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概论 5
第一章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概念 5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性质和特点 5
第二节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涵义 10
第三节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意义 15
第二章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制度的建立及其历史发展 18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制度的建立 18
第二节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的历史发展 22
第三章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和逐步完善 35
第一节 宪法中有关规定的逐步准确和完善 35
第二节 地方组织法中有关规定的逐步准确和完善 39
第三节 对计划和预算的常规性监督工作的逐步规范 42
第四章 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的编制规范 50
第一节 编制规范的要点 50
第二节 编制规范的法律形式 59
第三节 一些国家的计划和预算的法律形式介绍 62
第二篇 国民经济计划、预算的审查和批准 69
第五章 审查时间 69
第一节 概念及意义 69
第二节 代表大会的审查和批准 71
第三节 初步审查 74
第四节 对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 81
第六章 审查能力 85
第一节 人民代表的专业素质 85
第二节 审查工作的技术性辅助 88
第三节 一些国家的有关情况 96
第七章 审查方式 99
第一节 基本的审查方法 99
第二节 审查方法的选择 102
第三节 审查方法的比较 108
第八章 审查程序 114
第一节 概念 114
第二节 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 115
第三节 修正案程序探讨 122
第九章 审查内容 131
第一节 基本原则的审查 131
第二节 审查内容的选择 132
第三节 择要审查的范围 136
第四节 建立择要审查制度的意义 147
第三篇 部分调整和部分变更 153
第十章 部分调整和部分变更的概念 153
第一节 部分调整和部分变更的规定 153
第二节 部分调整和部分变更与常规性监督 159
第十一章 部分调整和部分变更法律形式的虚置 164
第一节 基本的判断 164
第二节 主要的原因 166
第三节 未来的展望 171
第十二章 部分调整或部分变更的内涵 172
第一节 部分调整或部分变更的范围 172
第二节 部分调整或部分变更的幅度 175
第三节 一些国家关于预算调整权限方面的规定 180
第十三章 部分调整或部分变更的界定 185
第一节 基本的思路 185
第二节 有关指标的具体分析 186
第三节 几点说明 202
第十四章 部分调整或部分变更的程序 206
第一节 一般程序 206
第二节 特殊程序 210
第三节 不适当决定的撤销 215
第四篇 几个问题的专门探讨 223
第十五章 财政赤字的监督 223
第一节 关于预算赤字的概念 223
第二节 是否允许编制赤字预算 224
第三节 关于预算赤字的额度 228
第四节 关于预算赤字的弥补 231
第五节 关于预算赤字的追加 235
第十六章 关于财政赤字的编列方式 238
第一节 现行的赤字编列方式及问题 238
第二节 改进的考虑 243
第十七章 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245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245
第二节 重大建设项目的界定标准 249
第三节 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258
第四节 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中的调整或变更 265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的监督 272
第一节 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272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隶属与独立的货币政策 278
第三节 独立货币政策的可行性 291
第四节 对货币政策的监督 301
后记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