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部份(下) 1
政府机关 1
陕甘宁边区组织条例(一九三九年一月) 1
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一月) 6
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一九三九年一月) 8
修正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四月) 11
陕甘宁边区各县公署组织暂行条例(一九三九年一月) 14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条例(一九三九年一月) 16
边府修正公布乡政府组织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十月) 18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四三年二月) 20
张家口市政府组织条例(一九四六年五月) 25
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一九四七年四月) 29
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一九四八年八月) 32
华北人民政府各部门组织规程(一九四八年十月) 36
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一九四三年三月) 45
论简政实施纲要(《解放日报》一九四三年三月九日社论) 64
精兵简政是当前工作的中心环节(《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社论) 67
边区政府简政总结(一九四四年一月) 72
太行区三次简政总结(一九四四年五月) 82
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一九四三年四月) 89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草案(一九四三年四月) 93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四月) 94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四月) 97
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一九四三年五月) 100
三三制的理论与实际(谢觉哉) 102
充实县级三三制(《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三月四日社论) 113
实行三三制——贯彻党的领导(《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三月十三日社论) 115
三三制的运用(《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社论) 119
什么叫『三三制』政策? 121
乡级政权的基本任务(《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九月十九日社论) 123
选举 12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一九三一年十一月) 12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一九三一年十二月) 13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八号(一九三二年一月) 137
苏维埃暂行选举法(一九三三年八月) 139
附录: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实施“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的决议(一九三三年八月) 149
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一九三九年一月) 150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153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一九四四年十二月) 157
关于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事项的决议草案(一九四五年七月) 162
“关于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事项的决议”草案的说明(一九四五年七月周恩来) 164
张家口市参议会选举暂行条例(一九四六年四月) 173
边区人民的伟大胜利——一九四六年四月六日李副主席在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上的选举工作报告 176
怎样进行乡市参议会的改选(谢觉哉) 185
边区目前的选举运动(《解放日报》一九四一年六月十六日社论) 189
动员边区妇女来参加选举运动(《解放日报》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社论) 192
乡市选举运动的胜利(《解放日报》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三日社论) 194
乡选开始(《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三月四日社论) 197
把乡选办得更好些!(《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社论) 198
完成乡选(《解放日报》一九四二年十月十一日社论) 201
子长东一区乡选工作经验 203
延市北区乡选工作的几点经验(雄克) 209
其他 212
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12
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16
关于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决议(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1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九号(一九三二年二月) 222
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26
附录 229
边区政府以下行政系统 229
边区现有行政区划 230
关于十九个解放区 231
刑法部份 233
总类 233
陕甘宁边区政府 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一九三八年五月) 233
边区刑罚的特点(朱婴) 235
晋察冀缩短犯人刑期(一九四二年一月) 240
边府命令改定最高徒刑为十年(一九四二年四月) 241
边区参议会上政府答复质问摘录(一九四四年十二月) 241
为通报重大案件量刑标准华北人民政府法行字第四号 242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关于量刑标准及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 244
反革命罪 248
湖北“惩治土劣暂行条例”介绍(一九二七年三月) 248
肃反工作与富田事变问题(一九三一年九月)——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节录&欧阳钦 25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非常会议通过) 256
苏区中央局关于肃反工作检阅决议(一九三二年十二月) 25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一九三四年四月) 264
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 269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反革命自首的条例 273
内务政策(一九三七年十月)(刘少奇)——抗日游击战争中各种基本政策问题节录 275
中央关于反奸细斗争的决议(一九三九年十月) 276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汉奸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279
修正处理汉奸财产办法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一日修正公布 281
中央社会部关于锄奸政策与锄奸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年九月) 283
中共中央关于宽大政策的解释(一九四二年十一月) 284
