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制与税理士制度》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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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2
  • ISBN:7500525265
  • 页数:429 页
图书介绍:

上篇 日本税制 2

第一章 国际化时代的税制 2

1—1 各国税制比较 2

1—2 国际间税制的接近 3

1—3 使各国税制接近的因素 6

1—4 国际化中的税制改革——(1)间接税改革 9

1—5 国际化中的税制改革——(2)直接税改革 11

1—6 里根税制改革的促动 13

1—7 中曾根、竹下内阁的税制改革步伐 14

1—8 与里根改革的不同 16

第二章 税收体系 19

第三章 所得课税 21

3—1 所得税、个人住民税、个人事业税 21

3—2 法人税、法人住民税、法人事业税 65

第四章 资产课税 102

4—1 继承税、赠与税 102

4—2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 115

4—3 事业所税 124

4—4 不动产取得税 125

4—5 特别土地保有税、宅地开发税等 126

4—6 汽车税、轻型汽车税 128

第五章 消费课税 132

5—1 消费税 132

5—2 个别间接税 151

第六章 流通课税 157

6一1 印花税 157

6—2 登记许可税 159

6—3 有价证券交易税 162

6—4 交易所税 163

6—5 吨税、特别吨税 164

第七章 国际课税 166

7—1 税收协定 166

7—2 转移价格税制 179

7—3 避税地对策税制 183

7—4 外国税额扣除 188

中篇 日本税理士制度 194

第八章 税理士法 194

8—1 总则 194

8—2 税理士考试 197

8—3 注册登记 202

8—4 税理士的权利和义务 207

8—5 税理士的责任 211

8—6 税理士审查会 213

8—7 税理士会及日本税理士会联合会 215

8—8 杂则 221

8—9 罚则 224

第九章 税理士法施行令 226

第十章 税理士法施行规则 233

10—1 税理士业务 233

10—2 税理士考试 233

10—3 登记注册 236

10—4 杂则 239

10—5 附则 241

第十一章 日本税理士会联合会会则 249

11—1 总则 249

11—2 高级职员 251

11—3 税理士会以及常务理事会 253

11—4 顾问、咨询员及评议员 255

11—5 总会 256

11—6 税理士注册 258

11—7 资格审查会 264

11—8 保持税理士品格 265

11—9 报酬及帐簿制作 266

11—10 研修 267

11—11 税务援助 267

11—12 监督 268

11—13 会费及筹措金 270

11—14 总务及会计 271

11—15 有关新设税理士会等的特例 273

第十二章 东京都税理士会会务执行细则 276

12—1 总则 276

12—2 执行机关 277

12—3 审议机关 278

12—4 协议机关 281

12—5 分管机关 282

12—6 补则 286

第十三章 税务援助实施细则 291

13—1 总则 291

13—2 指定税理士 293

13—3 税务援助的实施 294

13—4 补则 296

第十四章 税务调查 297

14—1 质问检查权与税务调查 297

14—2 税务调查的分类 297

14—3 税务调查与税理士业务 299

第十五章 纪律规则 301

15—1 总则 301

15—2 遵守事项 301

15—3 纪律委员会 304

15—4 表彰及处分 305

15—5 对会员的雇员等的监督 306

15—6 补则 307

第十六章 互助规则 308

16—1 总则 308

16—2 给付 308

16—3 会计及基金 313

16—4 互助委员会 314

16一5 补则 315

第十七章 税理士报酬规定 316

17—1 总则 316

21一25 相抵交易 317

17—2 顾问报酬 317

17—3 税务代理报酬 320

17—4 不服申诉的代理报酬 328

17—5 调查到场的报酬 329

17—6 制作税务文书的报酬 329

17—7 税务商谈报酬 331

17—8 日薪、旅费及宿费 332

17—9 其他特则 333

下篇 日本转让定价税制 336

18—1 引进转让定价税制的宗旨和该税制的概要 336

第十八章 基本问题 336

18—2 各国转让定价税制的比较 337

18—3 避税动机 339

18—4 被国外关联企业转移进所得时 339

第十九章 转让定价税制的适用 340

19—1 适用转过定价税制的企业范围 340

19—2 适用转让定价税制的交易对象 340

19—3 债务担保以及预备担保 341

19—4 外国企业在日本的分公司与国外关联企业间的交易 342

19—5 日本企业在国外的分公司与国外关联企业间的交易 343

19—6 国外关联企业来源于日本所得的交易 344

19—7 与在日本没有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间的交易 344

19—8 减免法人税的交易 345

19—9 与合资企业的交易 346

19—10 与清算企业的交易 346

第二十章 关联关系 348

20—1 间接控股比例的计算 348

20—2 关于控股比例的例示 349

20—3 两个企业被同一自然人持有股份 352

