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原理与实务》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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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朋瑞著
  • 出 版 社:北京市: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5
  • ISBN:7801070550
  • 页数:371 页
图书介绍:

上编 担保物权总论 1

第一章 担保物权概述 1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1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1

(一)担保物权为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 2

(二)担保物权为支配特定财产的权利 3

(三)担保物权为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3

(四)担保物权为以确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权利 3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3

(一)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 4

(二)担保物权是一种定限物权 6

(三)担保物权为特别的价值权和变价权 7

(四)担保物权为从权利,具有从属性 7

(五)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8

一、担保物权在物权法中的地位 9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地位 9

(六)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9

(一)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共性 10

(二)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10

二、担保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12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社会经济价值 14

一、担保物权是保障债权受偿的可靠手段 15

二、担保物权是债务人融资的有效手段 17

三、担保物权是充分发挥财产效用的法律手段 18

第二章 担保物权的历史发展 19

第一节 西方古代法上的担保物权制度 19

一、罗马法上的担保物权制度 19

(一)信托质 19

(二)占有质 20

(三)抵押占有质 21

(二)占有质 22

二、日耳曼法上的担保物权 22

(一)所有质 22

(三)新质 24

(四)动产质 24

第二节 西方近现代法上的担保物权 26

一、法国法上的担保物权 27

二、德国法上的担保物权 28

三、英美法上的担保物权 30

第三节 中国的担保物权 32

一、中国古代的担保物权 32

二、中国近现代的担保物权 34

第三章 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制度的关系 38

第一节 担保物权与物上担保的关系 38

一、物上担保的概念和范围 38

二、担保物权与其他物上担保的区别 42

三、担保物权与其他物上担保竞合的效力 44

第二节 担保物权与保证的关系 46

一、担保物权与保证的联系及区别 46

二、担保物权与保证竞合的效力 48

第三节 担保物权与定金的关系 53

一、定金的特点及其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53

二、定金与担保物权的竞合 55

第四章 担保物权的种类与竞合 57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分类 57

一、担保物权学说上的分类评述 57

二、担保物权的种类 62

(一)抵押权 62

(二)质权 63

(三)留置权 65

(四)优先权 65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67

(一)优先权与抵押权竞合的效力 68

一、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的效力 68

(二)优先权与质权竞合的效力 71

(三)优先权与留置权竞合的效力 73

二、抵押权与质权竞合的效力 74

三、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的效力 75

四、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效力 77

下编 担保物权分论 79

第五章 抵押权 79

第一节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性 79

一、抵押权的概念 79

二、抵押权的特性 83

(一)从属性 84

(二)不可分性 87

(三)特定性 89

(四)物上代位性 91

(六)追及性 95

(五)顺序性 95

第二节 抵押权的种类 96

一、不动产抵押权、权利抵押权、动产抵押权 96

(一)不动产抵押权 97

(二)权利抵押权 97

(三)动产抵押权 97

二、流通抵押与保全抵押 98

(一)流通抵押权 98

(二)保全抵押权 99

三、一般抵押权与特殊抵押权 100

(一)共同抵押 100

(二)最高额抵押 104

(三)所有人抵押 109

(四)财团抵押(浮动抵押) 118

(五)法定抵押 122

第三节 抵押权的设定 124

一、抵押权设定的形式 125

二、抵押当事人 126

(一)抵押人 126

(二)抵押权人 132

三、抵押权的标的 132

四、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 142

(一)不能以金钱计算为标的的债权 143

(二)将来可发生的债权 143

(三)金钱债权 146

(四)以给付代替物为标的的债权 147

(五)附条件债权 147

(六)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 148

五、抵押权的登记 149

(一)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149

(二)抵押登记的程序和部门 153

(一)原债权 155

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155

一、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 155

(二)利息 156

(三)迟延利息 157

(四)违约金或赔偿金 157

(五)抵押权的实现费用 158

二、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 158

