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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王邦佐 1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1.1 中国选择了人大制度 1
1.1.1 政体样式纷繁复杂 1
1.1.2 选择新中国政体的历史起点 2
1.1.3 新中国政体的理想目标 3
1.1.4 红色根据地的初步尝试 4
导言 浦兴祖 5
1.1.5 最终抉择:人大制度 5
1.2 人大制度的涵义与原则 7
1.2.1 人大制度的涵义 7
1.2.2 人大制度的原则 7
1.3 人大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12
1.3.1 建国初期:过渡措施 12
1.3.2 1954年9月:正式确立 13
1.3.3 1954年以后:初步实行 14
1.3.4 1966年以后:严重挫折 15
1.3.5 1976年以后:恢复健全 16
1.4 人大制度尚需完善 18
1.4.1 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 18
1.4.2 强化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21
1.4.3 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2
1.4.4 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24
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8
2.1 全国人大(全体会议) 28
2.1.1 全国人大的地位、组成与任期 28
2.1.2 全国人大的职权 32
2.1.3 全国人大的会议 33
2.2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 43
2.2.1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43
2.2.2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45
2.2.3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机构 49
2.2.4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55
2.3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 57
2.3.1 立法权限 57
2.3.2 立法原则 59
2.3.3 立法程序 63
2.4 全国人大代表 70
2.4.1 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70
2.4.2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72
2.4.3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 77
2.4.4 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问题 79
第三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1
3.1 中国的行政区划 81
3.1.1 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权限 81
3.1.2 中国行政区划的沿革 83
3.1.3 中国行政区划的现状 86
3.2.1 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与职权 89
3.2 地方各级人大 89
3.2.2 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与工作机构 94
3.3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100
3.3.1 1979年起获准建立 100
3.3.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职权 102
3.3.3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所属机构 104
3.4 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 109
3.4.1 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设立 109
3.4.2 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产生与职责 109
3.5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110
3.5.1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 110
3.5.2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义务 112
3.5.3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问题 113
第四章 选举制度 115
4.1 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15
4.1.1 选举与选举制度 115
4.1.2 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 116
4.1.3 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 119
4.2 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121
4.2.1 普遍原则 121
4.2.2 平等原则 123
4.2.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125
4.2.4 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127
4.2.5 差额选举原则 128
4.3 直接选举的程序 129
4.3.1 成立选举委员会 129
4.3.2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130
4.3.3 提出、确定与介绍候选人 133
4.3.4 投票与宣布选举结果 134
4.3.5 代表辞职与补选 138
4.4 间接选举、台湾省代表的协商选举及解放军代表的选举 138
4.4.1 间接选举的程序 138
4.4.2 台湾省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的协商选举 141
4.4.3 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 142
4.5 继续完善选举制度 145
4.5.1 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145
4.5.2 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 146
4.5.3 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 148
4.5.4 某些地区可继续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148
4.5.5 深化对选举的认识 149
第五章 国家元首制度 151
5.1 中国元首制度的演变 151
5.1.1 国家元首与元首权 151
5.1.2 中国元首制度的演变 153
5.1.3 国家主席职位的恢复 156
5.2 国家主席的职权与地位 157
5.2.1 国家主席的职权 157
5.2.2 国家主席的任期与地位 160
5.2.3 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单一元首制 163
6.1.1 国家行政制度及其特性 165
第六章 国家行政制度 165
6.1 中国国家行政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65
6.1.2 中国国家行政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67
6.1.3 中国国家行政制度改革 170
6.2 中国国家行政组织体制 175
6.2.1 中国国家行政组织设置原则 175
6.2.2 中国国家行政组织结构 178
6.2.3 中国国家行政组织职能配置 180
6.3 中国国家行政领导体制 182
6.3.1 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182
6.3.2 地方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 185
6.3.3 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 187
6.4 中国国家行政监督体制 189
6.4.1 行政监督的地位与作用 189
6.4.2 中国国家行政监督体制的历史发展 191
6.4.3 中国国家行政监督的基本途径 193
7.1.1 国务院的地位 202
第七章 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 202
7.1 国务院的地位、组成与职权 202
7.1.2 国务院的组成与任期 204
7.1.3 国务院的职权 205
7.2 国务院的行政机构 207
7.2.1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沿革 207
7.2.2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类别 212
7.3 国务院的行政立法 215
7.3.1 制定行政法规 216
7.3.2 制定(部门)行政规章 219
第八章 地方人民政府 222
8.1 省级人民政府 222
8.1.1 省级人民政府的地位 222
8.1.2 省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与任期 224
8.1.3 省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225
8.1.4 省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 227
8.1.5 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30
8.2 地级市人民政府 231
8.2.1 中国的城市政府体系 231
8.2.2 地级市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与职权 233
8.2.3 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 235
8.2.4 地级市领导县的体制 236
8.3 县级人民政府 238
8.3.1 县级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与职权 238
8.3.2 撤县建市与县级市领导乡、镇的体制 241
