本途径 317
一、涉台立法 318
二、两岸间的配合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