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出口贸易监管措施与政策》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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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赵玉存等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801341945
  • 页数:835 页
图书介绍: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

上篇:最新及现行外贸监管政策措施 1

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112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12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 14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16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18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 30

出口产品退还国内产品税管理 59

出口收汇与进口付汇核销管理 61

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63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监管 65

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若干规定 73

取消调整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78

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 82

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14

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范围 118

一般商品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120

特定商品进口自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22

配额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124

特定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126

国家计委授权的一般商品配额管理及自动登记管理机关 128

(一般)配额管理商品目录 129

(一般)特定商品目录 133

实行非配额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一般商品目录 151

(机电)配额产品目录 157

(机电)特定产品目录 168

机电产品进口监管 173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 175

机电产品进口登记须知 178

由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集中登记的机电产品目录 180

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 181

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清单及公司名录 182

特殊货物进出口监管措施 194

废物进口废品经营公司名单 198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206

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213

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产的废物目录 215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217

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234

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39

进口兽药管理办法 241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47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25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管理 256

下篇:各类商品最新进出口关税及监管要求 259

进出口监管证件备案标记代码表 259

商品归类总规则 261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262

第一章 活动物 262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265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270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278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281

第二类 植物产品 284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284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286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 292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297

第十章 谷物 300

第十一章 粉制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302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305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311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313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315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315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320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320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323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324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326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328

第一十一章 杂项食品 333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335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338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340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341

第五类 矿产品 341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348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351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356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356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372

第三十章 药品 400

第三十一章 肥料 405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408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413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415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416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421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423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428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434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434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445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452

第四十一章 上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452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456

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459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461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461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469

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470

第十类 本奖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及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472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472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474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486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489

第五十章 蚕丝 493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495

第五十二章 棉花 498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511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 514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520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527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531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533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538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543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545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553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563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70

第六十四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570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573

第六十六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575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76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578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578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583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586

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593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593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599

第七十二章 钢铁 600

第七十三章 钢铁制品 613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622

第七十五章 镍及其制品 629

第七十六章 铝及其制品 632

第七十七章 (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 637

第七十八章 铅及其制品 637

第七十九章 锌及其制品 640

第八十章 锡及其制品 642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645

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648

第八十三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653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56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657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704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731

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732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735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746

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748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51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51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767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771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73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73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775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775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779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783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89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89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91

第九十八章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91

1998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部分生产设备) 792

1998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其他商品) 81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822

1998年实行限定用途、限定数量的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商品目录 824

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 828

1998年出口关税税率 831

1998年限定数量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商品目录 833

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消费税及增值税)计税常数表 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