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个体工商户 1
一、基本法规 3
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 3
国家税务局关于整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秩序的通告 8
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16
二、税收征收管理 23
(一)纳税义务人 23
(二)税务登记 25
(三)纳税鉴定 28
(四)纳税申报 29
(五)税款征收 30
(六)代扣代缴 33
1.关于人力三轮车 33
2.关于批发冷饮食品 33
3.关于批发代扣营业税 34
(七)建帐核算 41
(八)发票管理 43
(九)违章处理 45
(十)减免税手续 51
(十一)复议规则 54
(十二)租柜经营 54
(十三)纳税地点 56
(十四)部门协作 58
三、税收政策效定 61
(一)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61
1.关于纳税义务人 61
2. 关于适用税率 63
3. 关于计算方法 89
4. 关于减税免税 91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91
5.关于费用列支 96
(二)其它税费基金 100
1.关于接受外商加工征税问题 100
2.关于收购文物征税问题 100
3.关于个体书贩征税问题 100
4.关于开征能源交通基金问题 102
5.关于开征预算调节基金问题 105
四、附录 107
北京市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简易财务管理试行规定 107
北京市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简易会计制度 110
北京市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简易收支核算试行办法 119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简易收支核算办法培训辅导提纲 123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市物价局《关于个体税务登记证·册工本费的批复》的通知 12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处理偷税、抗税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28
第二编 私营企业 131
一、基本法规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33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38
(二)征税范围 144
二、税收政策规定 144
(一)关于适用税率及纳税义务人 144
(三)减免税范围 145
三、税收征收管理 151
(一)关于税务登记问题 151
(二)关于纳税地点问题 151
(三)关于纳税期限问题 153
(四)关于征收计算方法问题 154
(五)关于建帐核算问题 156
(六)关于违章处理问题 157
(七)关于私营企业批发业务征税问题 158
四、成本费用列支 160
(一)关于费用列支管理问题 160
(二)关于工资管理问题 160
(三)关于工会经费的提取标准问题 163
(四)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问题 163
(五)关于劳保福利的列支问题 163
(六)关于私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利息列支问题 163
(七)关于业务招待费列支问题 165
(九)关于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交管理费的列支问题 167
(八)关于私营企业协会征收管理费列支问题 167
(十)关于私营企业开办费的处理方法问题 168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及折旧、摊销列支问题 168
五、弥补亏损和税后分配 172
(一)关干弥补亏损的规定 172
(二)关于税后利润分配问题 173
六、附录 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18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193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管理局、物价局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的通知 201
国家税务局印发《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8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私营企业有关会计制度的通知 222
第三编 集市贸易 263
一、基本法规 265
北京市集市贸易税收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265
财政部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 270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 275
二、税收征收管理 279
(一)纳税义务人 279
(二)税务登记 279
(三)纳税申报 281
(四)税款征收 282
(五)帐务、票证管理 284
(六)违章处理 287
(七)自产证管理 289
(八)协税员管理 291
(九)委托代征 293
三、税收政策规定 295
(一)征税范围 295
(三)单项规定 296
1.关于对旧货交易市场征税问题 296
(二)适用税率 296
2.关于对农贸市场服务部征税问题 297
3.关于夜市征税问题 298
4.关于对区菜蔬公司建立的批发市场征税问题 298
5.关于对农民个人在集贸市场出售手工业产品的征税问题 299
6.关于在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教育费附加问题 299
7.关于对文物商店和工艺品商店收购古旧物品代扣代缴营业税问题 299
(2)适用税率 300
(3)加成征收 300
(1)征税范围 300
8.关于对临时经营征税问题 300
(四)减税、免税 301
1.关于对在集贸市场内出售的部分农副产品减、免税问题 301
2.关于对从事养蜂业的乡村集体和个人免税问题 302
3.关于对海参等水产品减征产品税问题 302
4.关于对集贸市场行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 302
四、牲畜交易税 303
(一)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 303
(二)北京市牲畜交易税施行细则 304
(三)牲畜交易税代征代缴暂行办法 306
4.关于部队购买、价拨应缴牲畜交易税征、免税问题 308
3.关于对幼畜及老、残、病畜征税问题 308
(四)综合规定 308
1.关于征收地点问题 308
2.关于市食品公司所属食品站纳税问题 308
5.关于商业部门收购牲畜交纳牲畜交易税问题 309
6.关于购买奶牛暂免征收牲畜交易税的规定 309
7.关于个体经营者收购应税牲畜宰杀后出售牲畜肉征税问题 309
五、屠宰税 310
(一)关于屠宰税定额 310
(二)关于经营屠宰业征税问题 310
(五)关于老弱残废耕牛屠宰后征税问题 311
(六)减税、免税规定 311
(四)关于对从事屠宰应税牲畜征税问题 311
(三)关于对经营生猪征税问题 311
六、附录 313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313
北京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 321
第四编 税务检查站 327
一、基本法规 329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税务局《关于加强车站、机场、交通要道税务稽查的规定》的通知 329
关于印发《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在火车站进行税务检查若干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32
(一)税务检查站设置 340
二、税收征收管理 340
(二)税务检查范围 342
(三)税务检查方法 343
(四)税务检查纪律 343
(五)预收纳税保证金 344
(六)征管手续制度 345
1.关于放行商品范围 347
2.关于固定工商业户 347
(一)查验放行商品 347
三、税收政策规定 347
3.关于个体工商户 349
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 349
5.关于乡村集体和农民 349
(二)查验征税商品 350
1.关于征税商品范围 350
2.关于固定工商业户 350
3.关于个体工商户 351
(三)适用税率 352
(四)其它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