20—4 优先股(无表决权股)以及名义股 353

20—5 企业并未意识到“特殊关系”时 354

20—6 实际支配 354

20—7 非正常交易价格与实际支配 355

20—8 同时具有出资关系与实际支配关系时 355

21—1 独立价格比准法 358

第二十一章 独立企业间成交价格的核算 358

21—2 再销售价格基准法 359

21—3 成本基准法 360

21—4 独立价格比准法的适用例子 361

21—5 少量的交易可否成为采用独立价格比准法时的比较对象交易 362

21—6 有价证券的交易价格 363

21—7 其它类似方法 364

21—8 其它方法 365

21—9 货物交易以外的交易 365

21—10 核算方法的选择 366

21—11 比较对象交易 366

21—13 交易规模差异 368

21—12 市场差异 368

21—14 差异调整(1)——交易条件差异 369

21—15 差异调整(2)——结算条件差异 370

21—16 通常利润率的计算方法 371

21—17 与个人股东的交易价格 372

21—18 折让与回扣等 372

21—19 适用再销售价格基准法时,如货物盘存在库,应如何处理 373

21—20 适用成本基准法时货物的购入价格不妥当 373

21—21 与定点供货企业的交易价格能否作为适用成本基准法的依据 374

21—22 以外币结算的交易 375

21—23 差异不能调整时 376

21—24 独立企业间成交价格的幅度 376

21—27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 378

21—26 开发市场的交易 378

21—28 不按现时汇率定价时 379

21—29 提供劳务时的独立企业间成交价格的核算 380

21—30 提供劳务交易的价格(1) 380

21—31 提供劳务交易的价格(2) 381

21—32 确定贷款利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1) 382

21—33 确定贷款利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2)——贷款币种问题 383

21—34 非金融企业进行贷款时的独立企业利率(1) 383

21—35 非金融企业进行贷款时的独立企业利率(2)——向子公司贷出以低成本筹集到的资金时 384

21—36 金融企业进行贷款时的独立企业利率 385

21—37 对经营状况不佳的子公司的无息贷款 386

21—38 租金的核算(1) 386

21—39 租金的核算(2) 387

21—40 专有技术使用费的核算 388

21—41 按外国税务当局的旨意而确定交易价格时 390

21—42 根据外国法令而改变交易价格时 391

21—43 与关税定率法的关系 392

21—44 对国际关联交易价格的核定要点 393

第二十二章 第三方企业参与交易 394

22—1 什么是第三方企业参与交易 394

22—2 第三方企业参与交易视同国际关联交易的理由 395

22—3 第三方企业参与交易的差额调整 395

第二十三章 捐赠款 397

23—1 转让定价税制与捐赠款的关系 397

23—2 对国外关联企业的捐赠款 397

22—3 高价购入债券的处理 398

第二十四章 差额调整等 399

24—1 差额处理 399

24—2 差额调整的申请方法 399

24—3 高价购入的资产期末盘存在库时的差额调整申报 400

24—4 预付款处理与汇兑损益 401

24—5 预付款可否作为坏帐损失处理 401

第二十五章 核定计算规定 403

25—1 核定计算规定的适用 403

25—2 资料提供 404

25—3 什么叫“迅速提供” 404

25—4 什么是核算独立企业问成交价格的必要资料 405

25—5 没有资料时 405

25—6 有形资产之外的交易 406

第二十六章 资料等的收集 407

26—1 国外关联企业所在国禁止将有关资料携带出境时 407

26—2 拒不提供国外关联企业的资料时 407

26—3 为比较对象交易保守秘密 408

27—2 子公司所得额减计办法 409

27—1 转让定价税制与避税港对策税制的适用条件 409

第二十七章 转让定价税制与避税港对策税制的适用关系 409

第二十八章 转让定价税制的执行 411

28—1 转让定价税制的执行 411

第二十九章 相互协商及对应调整 414

29—1 所谓相互协商 414

29—2 提出相互协商申请 414

29—3 提出相互协商申请的期限 415

29—4 相互协商的实施(1) 416

29—5 相互协商的实施(2) 417

29—6 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时 417

29—7 相互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 418

29—8 更正期限与相互协商 418

29—9 相互协商申请与异议申请 419

29—10 关于第二次调整 419

29—11 与关联企业所在国没有税收协定时 420

29—12 滞纳金和退税附加 421

第三十章 四认方式 423

30—1 引进确认制度的目的 423

30—2 确认制度的梗概 423

30—3 确认对象交易 424

30—4 确认的作用 424

30—5 申请确认的方法 425

30—6 确认通知 426

30—7 确认的更改和取消 426

30—8 确认对外国税务当局的作用 427

30—9 确认的实例 427

3o—10 不能确认时 428

30—11 提出确认申请的期限 428

30—12 确认申请的审查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