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环境资源犯罪导论 1
第一节 环境保护与法律规制 1
一、环境与环境保护 1
(一)环境的定义与要素 1
(二)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态保护 2
二、环境问题与治理对策 3
(一)环境问题的显现 3
(二)环境问题的对策 5
三、环境法与环境刑法 6
(一)环境法的兴起 6
(二)环境刑法的形成 6
第二节 环境刑法与环境资源犯罪 7
一、环境刑法的沿革 7
(一)环境刑法的分散规定阶段(1979~1996年) 7
(二)环境刑法的集中规定阶段(1997~2000年) 8
(三)环境刑法的修改完善阶段(2001年至今) 9
二、环境资源犯罪的界定 11
(一)环境资源犯罪的定义 11
(二)环境资源犯罪的分类 12
(三)本书研究的范围 12
三、环境法益的提倡 12
(一)环境法益的特殊性 13
(二)环境法益与生态法益 14
第三节 环境刑法立法与司法适用 15
一、环境刑法的功能 15
(一)刑法的环境保障法功能 15
(二)刑法的环境风险防范功能 16
(三)刑法的环境法益保护功能 17
二、环境刑法立法与司法的衔接 17
(一)环境刑法的立法规定与司法适用 17
(二)环境刑法的立法疏漏与司法补强 17
三、环境刑事司法的政策考量与功能发挥 18
(一)环境问题的形势 18
(二)环境刑事司法的政策考量 19
(三)环境刑事司法的主要着力点 20
第二章 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问题 21
第一节 环境污染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解释 21
一、环境污染犯罪态势与解释制定 21
(一)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规定 21
(二)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适用 22
(三)环境污染犯罪的解释制定 23
二、环境污染犯罪适用困境与解释修订 24
(一)环境污染犯罪的形势变化 24
(二)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修改 24
(三)环境污染犯罪的解释修订 26
三、环境污染刑事司法新态势与解释再修订 27
(一)环境污染刑事司法新态势 27
(二)环境污染犯罪司法适用缺憾 34
(三)环境污染犯罪解释再修订 35
四、环境污染犯罪解释再修订的主要考虑 36
(一)实现环境污染犯罪法律适用进一步统一 36
(二)实现环境污染犯罪实务难题进一步解决 36
(三)实现环境污染犯罪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 36
五、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 37
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 38
一、污染环境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38
(一)污染环境罪的对象 39
(二)污染环境罪的客观方面 41
(三)污染环境罪的主体 44
(四)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 44
(五)污染环境罪的处罚 47
二、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48
(一)污染环境罪入罪标准设定的主要考虑 48
(二)特定区域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50
(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53
(四)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63
(五)隐蔽排污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70
(六)多次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73
(七)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排污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75
(八)减少支出、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78
(九)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81
(十)致使取水中断或者疏散、转移群众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82
(十一)致使人身伤亡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83
(十二)其他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84
(十三)污染环境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86
第三节 环境污染其他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 90
一、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 90
(一)其他环境污染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设定的主要考虑 90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91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93
(四)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97
二、环境污染其他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 98
(一)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所涉犯罪的适用 98
(二)破坏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所涉犯罪的适用 100
第四节 环境污染犯罪的宽严相济 106
一、环境污染犯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107
(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107
(二)在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 108
(三)特定期间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 109
(四)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 110
二、环境污染犯罪的从宽处罚情节 110
第五节 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 112
一、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113
二、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其他问题 113
(一)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认定 113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113
(三)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程序问题 115
第六节 环境污染共同犯罪的认定 117
一、环境污染犯罪的产业化迹象 117
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共同犯罪的认定 119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经营许可证制度 119
(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共同犯罪的认定规则 120
第七节 污染环境犯罪竞合的处理规则 125
一、污染环境犯罪的竞合 125
(一)污染环境罪的刑罚配置现状 125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126
(三)污染环境犯罪竞合的处理 127
二、污染环境犯罪竞合的处理规则 128
(一)污染环境犯罪竞合处理规则的确立 128
(二)污染环境犯罪竞合处理规则的适用 129
第八节 环境污染犯罪相关术语的界定 132
一、“有毒物质”的范围 132
(一)危险废物 133
(二)持久性污染物 140
(三)重金属 141
(四)其他有毒物质 146
二、“公私财产损失”的计算 146
(一)“公私财产损失”的范围 147
(二)“公私财产损失”的计算 150
第九节 监测数据的刑事证据属性 152
一、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152
