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斯拉夫各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和各社会主义自治省宪法关于实现南斯拉夫各主体民族和非主体民族的民族平 1
(一)各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摘录 1
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那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1
克罗地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2
马其顿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3
黑山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6
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9
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10
(二)各社会主义自治省宪法摘录 13
伏伊伏丁那社会主义自治省宪法 13
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宪法 15
二、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摘录 18
序言部分:基本原则 19
附一:有关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权利和义务的条文(摘录) 39
附二:有关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特殊权利的条文 43
三、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问题的决定 45
四、关于在联邦立法和联邦机关工作中实现南斯拉夫各主体民族和非主体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宪法原则的决议 58
南斯拉夫最高法院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八日全体会议通过的基本原则意见 63
五、关于实现非主体民族成员在共和国各机构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方法的法令 70
关于在国家机构 、工厂和其他组织中实现使用非主体民族语言的权利的建议 73
附件一:南斯拉夫司法机构 78
附件二:南斯拉夫各民族的人口构成 80
附件三:名词解释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