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引论五篇 7
一、作为秩序和场域之统一的法权 7
二、前全球时代的国际法 15
三、基督教中世纪国际法之解读 21
四、论法概念的含义 33
五、论占取作为国际法之建构性因素 47
第二章 占取新世界 55
一、最初的地球分界线:从拉亚线经友好界线到西半球分界线 55
二、对占取新世界的辩护(维多利亚) 72
三、占取新世界的合法资格(发现与占有) 100
第三章 欧洲公法 117
一、国家成为新的国家间欧洲中心主义全球空间秩序的主导力量 117
二、中世纪战争(十字军东征或武力自卫)转变为非歧视性国家间战争(从阿亚拉到瓦泰尔) 129
三、海洋自由 151
四、领土变更 164
五、国际法中非国家的元素与类别之概述 190
第四章 关于新大地法的诸问题 195
一、整个欧洲的最终占取(1885年刚果会议) 195
二、欧洲公法的终结(1890—1918) 208
三、日内瓦国联与大地空间秩序问题 221
四、战争意义的转变 240
五、西半球 263
六、国际法之承认的意义转变 277
七、作为现代式毁灭手段的战争 292
人名索引 307
内容索引 313
译后记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