(一)原抵押物 158

(二)抵押权标的物的从物 159

(三)抵押物的从权利 160

(四)抵押物的附合物 161

(五)抵押物的孽息 163

(六)抵押物的代位物 166

第五节 抵押权对于抵押人的效力 169

一、抵押物的处分权 169

二、抵押物的出抵权 172

三、抵押物的出租权 174

四、抵押物用益物权的设定权 176

五、抵押物的占有权 179

第六节 抵押权对于抵押权人的效力 181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的权利 182

(一)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 183

(二)恢复原状或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 184

(三)损害赔偿请求权 187

二、抵押权人对于抵押权的处分权 188

(一)抵押权的处分 188

(二)抵押权顺序的处分 190

三、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195

第七节 抵押权的实现 197

一、抵押权实现的要件和方式 198

二、抵押物的拍卖 201

(一)拍卖的性质 202

(二)拍卖的程序 203

(三)拍卖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205

(四)拍卖对于抵押权人的效果 207

(五)拍卖对于拍定人的效果 211

(六)拍卖对于抵押人的效果 217

(七)拍卖对于第三取得人的效果 219

三、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 222

第八节 抵押权的消灭 223

一、关于主债权的消灭 224

二、关于时效 225

(一)消灭时效对抵押权的影响 225

(二)取得时效对抵押权的影响 227

三、关于第三人取得抵押标的物 228

四、关于抵押物的灭失 228

六、关于抵押权的实现 229

五、关于抵押期限届满 229

第六章 质权 230

第一节 质权概述 230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230

(一)质权的概念 230

(二)质权的特性 231

二、质权的历史沿革和社会作用 233

三、质权的分类 238

(一)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238

(二)民事质、商事质与营业质 240

(三)占有质、收益质与归属质 243

第二节 动产质权 244

一、动产质权的设定 244

(一)关于质权设定的方式 244

(二)关于质权的标的物 247

(三)关于质权所担保的债权 251

二、动产质权的效力 252

(一)动产质权的效力范围 252

(二)质权对于出质人的效力 255

(三)质权对于质权人的效力 256

三、动产质权的实现 271

(一)质物的出卖 272

(二)质物的折价 274

(三)流质契约的禁止 275

(四)质权的次序与质权的实现 275

四、动产质权的消灭 276

(一)被担保债权的消灭 276

(二)质权的抛弃及质物的任意返还 278

(三)质物占有的丧失 280

(四)质权标的物的灭失 280

(五)质权的实现 280

第三节 权利质权 281

一、权利质权的概念和性质 281

(六)质权的存续期间届满 281

二、权利质权的成立 283

(一)权利质权的当事人 283

(二)权利质权的标的 284

(三)权利质权的设定方式 289

(四)权利质权的顺序 296

三、权利质权的效力 297

(一)债权质权的效力 297

(二)股份质权的效力 303

(三)知识产权质权的效力 305

四、权利质权的消灭 307

(一)为质权标的的权利归于消灭 307

(二)第三人原始取得质权标的的权利 307

(三)质权标的的返还 307

(四)质权的实现 308

第七章 留置权 309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309

一、留置权的沿革和立法例 309

(一)大陆法系留置权的立法例 310

(二)英美法系留置权的立法例 311

(三)中国法上的留置权 314

二、留置权的社会作用 314

第二节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315

一、留置权的概念 315

二、留置权的特征 316

(一)留置权为他物权 316

(二)留置权为担保物权 316

(三)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317

(四)留置权为得二次发生效力的权利 317

(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318

三、留置权与类似权利的区别 318

(六)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18

(五)留置权为有从属性的物权 318

(二)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319

(三)留置权与抵销权的区别 321

第三节 留置权的成立 321

一、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322

(一)须债权人占有一定的财产 322

(二)债权人占有的应为债务人的财产 323

(三)须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间有关联 326

(四)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30

二、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 331

(一)须当事人事先无不得留置的约定 332

(二)须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32

(三)须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不相抵触 332

(四)须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的指示不相抵触 333

三、留置权的继受取得 333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335

第四节 留置权的效力及实现 335

一、留置权效力的范围 335

(二)留置权标的物的范围 336

二、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 336

三、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 338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338

(二)留置权人的义务 341

四、留置权的实现 343

第五节 留置权的消灭 346

一、担保的另行提出 346

二、标的物占有的丧失 349

三、债权清偿期的延缓 350

四、关于留置权与债权的诉讼时效 351

附录 353

后记 368

主要参考书目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