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七日行政院570次会议通过公布施行肆、战时田赋征前国民政府财政概况 1
第一节 战时财政的特点 1
一、战时财政的收入要迅速集中 2
二、战时财政的收入要数额巨大 2
三、战时财政的收入要安全可靠 3
第二节 战时财政的筹划 3
一、增税 3
二、借债 4
三、发钞 4
四、国际经济援助 5
第三节 战前国民政府财政概况 5
一、初步建设时期的财政 7
二、进行改革时期的财政 10
附录法规 16
所得税暂行条例 16
第二章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的政策 21
第一节 确立财政收支系统的重要性 21
一、权责分明 22
二、自主发展 23
三、统一税制 23
第二节 战前财政收支系统法 24
四、平均负担 24
一、中央税 24
二、省税 27
三、直隶于行政院的市税 27
四、县税或隶属于省的市税 28
第三节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确立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两大系统 29
一、改订财政收支系统的经过和内容 29
二、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实施纲要公布施行 33
三、中央分配划拨给县市的国税种类和数额 38
第四节 再次改订财政收支系统,由二级制为三级制,恢复省级财政 41
第五节 订定财政收支系统的原则 42
一、政治任务原则 43
二、财政调剂原则 45
三、法制订明原则 49
四、行政效率原则 50
第一节 适应抗战需要,改革税政税制 51
第三章 田赋收归中央并改征实物的政策 51
一、抗日战争爆发,国家财政经济发生重大变化 51
二、田赋改制为增收措施的重点 53
第二节 中央接管各省田赋,集中财力 54
一、接管的决议 54
二、接管的实施 56
第三节 田赋改征实物 57
一、田赋改征实物的先例 57
二、田赋征实办法的演变,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的决议 58
第四节 田赋改征实物制度的建立 62
一、经征机构 62
二、经收机构 64
三、1942年征实机构的调整 65
一、概述 66
第五节 随赋征购粮食和发行粮食库券 66
二、粮食库券发行换发办法 67
三、粮食征购改为征借和发动大户献粮 69
第六节 财政改制成功,征实效果显著 70
一、征实所得尽先拨作军粮,保证抗战 72
二、平价和免费配给公教人员食粮,改善生活 73
三、价拨征实余粮,调剂民食供应 74
四、有利增强财力,紧缩货币发行 75
五、政府掌握粮食,以粮制价稳定市场 77
第七节 征实忽视公平原则,弊害丛生,扰累人民 79
一、沿袭旧有赋额,轻重失平 79
二、对大户累进摊购,有令不行 81
三、征实弊端日甚,怨及政府 82
第八节 田赋改征实物意义重大,应当充分肯定 84
附录法规 89
壹、田赋改征实物办法暂行通则 89
第一章 战时财政及战十年三月甘九日行政院公布贰、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 90
贰、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 90
民国三十年七月廿八日行政院公布叁、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 91
叁、战时田赋收实物暂行通则 91
肆、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条例 93
伍、民国三十(1941)年粮食库券条例 96
陆、民国三十(1941)年粮食库券领换凭证领换办法 97
第四章 整顿旧税,维持国有收入 99
第一节 关税 99
一、修订进口关税,促进必需品输入 100
二、修订出口税则,鼓励非必需品出口 101
三、进口税一律改行从价税制 102
四、转口税的扩大及其废除 102
五、管理战时进出口物资 103
六、严格查禁走私 105
七、税收 105
第二节 盐税 107
一、抢运、充实、屯储与后方增产 107
二、废除专商引岸制度 108
三、实行从价计征 110
四、税率及税收 110
第三节 货物税与直接税 111
一、货物税 111
二、直接税 116
第四节 对整顿旧税的评价 119
附录法规 121
壹、救护药品免税暂行办法 121
贰、非常时期零星卷烟纳税运销暂行办法 122
叁、财政部糖类统税征收暂行办法 124
肆、调整盐价四条办法 125
伍、国产烟酒类税暂行条例 126
陆、非常时期禁止进口货物办法 128
柒、茶类统税征收暂行章程 130
捌、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 131
玖、营业税法 133
拾、印花税法 136
拾壹、非常时期征收印花税暂行办法 138
第五章 创办新税,另辟战时税源 140
第一节 过份利得税 140
一、开征过份利得税 140
二、税率 141
三、非常时期过份利得税的调整 142
四、税收 143
第二节 征收遗产税 144
一、遗产税的举办 144
二、遗产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 144
三、遗产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修订 146
四、税收 147
第三节 创办战时消费税 150
一、创办战时消费税的原因 150
二、税则 150
三、税收 152
第四节 对筹措战费创办新税的评价 153
附录法规 155
壹、非常时期过份利得税条例 155
贰、遗产税暂行条例 157
叁、遗产评价规则 161
肆、战时消费税暂行条例 163
第六章 专卖政策 165
第一节 实行专卖的必然性 165
一、实行专卖的内因 166
二、实行专卖的外因 170
第二节 专卖的实施和内容 177
一、专卖的实施 177
二、专卖的主要内容 183
第三节 对专卖利弊得失的分析 199
一、增加了财政收入,缓解了财政收不抵支的尖锐矛盾 201
二、使战时经济得到发展,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有提高 203
三、保证了军民基本需要,缓和了物资紧张局面 203
