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导论 1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
第一节 行政的涵义 1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5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特点和分类 12
第五节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18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2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22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23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25
第二编 行政主体 28
第三章 行政主体概述 28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概念 28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30
第四章 行政机关 35
第一节 国家行政机关概述 35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39
第三节 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 42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 46
第五节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49
第五章 公务员 56
第一节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56
第二节 行政职务关系 61
第六章 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 67
第一节 被授权的组织 67
第二节 被委托的组织 69
第三编 行政行为 72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72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涵义 72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76
第三节 行政程序 79
第八章 行政立法 86
第一节 行政立法概述 86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90
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程序 97
第四节 行政立法技术 101
第九章 行政许可 106
第一节 行政许可制度概述 106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分类 110
第三节 行政许可机关及其权限 112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程序 114
第十章 行政强制执行 119
第一节 行政强制执行概述 119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125
第三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 127
第四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措施 129
第五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134
第十一章 行政合同 138
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138
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种类 142
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 145
第十二章 行政指导 153
第一节 行政指导的概述 153
第二节 行政指导的种类 158
第三节 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 161
第四节 行政指导中的行政救济探讨 165
第十三章 行政处罚 168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168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原则 171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其设定 174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及其管辖 181
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184
第十四章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 191
第一节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概述 191
第二节 一般行政监督 196
第三节 行政监察 201
第四节 审计监督 209
第五节 权力机关的监督 214
第十五章 行政责任 220
第一节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220
第二节 行政责任 221
第四编 行政救济 225
第十六章 行政救济概述 225
第一节 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225
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途径 226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229
第十七章 行政复议 229
第二节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235
第三节 行政复议程序 237
第四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52
第十八章 行政赔偿救济 256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256
第二节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 260
第三节 行政赔偿范围 262
第四节 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271
第五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77
第六节 行政赔偿程序 280
第七节 行政追偿 296
第八节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303
第五编 行政诉讼 308
第十九章 行政诉讼概述 308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308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作用 313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316
第二十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330
第一节 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与方式 330
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333
第三节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340
第四节 行政诉讼管辖 344
第二十一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355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355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359
第三节 行政诉讼第三人 365
第四节 行政诉讼代理人 368
第二十二章 行政诉讼证据 373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与种类 373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379
第三节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 385
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 389
第二十三章 行政诉讼程序 389
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 395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 408
第四节 审判监督程序 413
第五节 执行程序 418
第六节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428
第二十四章 行政判决、裁定与决定 432
第一节 审理依据 432
第二节 行政判决 436
第三节 行政裁定 444
第四节 决定 445
第二十五章 涉外行政诉讼 447
第一节 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447
第二节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448
第三节 对外送达方式与特殊时限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