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债之意义 1
第二节 债权与物权之区别 4
第三节 债权之对世性 6
第四节 我国债编之编纂 8
第二章 债之发生 10
第一节 总论 10
第二节 契约 12
第一款 契约之意义 13
第二款 要约 14
第一项 要约之意义 14
第二项 要约之效力 16
第三项 要约之消灭 20
第三款 承诺 23
第一项 承诺之意义 23
第二项 承诺之效力 26
第四款 契约之成立 27
第五款 悬赏广告 31
第一项 悬赏广告之意义 31
第二项 悬赏广告之性质 32
第三项 给付报酬之方法 33
第四项 悬赏广告之撤回 34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 35
第一款 代理权之发生 35
第二款 共同代理 38
第三款 代理权之变态 38
第四节 无因管理 45
第一款 无因管理之意义及其性质 45
第二款 管理人之义务 50
第三款 管理人之权利 54
第五节 不当得利 57
第一款 不当得利之意义 57
第二款 不当得利之效果 61
第一项 返还请求权 61
第二项 返还义务之范围 64
第六节 侵权行为 68
第一款 侵权行为之意义 68
第二款 侵权行为之构成要件 70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义务人 77
第四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及其范围 93
第五款 损害赔偿请求权之消灭时效 99
第三章 债之标的 101
第一节 总论 102
第二节 债之给付之要件 103
第三节 种类给付 108
第四节 金钱给付 112
第五节 利息之给付 119
第一款 利息之意义 119
第二款 利息之种类 122
第三款 利率 122
第六节 选择给付 131
第一款 选择给付之性质 131
第二款 选择权之移转 132
第三款 选择权之行使方法及其效果 134
第四款 给付不能之结果 135
第七节 损害赔偿之给付 136
第一款 损害赔偿之意义 136
第二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 139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范围 141
第四章 债之效力 144
第一节 总论 145
第二节 给付 146
第一款 给付义务 147
第二款 债务人应负责之事由 148
第三款 给付不能 153
第四款 代偿请求权 158
第三节 迟延 159
第一款 迟延之意义 160
第二款 给付迟 160
第三款 受领迟延 167
第四节 保全 173
第一款 保全之意义 173
第二款 代位权 174
第一项 代位权之意义 174
第二项 行使代位权之要件 175
第三项 行使代位权之效果 178
第三款 废罢权 181
第一项 废罢权之意义 181
第二项 行使废罢权之要件 183
第三项 行使废罢权之效果 186
第四项 废罢权之消灭 187
第五节 契约 188
第一款 契约之种类 189
第二款 给付不能 196
第三款 定金 201
第四款 违约金 203
第五款 契约之解除 208
第一项 解除权之发生 208
第二项 解除权之行使 213
第三项 解除之效果 215
第四项 解除权之消灭 220
第六款 契约之终止 223
第七款 契约之效力 223
第一项 双务契约之效力 223
第一目 同时履行之抗辩 224
第二目 危险负担 229
第二项 利他契约之效力 232
第五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36
第一节 总论 236
第二节 分割之债 237
第三节 连带之债 241
第一款 连带债务 242
第一项 连带债务之性质 242
第二项 连带责任之发生 244
第三项 连带债务之效力 245
第一目 债权人之权利 246
第二目 债务人间一人所生之事由及于他债务人之效力 246
第三目 债务人相互间之义务 252
第二款 连带债权 256
第一项 连带债权之性质 256
第二项 连带债权之效力 258
第一目 债权人之权 258
第二目 债权人间一人所生之事项及于他人之效力 258
第三目 债权人相互间之权利 262
第四节 不可分之债 262
第六章 债之移转 264
第一节 总论 265
第二节 债权之让与 267
第一款 债权让与之性质 267
第二款 让与人之义务 272
第三款 债权让与之效果 273
第四款 债务人之对抗权 275
第三节 债务之承担 281
第一款 债务承担之性质 281
第二款 承担人之权利 287
第三款 债务承担之效果 289
第四节 概括的承受 290
第七章 债之消灭 294
第一节 总论 294
第二节 清偿 298
第一款 清偿之性质 298
第二款 清偿人 300
第三款 清偿之受领人 304
第四款 清偿之时期 310
第五款 清偿之处所 316
第六款 清偿之费用 319
第七款 清偿之方法 320
第八款 清偿之抵充 327
第一项 抵充之意义 327
第二项 抵充之方法 329
第九款 受领证书 336
第三节 提存 339
第一款 提存之性质 339
第二款 提存之要件 341
第三款 提存之方法 344
第四款 提存之效力 345
第五款 提存物之受领 348
第六款 给付物之拍卖 350
第七款 提存之费用 351
第四节 抵销 352
第一款 抵销之性质 352
第二款 抵销之要件 354
第三款 抵销之方法 363
第四款 抵销之效力 364
第五节 免除 365
第六节 混同 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