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宗旨 1
引文 1
第二条 成员国资格 2
第1款 创始成员国 2
第2款 其他成员国 2
第三条 基金组织的份额和认缴款项 2
第1款 份额及认缴款项的支付 2
第2款 份额的调整 3
第3款 份额变更时的付款 办法 3
第4款 用证券代替货币的办法 4
第四条 关于汇兑安排的义务 4
第1款 成员国的一般义务 4
第2款 总的汇兑安排 4
第4款 平价 5
第3款 对汇兑安排的监督 5
第5款 成员国领土内的其他各种货币 6
第五条 基金的业务与交易 6
第1款 与基金往来的机构 6
第2款 基金的业务范围 6
第3款 使用基金普通资金的条件 6
第4款 条件的放弃 8
第5款 使用基金普通资金资格的丧失 8
第6款 基金对特别提款 权的其他购买和出售 8
第7款 成员国向基金购回本国货币 8
第8款 手续费 10
第9款 酬金 11
第12款 其他业务与交易 12
第10款 计算 12
第11款 价值的维持 12
第六条 资本转移 14
第1款 基金普通资金用作资本转移 14
第2款 资本转移的特殊规定 14
第3款 资本转移的管制 15
第七条 补充货币和稀少货币 15
第1款 基金补进货币的办法 15
第2款 货币的普遍稀少 15
第3款 基金持有的某种货币的稀少 15
第八条 成员国的一般义务 16
第2款 避免限制经常性支付 16
第1款 引言 16
第5款 其他国际协定对此类限制的效力 16
第4款 限制的执行 16
第3款 避免施行歧视性货币作法 17
第4款 兑换外国持有的本国货币 17
第5款 供给信息 17
第6款 成员国之间就现行国际协定进行协商 18
第7款 就储备资产政策进行合作的义务 18
第九条 法律地位、豁免与特权 19
第1款 本条的目的 19
第3款 司法程序的豁免 19
第4款 其他豁免事项 19
第5款 档案的豁免 19
第9款 豁免捐税 20
第8款 官员和雇员的豁免事项与特权 20
第10款 本条的施行 20
第7款 通讯的特权 20
第2款 与非成员国交易的限制 21
第1款 与非成员国关系的约定 21
第十二条 组织与管理 21
第1款 基金的机构 21
第十一条 与非成员国的关系 21
第十条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21
第2款 理事会 22
第3款 执行董事会 22
第4款 总裁和工作人员 24
第5款 投票 25
第6款 储备、净收人的分配和投资 25
第7款 报告的公布 26
第2款 存款机构 27
第1款 办公地点 27
第3款 基金资产的保证 27
第8款 向成员国传达意见 27
第十三条 办公地点和存款机构 27
第十四条 过渡性安排 28
第1款 对基金的通知 28
第2款 外汇限制 28
第3款 基金对限制办法采取的行动 28
第十五条 特别提款权 29
第1款 分配特别提款权的权力 29
第2款 特别提款权的定值 29
第十六条 普通帐户与特别提款权帐户 29
第1款 业务与交易的分列 29
第2款 资产和财产的分列 29
第1款 参与国 30
第2款 基金作为持有者之 30
第3款 其他持有者 30
第十七条 特别提款 权的参与国及其他持有者 30
第3款 帐户记载与信息 30
第1款 指导分配与撤销的原则及考虑 31
第2款 分配与撤销 31
第十八条 分配与撤销特别提款权 31
第3款 意外的重大情况发展 32
第4款 分配与撤销的决定 32
第1款 特别提款权的使用 33
第2款 参与国间的业务与交易 33
第十九条 特别提款权的业务与交易 33
第4款 提供货币的义务 34
第5款 指定参与国提供货币 34
第3款 确有需要的原则要求 34
第6款 补充头寸 35
第7款 汇率 35
第3款 利率与费用率 36
第2款 手续费 36
第4款 摊款 36
第5款 利息、手续费及摊款 的支付 36
第1款 利息 36
第二十条 特别提款权帐户利息与手续费 36
第二十一条 普通帐户与特别提款权帐户的管理 37
第二十二条 参与国的一般义务 38
第二十三条 中止特别提款 权的业务与交易 38
第1款 紧急措施 38
第2款 未能履行义务 38
第二十四条 退出特别提款权帐户 39
第1款 退出的权利 39
第2款 退出时的帐款结算 39
第3款 利息与手续费 40
第4款 对基金债务的结算 40
第5款 基金对退出参与国的债务的结算 40
第6款 普通资金帐户业务 40
第二十五条 特别提款权帐户的清理 41
第1款 成员国退出的权利 42
第2款 强制退出 42
第3款 退出成员国帐目的结算 42
第二十六条 成员国的退出 42
第1款 暂时中止业务 43
第2款 基金的清理 43
第二十七条 紧急措施 43
第二十八条 本协定的修改 44
第二十九条 本协定的解释 44
第三十条 名词说明 45
第1款 生效时间 46
第2款 签字 46
第三十一条 最后条款 46
附录 48
A 成员国份额表 48
B 关于购回、额外认缴的支付、黄金及其他业务问题的过渡性规定 49
C 平价 50
D 委员会 52
E 执行董事的选举 54
F 指定参与国提供货币 55
G 补充头寸 55
H 退出特别提款权帐户 56
I 办理特别提款权帐户的清理事项 57
J 成员国退出基金的帐目结算 59
K 办理基金的清理事项 61
L 停止投票权 63
第6款 资产免受限制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