四、专卖品物价得到控制,为稳定物价水平,安定社会经济秩序起了一定作用 206
五、由于实行局部专卖,使专卖的作用大大减弱 209
六、政府力量未达之处,专卖贯彻不力 211
七、政治腐败对专卖的不利影响 212
附录法规 215
壹、盐专卖暂行条例 215
贰、战时食糖专卖暂行条例 221
叁、战时烟类专卖暂行条例 227
肆、战时火柴专卖暂行条例 231
第七章 发行公债与举借外债的政策 235
第一节 战时公债的发行 235
一、战时中央公债的发行 235
二、战时筹募公债政策 239
三、战时公债的评价 244
第二节 战时外债的举借 249
一、战时外债的举借 249
二、战时举借外债的作用 258
附录法规 263
壹、救国公债条例 263
贰、民国三十年粮食库券条例 264
叁、民国三十一年同盟胜利美金公债条例 264
肆、三十一年推销公债实施办法 265
伍、三十一年推销公债补充办法 268
陆、中苏第三次易货借款合约(1939年6月13日) 270
柒、中美财政援助借款(1942年3月21日) 274
捌、中英财政援助协约(1944年5月2日) 275
第八章 稳定金融的政策 278
第一节 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的公布 278
一、公布安定金融办法的原因 278
二、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的主要内容 279
三、安定金融补充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施行 280
四、君子协定的达成 282
第二节 第二次限制提存与《巩固金融办法纲要》的实施 283
一、第二次限制提存 283
二、《巩固金融办法纲要》的实施 285
附录法规 287
壹、国民政府财政金融动员计划大纲 287
贰、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 288
参、上海市规定非常时期安定金融补充办法四项 289
肆、汉口市规定非常时期安定金融补充办法四项 289
伍、国民政府抗战建国纲领财政金融实施方案 1938年8月 290
陆、国民政府关于分区金融处理办法 292
柒、国民政府转发巩固金融办法纲要令 295
第九章 巩固扩大健全金融机构政策 297
第一节 战时金融决策机构四联总处的设立 297
一、四联总处的设立及其职责 297
二、四联总处与经济金融计划的制定 301
第二节 中中交农四行业务专业化与中央银行权力的扩大 304
一、战时中中交农四行业务专业化 304
二、战时中央银行权力的扩大 306
第三节 调整地方金融机构及构造战时金融网 312
一、调整地方金融机构 312
二、构造战时金融网 318
第四节 限制银行设立 322
附录法规 325
壹、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纲要 325
贰、财政部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 326
叁、县银行法 327
第十章 管理外汇与防止资金外逃的政策 331
第一节 抗战初期的外汇维持政策 331
第二节 控制外汇时期的外汇政策 333
一、进出口外汇管理政策 333
二、外汇市场的控制措施 338
第三节 英美封存资金后的外汇管理政策 340
第四节 战时外汇政策的评价 345
附录法规 351
壹、购买外汇请核办法 351
贰、商人运货出口及售结外汇办法 352
叁、各机关请购外汇应行注意事项 353
肆、进口物品申请购买外汇规则 354
伍、出口货物结汇领取汇价差额办法 355
陆、进口物品申请购买外汇规则施行细则 356
柒、中美平准基金协定(1941年4月1日) 358
第十一章 巩固法币基础的政策 365
第一节 法币发行及其准备 365
一、法币政策的回顾 365
二、战时法币发行及准备 368
第二节 限制携钞与法币流通 378
一、限制提存、限制携钞办法 378
二、四联总处对法币流通的调控 381
第三节 法币回笼 385
一、国民政府推行储蓄措施概况 386
二、举办外币存储业务 388
三、黄金政策 390
附录法规 394
壹、巩固金融办法纲要 394
贰、限制私运黄金出口及运往沦陷区域办法 395
叁、四联总处拟订统一发行实施办法 396
肆、管理银行信用放款办法 399
第十二章 运用金融力量促进生产政策 400
第一节 关于贴放业务 401
一、抗战初期的四行联合贴放 402
二、抗战初期以后四行的联合贴放 405
第二节 关于农业贷款 407
一、扩大农贷及确立农贷方针 408
二、拟定农贷办法纲要及农贷宣传纲要 410
三、各行局农贷业务的划分与交接 414
四、改进农田水利贷款 415
第三节 关于工矿生产事业贷款 417
一、专设工矿调整处 417
二、《经济三年计划》与工矿建设事业 418
三、改善小工矿业贴放 419
四、修正《战时生产事业贷款实施办法》 424
附录法规 428
壹、扩大农村贷款范围办法 428
贰、财政部关于制定不受借款数额及期限限制之厂商借款原则令 429
叁、四联总处简化放款程序实施办法 430
第十三章 鼓励节约储蓄与吸收游资的政策 431
第一节 节约储蓄政策的颁布 431
一、节约建国储金 432
二、节约建国储蓄券 433
三、外币定期储蓄存款 434
四、特种有奖储蓄券 434
五、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 435
七、乡镇公益储蓄 436
六、节约建国储金邮票 436
八、黄金储蓄存款 437
第二节 推销战时储蓄的机构与政策 438
一、战时储蓄机构的设立 438
二、战时储蓄的推销政策 441
第三节 推行战时储蓄的效果 446
附录法规 454
壹、节约建国储金条例 454
贰、节约建国储蓄券条例 455
叁、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办法 457
肆、加强推行储蓄业务办法 457
伍、强制储蓄办法 459
陆、发行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办法 461
柒、中央储蓄会增办特种有奖储蓄办法 462
捌、普遍推进全国各市县乡镇公益金储蓄办法 463
玖、黄金存款及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办法公告 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