8.3.3 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 242
8.3.4 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43
8.4 乡级人民政府 245
第九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 249
9.1 从干部制度到国家公务员制度 249
9.1.1 干部制度及其改革 249
9.1.2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252
9.1.3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与逐步完善 254
9.2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 256
9.2.1 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256
9.2.2 竞争激励 258
9.2.3 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260
9.3 国家公务员管理 262
9.3.1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任免与培训 262
9.3.2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励与纪律 266
9.3.3 国家公务员的升降、交流与回避 270
9.3.4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保险与福利 274
9.3.5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与退休 279
第十章 司法制度 283
10.1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283
10.1.1 司法制度与司法机关 283
10.1.2 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 284
10.1.3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相互关系 286
10.2.1 人民法院的组织、职权与领导体制 288
10.2 审判制度 288
10.2.2 法官及法院其他人员 293
10.2.3 审判工作的主要原则和制度 295
10.3 检察制度 300
10.3.1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与领导体制 300
10.3.2 检察官与检察院其他人员 305
10.3.3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及其行使程序 307
10.3.4 检察工作的主要原则 310
第十一章 武装力量制度 313
11.1 人民武装力量是国家政权的柱石 313
11.1.1 中国武装力量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313
11.1.2 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 315
11.1.3 武装力量在国家中的地位与作用 316
11.2 中国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与组织体制 318
11.2.1 中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辖机关 318
11.2.2 中国武装力量的组织体制 321
11.2.3 中国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与正规化建设 324
11.3 中国武装力量的政治工作制度 326
11.3.1 政治工作的地位、内容与原则 326
11.3.2 党委领导制度 328
11.3.3 政治委员制度 330
11.3.4 政治机关制度 331
11.3.5 军内民主制度 332
11.4 中国兵役制度 334
11.4.1 中国兵役制度的基本特点 334
11.4.2 现役的平时征集与战时动员 337
11.4.3 民兵与预备役部队的建设 339
11.4.4 军官服役与军衔制度 342
第十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48
12.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 348
12.1.1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 348
12.1.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 351
12.1.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353
12.2.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 356
12.2 民族自治地方 356
12.2.2 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与名称 358
12.2.3 民族自治地方内的各民族关系 359
12.3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363
12.3.1 自治机关的性质和组成 363
12.3.2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364
12.3.3 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和帮助 367
第十三章 人民直接参与制度 371
13.1 人民直接参与制度概述 371
13.1.1 涵义与条件 371
13.1.2 内容与形式 373
13.2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76
13.2.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演进 376
13.2.2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权 378
13.2.3 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与机构 380
13.3.1 人民信访制度的历史发展 383
13.3 人民信访制度 383
13.3.2 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 385
13.3.3 信访工作机构与信访投向 386
13.3.4 信访的接待和处理 389
13.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391
13.4.1 形成和发展 391
13.4.2 居(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任务 393
13.4.3 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395
13.4.4 届(村)民会议 397
第十四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399
14.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399
14.1.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399
14.1.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 401
14.1.3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 403
14.2 中国的各民主党派 412
14.2.1 各民主党派概况 412
14.2.2 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结构 415
14.2.3 各民主党派的活动方式 417
14.3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421
14.3.1 多党合作的历程 421
14.3.2 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基本方针 424
14.3.3 多党合作的特点和优点 426
第十五章 政治协商制度 432
15.1 政治协商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432
15.1.1 政治协商制度的涵义与特点 432
15.1.2 政治协商制度的创立 433
15.1.3 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 434
15.2 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 438
15.2.1 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 438
15.2.2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439
15.3 人民政协的组成和组织体系 442
15.3.1 人民政协的组成 442
15.3.2 政协全国委员会 445
15.3.3 政协地方委员会 448
16.1.1 特别行政区是国家结构的特殊形式 451
第十六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 451
16.1 特别行政区和“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451
16.1.2 “一国两制”构想的社会历史条件 452
16.1.3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 455
16.1.4 “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457
16.2 “一国两制”构想的初步实践 460
16.2.1 “一国两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460
16.2.2 “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468
16.2.3 “一国两制”和台湾回归祖国 471
附录 479
附录一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系统图 479
附录二 1954年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系统简图 479
附录三 1975年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系统简图 480
附录四 1978年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系统简图 480
附录五 1982年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国家机构系统简图 481
作者简介 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