晋冀鲁豫边区汉奸财产没收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八月) 286
晋冀鲁豫边区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十月) 288
晋察冀边区处理伪军伪组织人员办法(一九四三年四月) 289
陕甘宁边区为公布防奸公约的指示(一九四四年一月) 292
晋冀鲁豫边区破坏土地改革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八年一月) 293
太行、太岳行署发出布告:严禁破坏土地法(一九四八年一月) 295
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惩处战争罪犯命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297
华北人民政府解散所有会门道门封建迷信组织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一月) 298
决定锄奸政策的出发点(《解放日报》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社论) 299
锄奸政策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苏明德 302
对于烧杀奸淫的汉奸是否适用宽大政策? 306
边区的锄奸工作&杜映 309
武安柏草坪国民党特务案件总结&李化南 311
国民党特务在六专区的活动花样&郭辅轩 316
三专区是怎样处理国特份子的?(竞) 319
危害公共安全罪 325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盗匪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325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326
东北局关于韩友三违法打人的决定(一九四八年七月) 326
巩固民主秩序,制止违法行为(《东北日报》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社论) 327
学疗(学生疗养院)发生人命案,总务科长等违法押人,刘世有半夜气绝身死!(一九四二年一月) 329
保障人权,“论‘学疗’人命案” 330
“学疗”人命案判决:王玉华、杨永和处徒刑四年,有关各犯亦经分别判罪 330
杨永和不服判决,向高院提出上诉 332
高院定期开审“学疗”上诉人命案 332
“学疗”命案判决之研究(孙孝实) 333
“学疗”人命案经高等法院宣判,对地方法院原判予以改变(一九四二年七月) 336
延安市地方法院公审栽赃诬告案,诬告犯师有泰徒刑二年,伪证犯吉根荣徒刑七月,盗窃犯陈德贵苦役半月 338
一个杀人案件的介绍 339
虐杀佃户妻儿、非法抽回土地,张廷芝逞凶花豹湾,合水县府裁判失当,原告上诉分庭 342
把花豹湾惨案,作为宝贵教训 345
花豹湾惨案的反响 346
慰问花豹湾受害佃农(绥德郝家桥刘宝厚等八十余农民的一封信) 347
侵犯财产罪 349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办法(一九四二年十月) 349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补充办法(一九四二年八月) 350
晋察冀边区破坏坚壁财物惩治办法(一九四二年四月) 351
为令发「搜集与保护铁路交通器材暂行办法」的联合通令(华北人民政府、华北军区一九四九年七月廿八日联秘字第四号) 353
为收集与保护铁路交通器材的布告(东北军区司令部、东北行政委员会一九四年八月十五日东联字第三号) 357
保护铁路补充指示(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 359
为收集与保护铁路器材训令(华北人民政府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交铁字第四号) 361
为明令保护铁路与收集器材的通令(华北人民政府一九四九年四月二日秘总字第五十八号) 362
华北人民政府为协助铁路局保护行车安全缉办沿线窃盗匪、煤匪令(一九四九年五月) 364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二月) 365
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一九四二年十月) 367
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七年五月) 369
晋西北行署通过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六月) 37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八年一月) 371
华北人民政府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令(一九四九年四月) 374
曾任张家畔税局长肖玉壁贪污公款三千余元被判处死刑 374
从肖玉壁之死说起 375
对于处理小偷问题的商榷(徐平) 376
破坏经济秩序罪 380
陕甘宁边区破坏金融法令惩罚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380
晋冀鲁豫边区保护法币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 381
晋冀鲁豫边区禁止敌伪钞票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 383
太行区管理外汇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十月) 385
晋冀鲁豫边区保护现银禁使银币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五日修正公布) 387
查禁假鲁钞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五月) 389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布告(一九四五年胜字第三号) 390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禁用白洋行使的决定(一九四五年十月) 391
华北人民政府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训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392
华北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四月) 393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金银管理办法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 395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稳定金融物价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 397
附:管理银洋暂行办法 398
晋冀鲁豫边区征收出入境税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月) 400
北平市、天津市契税暂行办法草案(一九四九年八月) 405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407
晋冀鲁豫边区妨害公务违抗法令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十二月) 407
华北区枪枝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408
晋冀鲁豫边区毒品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七月) 410
边区政府设禁烟督察处,颁布查获烟毒办法(一九四二年二月) 412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禁烟布告(一九四五年十月) 413
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七月) 414
边区禁烟运动的成绩(湘潮) 415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赌博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 419
妨害婚姻、堕胎溺婴罪 420
晋冀鲁豫边区妨害婚姻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一月) 420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禁止堕胎溺婴的通令(一九四二年三月) 422
渎职罪 423
鄜县一区长渎职,处苦役六月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