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 5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制度 5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司法制度的发展 28
第二章 我国司法制度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43
第一节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构成 43
第二节 我国司法制度与国体 48
第三节 我国司法制度与政体 56
第三章 我国司法机关的组织体系 64
第一节 我国司法机关的构成及特点 64
第二节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67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72
第四节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77
第五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85
第四章 我国司法工作活动原则 88
第一节 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88
第二节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91
第三节 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95
第四节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98
第五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101
第六节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105
第七节 诉讼以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原则 108
第八节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112
第九节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 121
第五章 证据制度 124
第一节 中国证据制度历史发展概述 124
第二节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132
第三节 证据的种类 137
第四节 证据的分类 148
第五节 证明 154
第六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168
第六章 侦查制度 179
第一节 侦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79
第二节 侦查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185
第三节 侦查工作的原则 191
第四节 侦查工作的程序 198
第五节 侦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214
第七章 检察制度 218
第一节 人民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及其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 218
第二节 人民检察机关的设置、组织与活动原则 229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 247
第四节 人民检察工作的基本经验 260
第八章 审判制度 267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267
第二节 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 269
第三节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273
第四节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程序 276
第五节 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程序 289
第六节 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的程序 301
第七节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经验 311
第九章 司法行政管理制度 314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314
第二节 法学教育工作 320
第三节 法制宣传工作 325
第四节 司法外事工作 332
第五节 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与法制工作 336
第一节 罪犯改造制度的历史发展 340
第十章 监狱制度 340
第二节 监狱的性质及设置 348
第三节 监狱行刑的目的 351
第四节 刑罚执行 355
第五节 狱政管理 361
第六节 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 371
第七节 出狱人的社会保护 379
第十一章 劳动教养制度 385
第一节 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385
第二节 劳动教养的性质和任务 388
第三节 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 396
第四节 劳动教养的对象、期限和审批程序 399
第五节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 402
第六节 劳动教养工作的管理制度 406
第十二章 人民调解制度 413
第一节 人民调解工作的历史发展和重要意义 413
第二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417
第三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的条件 421
第四节 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25
第五节 调解的程序 431
第六节 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经验 435
第十三章 仲裁制度 441
第一节 仲裁的概念和历史发展 441
第二节 仲裁范围和仲裁原则 448
第三节 仲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450
第四节 仲裁协议 452
第五节 仲裁程序 454
第六节 申请撤销裁决和执行 459
第七节 涉外仲裁 460
第八节 劳动争议仲裁 466
第十四章 律师制度 471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471
第二节 律师的性质和律师的业务 480
第三节 律师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律师的权利、义务 491
第四节 律师执业条件和律师组织 500
第五节 律师的法律责任 506
第十五章 公证制度 510
第一节 公证制度概述 510
第二节 公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514
第三节 公证处的业务 517
第四节 公证机关的组织和领导 523
第五节 公证工作的原则 526
第六节 办理公证的程序 531
第七节 公证管辖 534
第八节 公证书的效力 536
第九节 涉外公证 540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制度 545
第一节 国家赔偿制度概述 545
第二节 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554
第三节 国家赔偿责任 559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范围 563
第五节 行政赔偿 566
第六节 司法赔偿 574
第七节 国家赔偿实务 583
第十七章 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司法制度 589
第一节 台湾地区司法制度 589
第二节 香港地区司法制度 623
第三节 澳门地区司法制度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