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盐制 1
第一节 无税制 2
第二节 征税制 3
第三节 专卖制 5
第一目 一部分专卖 5
第二目 全部专卖 7
第三目 就场专卖 8
第四目 官商并卖 19
第五目 商专卖 21
第四节 近代盐制之变迁 30
第二章 盐产 49
第一节 产源 49
第二节 产区 56
第一目 两淮 58
第二目 两浙 59
第三目 福建 62
第四目 两广 64
第五目 山东 66
第六目 长芦(口北附) 68
第七目 辽宁 71
第八目 河东 73
第九目 西北 75
第十目 四川 78
第十一目 云南 80
第十二目 新疆 82
第十三目 康藏 83
第十四目 晋北 84
第十五目 陕西 85
第十六目 应城 86
第三章 盐官 88
第一节 汉唐宋元之官制 88
第二节 明清之官制 109
第三节 民国之官制 125
第四章 盐禁 151
第一节 汉晋唐 151
第二节 五代 152
第三节 宋金 158
第四节 元 161
第五节 明 168
第六节 清 174
第七节 民国 197
附录一 207
全国盐务近五年平均产盐放盐及税收表 207
各区产盐表 209
各区销盐表 211
各区税收表 213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一日全国各盐区销地及税率表 215
附录二 265
民国盐务改革史略 265
附录三 286
盐法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