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原则 1
撤销商民协会办法 1
民事调解条例原则 3
特别市参议会选举法原则 4
市组织法原则 5
电影检查条例原则 6
法律案 7
公司法 7
民营公用事业监督条例 27
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 29
工厂法 30
修正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第五条条文 37
修正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暨图说 37
海商法 68
保险法 83
民事调解法 92
会计师条例 93
省政府组织法 96
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 99
外交官领事官官等表 102
交通部组织法 103
国际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章程 103
海军部组织法 105
民法债编施行法 115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116
修正建设委员会组织法 118
铁路员工服务条例 120
修正商会法第四十二条条文 123
军人反省院条例 123
党员犯罪加重处刑暂行法 124
劳资争议处理法 125
修正邮运航空处条例第七条条文 125
修正考选委员会组织法 125
首都卫戍司令部组织条例 129
陆海空军审判法 136
诉愿法 141
中央防疫处组织条例 143
电气事业条例 145
修正共产党人自首法第七条条文 145
商标法 146
市组织法 149
矿业法 162
西医条例 174
宣誓条例 175
工会法施行法 176
古物保存法 178
修正行政院组织法第一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条文 179
修正农矿部组织法 180
附 解释 182
渔业法第二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各条条文意义解释文 182
渔业法渔会法未有规定特别市区主管官署关於渔业渔会之管理取缔事项应如何办理解释文 183
荒废寺庙财产之处分及其用途解释文 184
工会法各疑点解释文 185
最低公资公约 195
条约案 195
附录 关於适用规定最低工资办法之建议案 196
中希通好条约 198
希代表致中代表照会 199
中代表复希代表照会 200
中捷友好通商条约 200
中日关税协定 203
附件一 204
日本代理全权公使致外交部长照会 204
外交部长复日本代理全权公使照会 204
外交部长致日本代理全权公使照会 205
附件二 205
附表 205
乙部 205
甲部 205
日本代理全权公使复外交部长照会 207
附件三 207
日本代理全权公使致外交部长照会 207
外交部长复日本代理全权公使照会 207
附件四 207
日本代理全权公使致外交部长照会 207
附录 立法院呈报关於议决中日关税协定文 208
附件五 签订中日协定双方代表会议录 208
外交部长复日本代理全权公使照会 208
预算案 211
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长期公债条例 211
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短期公债条例 214
民国十九年关税公债条例 217
民国十九年交通部电政公债条例 219
民国十九年卷菸税库券条例 222
浙江省杭州市自来水公债条例 226
民国十九年浙江省赈灾公债条例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