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特别程序的含义和范围 1
第一节 立法形成的观念: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的含义和范围 1
第二节 观念的突破:通常程序与特别程序是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基本分类 4
第三节 对特别程序范围的新界定 11
第四节 特别程序的确定标准 27
第二章 特别程序体系的建立 32
第一节 标准的选定与体系的建立 32
第二节 关于选民资格案件及其审理程序的属性 40
第三节 关于建立独立的行政诉讼程序 50
第四节 关于应否建立“经济纠纷案件”的特别程序 58
第五节 关于应否建立“商事纠纷案件”的特别程序 67
第三章 特别程序的立法体例及其与相关程序的关系 72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立法体例——兼论特别程序与特别立法 72
第二节 特别程序与专门诉讼程序——兼论特别程序与特别审判机构 76
第三节 特别程序与相关程序的关系 87
第四章 非讼案件程序 97
第一节 非讼案件及非讼案件程序概述 97
第二节 非讼案件程序的共同规则 103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程序 111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 140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程序 161
第六节 我国非讼案件程序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完善 168
第五章 公示催告程序 177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177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要件 185
第三节 一般的公示催告程序 189
第四节 宣告票据无效的公示催告程序 197
第五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与完善 204
第六章 督促程序 214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214
第二节 督促程序的要件 222
第三节 督促程序的管辖 229
第四节 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及确定 230
第五节 支付令异议 236
第六节 督促程序的适用与完善 239
第七章 证书诉讼程序与票据诉讼程序 253
第一节 证书诉讼程序与票据诉讼程序概述 253
第二节 证书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则 259
第三节 票据诉讼程序的特则 265
第四节 关于应否在我国建立证书诉讼程序与票据诉讼程序 277
第八章 人事诉讼程序 283
第一节 人事诉讼程序概述 283
第二节 人事诉讼程序的内容 288
第三节 关于应否在我国建立人事诉讼特别程序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