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史 2009年校订本》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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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意)格罗索;黄凤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62035251
  • 页数:387 页
图书介绍:本书遵循以罗马法原始文献为基础进行分析与研究的宗旨,以罗马法原始文献为支撑来构筑罗马法史的研究框架和分析基础。本书的写作不局限于一般性的罗马法史知识的介绍,更注重从学术视角上,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对罗马法史进行深层次的学术探讨。

引言 1

1.法的历史 1

2.罗马法研究的地位 2

3.基本脉络 2

4.时间限度和时期划分 3

5.研究的史料和方法 5

6.参考书目简介 6

第一章 起源问题 8

7.城邦的起源问题 8

8.有关较小和较大群体的问题 8

9.罗马家庭及其原始特点 9

10.氏族和有关氏族的理论 10

11.氏族与家庭的历史联系,“不分遗产共同体”和“共同法家庭” 11

12.氏族的历史地位 12

13.氏族的结构 13

14.比城邦大的早期群体,同较小群体的历史联系以及城邦的形成 14

15.拉丁人的最初地位 15

16.帕拉蒂诺的方城和七山节 17

17.城邦的出现,同较小群体的共处,由此产生的限制和反应 18

第二章 拉丁人和埃特鲁斯人的君王制 18

18.有关君王制的传统说法和王政的两个阶段 21

19.拉丁君王制:王的地位和氏族组织 22

20.“王”的特点、权力和继承 23

21.王政时期的元老院 25

22.库里亚和库里亚民众会议 26

23.库里亚民众会议的职能 28

24.祭司和占卜官,其他僧侣 30

25.各种历史要素的变迁和确定 32

26.埃特鲁斯君王制 33

第三章 从君王制向共和国的过渡 33

27.传统史料的描述 36

28.过渡的渐进性 37

29.埃特鲁斯统治的没落和罗马城邦的确立 38

30.关于宪制转变发展阶段的研究 40

31.综合观察 43

32.地域部落的制度 44

33.百人团制度 45

34.关于元老院 48

第四章 平民以及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48

35.平民及其起源问题 49

36.库里亚制度和百人团制度中的平民 51

37.最初的两元状态,统一的进程和斗争的初始阶段 52

38.护民官的出现及其基础 53

39.护民官的数目、任命和权力,平民营造司,十人法官团 55

40.斗争的经济方面 56

第五章十人立法委员会和《十二表法》 56

41.《十二表法》及其传统记载 58

42.针对《十二表法》传说及其意义的抨击,古罗马历书的可信性问题 60

43.《十二表法》的基本内容 61

44.十人委员会与宪制改革 64

第六章 平民与贵族的平等化进程 64

45.瓦勒里和奥拉兹执政官的“复辟” 65

46.《卡努勒亚法》 66

47.行使执政官权力的军团长 66

48.监察官的起源 67

49.李其尼和赛斯蒂法 68

50.裁判官和贵族营造司的起源,平民担任这类官职 69

51.平民会决议获得与法律相同的效力 70

第七章“法”及其渊源 70

52.城邦和“法” 72

53.“法”的特点,“神法”和“法”,家庭相对于“法”的地位 73

54.“法”在城邦中被吸纳的进程 74

55.对法的解释,祭司的垄断及其衰落,向世俗法学的转变 76

56.作为法的渊源的法学理论及其意义 77

57.“法律”的地位及其同“法”的关系 79

58.公法以及“公”与“私”之间的对立 82

59.早期的家庭和“要式买卖权” 83

60.所有权的产生 84

61.有关原始的土地所有权问题 84

62.公有田 85

63.役权和其他物权的出现 86

64.最初的债 87

65.法律行为的形式主义 88

66.罗马遗产继承的起源问题 89

第八章 民事诉讼,早期的刑法和刑事诉讼 89

67.“法律诉讼”的程序 92

68.最古老的诉讼方式 93

69.最初的宗教特色,罗马民事诉讼基本特点的出现 94

70.诉讼程序的世俗化以及后期的法律诉讼形式 95

71.最初的刑法 96

72.最初的宗教色彩:献祭刑 96

73.报复刑 97

