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动产拍卖市场概述 1
第一节 动产拍卖的特点 1
第二节 动产拍卖市场的构成要素 3
第三节 动产拍卖的历史发展 6
第四节 深圳经济特区动产拍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8
第五节 动产拍卖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11
第二章 动产拍卖行 14
第一节 动产拍卖行的性质与组织结构 14
第二节 动产拍卖行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16
第三章 拍卖物的种类 20
第一节 拍卖物的性质和特点 20
第二节 拍卖物的种类划分 20
第三节 几种特殊的拍卖物 24
第四章 拍卖委托的提起 29
第一节 强制拍卖的委托 29
第二节 任意拍卖的委托 34
第五章 委托拍卖合同 35
第—节 委托拍卖合同的几种表现形式 35
第二节 委托拍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37
第三节 委托拍卖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42
第六章 拍卖物的保管 44
第一节 鉴定 44
第二节 分类整理 45
第三节 保险 46
第四节 展示拍卖物 46
第五节 交付拍卖物 47
第一节 拍卖公告 48
第七章 拍卖程序 48
第二节 竞买登记 50
第三节 看货看样 52
第四节 拍卖的组织与主持 52
第五节 拍卖成交货款结算 54
第六节 再行拍卖 56
第八章 拍卖的中止、终止和无效 58
第一节 拍卖的中止 58
第二节 拍卖的终止 61
第三节 拍卖的无效 63
第一节 成交确认书的法律特征 68
第九章 拍卖成交确认书 68
第二节 成交确认书的内容与形式 71
第三节 关于拍卖行的暇疵担保责任问题 74
第十章 企业拍卖 77
第一节 概述 77
第二节 企业拍卖的操作程序 81
第三节 破产企业的拍卖 91
第十一章 艺术品拍卖 97
第一节 艺术品作为拍卖物的特点 97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的市场要素 99
第三节 艺术品拍卖的操作程序 101
第四节 香港艺术品拍卖行 107
第五节 我国艺术品拍卖的发展趋势 117
第十二章 科技成果拍卖 121
第一节 科技成果的拍卖范围和特点 121
第二节 科技成果拍卖的操作程序 124
第三节 科技成果拍卖市场面临的问题 128
第十三章 动力拍卖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133
第一节 管理与监督的社会必要性 133
第二节 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135
第三节 监督的目的和方法 138
第十四章 我国的拍卖立法 140
第一节 现行的拍卖法规,规章和文件 140
第二节 我国加强拍卖立法的必要性 144
第三节 《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 146
附录一 《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 149
附录二 《广东省拍卖业管理暂行规定》 161
附录三 《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 166
附录四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173
附录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 176
附录六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现公开拍卖的通知 179
附录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变卖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 182
附录八 《深圳市国营企业产权转让暂行规定》关于企业产权拍卖的规定 186
附录九 《广东省抵押贷款管理条例》关于抵押物拍卖的有关规定 187
附录十 《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关于罚没物拍卖的规定 189
附录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拍卖的规定 190
附录十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罚没物品管理的通知》 191
附录十三 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经营权的拍卖规定 193
附录十四 深圳市动产拍卖行“首届当代中国名家字画精品拍卖会”成交情况一览表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