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1
国民政府令 1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各区监察使署奉国府指令监察使署组织条例业经明令规定于设置监察使各监察区内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通行饬知等因转令知照由 1
监察 2
提劾江苏省烟酒牌照税苏吴崐常稽征分局前局长戴则均欺诈吞款案 2
本院咨送惩戒文 2
监察使丁超五弹劾文 2
委员谢无量王宁章段宏纲审查报告书 3
本院指令 4
提劾浙江馀姚县财政局长兼沙田清理专员吴祥堃暨清理沙田第二办事处前主任胡吟违法诈财滥行拘押案 4
本院咨送惩戒文 4
监察使陈肇英弹劾文 4
委员杜忱毛思庆李宗黄审查报告书 5
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6
浙江天台县县长张宝琛纵匪烧杀滥押滥罚案 6
本院指令 6
浙江崇德县县长罗仲达秘书刘运祯科员陈震寰执达员饶维新戒烟所管理员廖翼堂得贿朋分纵吏殃民羁押无辜受贿改判案 7
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7
河南临漳县前县长王桓武违法渎职案 10
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10
湖北沔阳新堤前任公安局长蔡笃中被劾案内关于急速救济部分之办理情形 12
本院训令 12
青海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冯国瑞等被劾案办理情形 15
本院训令 15
审计 16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奉国府令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通过江苏省二十四年度地方营业概算一案令仰遵照由 16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国府准中政会函以据本院呈为审计部举行河南等五省审计佐理员考试所需临时费八千五百六十元拟参酌成案略去尾数核定为六千七百元转令饬遵由 16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奉国府令准国立中央研究院故总干事丁文江恤金在二十四年度抚恤费内备付部分动支一案令仰查照由 17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国府核准山东地方二十四年度营业岁入岁出令仰知照由 18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奉国府令以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财政部部库建筑费追加二十四年度岁出临时概算一案令仰查照由 19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为令饬审核本院二十四年十二月份及二十五年一月份支出计算书表类由 19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奉国府令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通过湖南省地方二十四年度营业岁入岁出概算一案令仰遵照由 20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国府核准北平市地方二十四年度营业概算案令仰查照由 20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国府令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河南省地方二十四年度营业概算一案令仰遵照由 21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准行政院咨据实业部呈为办理首都附近公路植树第一期用费拟仍就原有林垦调查费预算内匀支请备案等情转饬查照由 22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国府核准蒙藏委员会派员赴宁夏查勘界务一案不敷旅费三百零三元四角转饬知照由 23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准行政院咨据实业部呈以商标局迁京用费拟在该局本年度经常费内设法匀支列报抄同清单请鉴核备案等情咨请转行备案等由令仰知照由 24
公文 26
本院咨文 咨行政院据监察使高一涵呈以湖北黄瓦堤阴湘城堤武惠堤等由江汉工程局及荆江堤工局分别收作干堤并先予拨补防汛材料转请核咨酌办等情希察酌办理并见复由 26
本院指令 令湖南湖北监察使前案已咨请行政院察酌办理仰知照由 26
本院训令 令河南山东监察使署准行政院咨复关于该署呈报办理预防水灾暨转请拨给培修堤防等款一案办理经过情形前来令仰知照由 26
本院公函 函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函送本院组织系统修正表由 27
本院指令 令审计部前案准予分别存转指令知照由 28
本院公函 函主计处为函送本院二十四年十二月份及二十五年一月份支出计算书由 28
本院公函 函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处国民政府文官处函送审计部及所属各处二十五年三月份工作报告希转陈鉴核由 28
本院公函 函中央执行委员会统计处函送本院二十五年四月份施政成绩由 29
国民政府令 29
本院公函 函铨敍部为函复荐任学习王士纬任职日期承办事务拟敍月俸等请查照由 29
本院公函 函铨敍部函为补送本院拟任参事邓长耀经历证明书请审核由 30
本院公函 函财政部奉国府令以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监察院建设费二十四年支出临时概算一案请查照由 30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各监察使署奉国府令修正行政院组织法通饬施行令仰知照由 31
本院训令 令审计部各监察使署奉国府明令宣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通行饬知令仰知照由 31
统计 33
监察院二十五年四月分施政成绩 33
特载 34
监察使高一涵调查呈报文 湖北黄瓦堤武惠堤阴湘城堤情形似应收作干堤并先予拨补防汛材料转请核咨行政院办理 34
(附一)荆门县黄瓦干堤修复状况报告 37
(附二)江陵县阴湘城堤述要 42
委员王平政呈报文 监验董庄黄河堵口工程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