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页 1
导论 1
第一章 内水 10
第一节 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10
第二节 湖泊和内海 13
第三节 海湾 14
第四节 港口和港口制度 21
第二章 领海 36
第一节 领海的概念 36
第二节 领海宽度 39
第三节 领海的界限 51
第四节 国家在领海内的权利 65
第五节 领海的无害通过 72
第三章 毗连区 82
第一节 毗连区制度概说 82
第二节 毗连区的法律制度 95
第三节 我国设置毗连区的实践 99
第四章 渔区 106
第一节 渔区的概念 106
第二节 专属渔区的法律制度 115
第一节 海峡的类型 120
第五章 海峡与国际运河 120
第二节 各种海峡的通行制度 124
第三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法律制度 129
第四节 国际运河 140
第六章 群岛国和岛屿制度 150
第一节 群岛和群岛国的概念 150
第二节 群岛国制度 168
第三节 岛屿制度 179
第七章 专属经济区 184
第一节 专属经济区的概念 184
第二节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196
第三节 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203
第四节 专属经济区的宽度和划界 213
第八章 大陆架 219
第一节 大陆架的法律概念 219
第二节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236
第三节 大陆架的法律制度 239
第四节 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 250
第九章 公海 260
第一节 公海的概念和范围 260
第二节 公海自由 263
第三节 船舶的国籍、地位及船旗国的职责 266
第四节 公海上秩序的维持 270
第五节 公海捕鱼自由 281
第十章 国际海底区域 284
第一节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产生 284
第二节 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301
第三节 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314
第四节 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机构 327
第一节 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342
第十一章 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的海洋权利 342
第二节 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 351
第三节 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参与开发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权利 366
第四节 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权利 372
第十二章 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376
第一节 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发展 378
第二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规定 387
第三节 海洋环境保护的区域合作 392
第四节 各国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规 401
第十三章 海洋科学研究 409
第一节 概述 409
第二节 海洋科学研究制度的演变 411
第三节 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法律原则 425
第四节 海洋科学研究的法律制度 433
第十四章 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 440
第一节 概述 440
第二节 关于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的一般规定 449
第三节 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的国际合作以及国家中心和区域性中心的设立 452
第四节 有关“区域”内活动的技术转让 454
第十五章 海洋争端的解决 459
第一节 概述 459
第二节 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一)--一般规定、调解和强制调解 468
第三节 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二)--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 475
第十六章 南极 501
第一节 概述 501
第二节 南极的法律地位 506
第三节 南极的法律制度 510
附录: 515
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515
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525
海底委员会 531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