(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152
(二)环境监测的行政执法意义 153
(三)环境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 154
二、环境行政监测数据的使用 154
(一)环境监测数据认可程序的设置 154
(二)环境监测数据认可程序的取消 155
三、环境刑事检测数据的使用 156
第十节 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的认定 157
一、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与检验 157
(一)司法鉴定的有关问题 157
(二)检验报告的有关问题 158
(三)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与检验 159
二、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鉴定与检验的具体操作 160
(一)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检验机构的指定 160
(二)鉴定意见与检验报告“两条腿走路” 161
(三)鉴定意见和检验报告的审查判断 161
(四)鉴定人与检验人员的出庭 162
(五)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162
第三章 矿产资源犯罪的共性问题 164
第一节 矿产资源犯罪的刑法规定与司法解释 164
一、矿产资源犯罪的刑法规定 164
(一)矿产资源的法律保护 164
(二)矿产资源犯罪的立法规定 165
(三)矿产资源犯罪的立法修改 166
二、矿产资源犯罪的司法解释 167
(一)矿产资源犯罪解释的制定 167
(二)矿产资源犯罪解释的修订 167
三、矿产资源犯罪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 168
(一)非法采矿罪的时间效力问题 168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时间效力问题 169
第二节 非法采矿罪的定罪量刑 170
一、非法采矿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170
(一)非法采矿罪的对象 170
(二)非法采矿罪的客观方面 170
(三)非法采矿罪的主体 172
(四)非法采矿罪的主观方面 172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认定 172
三、非法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175
(一)非法采矿罪定罪量刑标准设定的主要考虑 175
(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178
(三)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180
四、非法采矿犯罪专门性问题的认定规则 180
(一)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的认定规则 181
(二)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认定规则 182
(三)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的认定规则 182
第三节 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 184
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184
(一)非法采矿罪的客观方面 184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主体 185
(三)破坏性采矿罪的主观方面 186
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认定规则 186
(一)“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实体认定规定的舍弃 186
(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认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187
三、破坏性采矿罪的入罪标准 189
第四节 矿产资源犯罪的其他法律适用问题 190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收益的处理 190
二、多次实施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的价值数额累计 192
三、单位实施矿产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 192
四、矿产资源犯罪惩治的宽严相济 192
五、矿产资源犯罪所得之物与所用之物的处理 193
六、矿产资源犯罪的罪数处断与从重处罚 194
第四章 非法采砂犯罪的特殊问题 196
第一节 非法采砂的规制困境与非法采矿罪的扩大适用 196
一、非法采砂的态势与规制现状 196
(一)非法采砂的态势与危害 196
(二)非法采砂的规制困境 198
二、非法采砂的刑事规制 199
(一)非法采砂的刑事规制亟须加强 199
(二)非法采砂的刑事规制尚待统一 200
(三)非法采砂的刑事规制路径选择 201
三、非法采矿罪的扩大适用 202
(一)非法采矿罪的扩大适用 202
(二)“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的扩大解释 206
(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扩大解释 208
第二节 非法采砂犯罪的定罪量刑 212
一、非法采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设定的主要考虑 212
二、非法采砂犯罪定罪量刑的一般标准 213
(一)非法采砂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213
(二)非法采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215
(三)非法采砂的价值认定规则 215
三、非法采砂犯罪定罪量刑的特殊标准 216
(一)非法采砂犯罪的特殊定罪量刑标准 216
(二)危害防洪安全的认定规则 217
(三)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的认定规则 218
第三节 非法采砂犯罪的其他法律适用问题 220
一、非法采砂犯罪利益链条的惩治 220
二、非法采砂犯罪惩治的宽严相济 220
三、非法采砂犯罪专门工具的处理 221
四、非法采砂犯罪危害航道安全的处断 222
附录一 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28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2月6日修订) 28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 294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6号) 298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2014年12月24日) 30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30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337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 466
关于印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一批)》的通知(环办〔2014〕3号) 46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的通知(环办政法〔2016〕10号) 470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 472
附录二 办理矿产资源犯罪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 481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修正) 48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 494
附录三 办理矿产资源犯罪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4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5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 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529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