74.私犯及其最初的制裁 98

75.王权的体现 100

76.“敌对行为” 100

77.《严酷条款法》,申诉和早期的争斗比赛 101

78.向民众申诉制度的发展以及民众诉讼 102

79.在最初由宗教报复义务主宰的领域中出现的历史发展 105

80.小结 107

第九章 共和国宪制:官制 107

81.划分 108

82.贵族官职和平民官职,正常官职和非常官职 108

83.高级官职和下级官职 109

84.治权和拥有治权的执法官 109

85.支配权,“平等或较高支配权” 111

86.共和国官制的基本特点 112

87.否决权,禁止权,中止一般执法活动 114

88.城内治权和军事治权 115

89.对治权的基本限制——向民众申诉 116

90.司法权和治权 117

91.强制权和治权 118

92.官职的外部标记,官职的无偿性 119

93.执法官的选拔:历史发展 120

94.各种官职 121

95.任职制度的逐步确定 125

96.官职的世俗化和僧侣职位 126

第十章 共和国宪制:元老院 126

97.从贵族元老院到贵族-平民元老院 128

98.元老院议员的任命 129

99.与现任官职的关系 129

100.元老院的职权 130

101.元老院开会的程序 133

第十一章 共和国宪制:民众会议 133

102.库里亚民众会议 134

103.百人团民众会议 134

104.同军事制度的关系 137

105.百人团民众会议的改革 138

106.部落民众会议 140

107.百人团民众会议和部落民众会议的功能:选举职能 142

108.立法职能 143

109.平民会决议与法律的等同 144

110.官定法律 145

111.民众会议的司法职能 145

112.民众会议诉讼和申诉制度 146

113.民众会议召集、举行和决议的程序 147

114.法律的组成部分及其效力 149

第十二章 共和国宪制:总结 149

115.各种成分的并存和平衡 151

116.治权的连续性,民众选举,显贵阶层对官职的垄断 151

117.作为国家的“罗马共同体”和民主化进程 152

118.元老院的地位 153

119.小结 153

120.罗马的扩张 154

第十三章 意大利和各行省的组织 154

121.问题的提出 155

122.罗马和拉丁人,《卡西安条约》,后来的变迁,拉丁人的地位及其不同类别 155

123.联盟制度的发展,平等条约和不平等条约 157

124.直接通过兼并的扩张,自治市制度 158

125.自治市制度的多样性,“执法长官”和大区 159

126.自治市的内部制度 161

127.较小的罗马市民聚居地 161

128.罗民城邦殖民区和拉丁殖民区 162

129.殖民区的建立及其制度 163

130.行省地域及其组织问题 164

131.各种不同制度的并存 166

132.行省的治理 167

133.行省土地的地位 168

第十四章 万民法程式诉讼和荣誉法 168

134.异邦人的地位 173

135.罗马人与拉丁人的关系:《卡西安条约》 174

136.罗马人与异邦人的关系:与迦太基的条约 175

137.异邦人的地位和“信义”的价值 176

138.国际贸易的扩展以及一系列新行为和新关系的发展 177

139.“诚信”在罗马人与异邦人关系中的意义 178

140.在市民间关系中的适用 179

141.万民法概念 180

142.裁判官的司法裁量权 181

143.程式诉讼的出现 182

144.同异邦人的诉讼 182

145.市民之间的适用情况 183

146.《爱布兹法》和《尤利法》 184

147.程式诉讼的基本特点 186

148.裁判官在程式诉讼中的裁量权 187

149.永久告示 188

150.荣誉法 189

151.多元化的发展进程 190

第十五章 法学理论的发展152共和国法学 195

153.法学理论的活动 197

154.法在法学解释中的发展以及法学理论对于裁判官的作用 199

第十六章 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 199

155.索贿犯罪和刑事法庭的产生 201

156.公诉制度的确立 203

157.刑事法庭的程序 204

158.执法官强制权的运用 206

159.极刑和流放 206

160.犯罪形式 207

第十七章 共和国宪制的危机 207

161.危机的各个方面及其原因 210

162.意大利人问题 212

163.危机的其他因素 213

164.提比留·格拉古 214

165.卡尤·格拉古 215

166.格拉古死后的情况:土地问题 218

167.军队的改革和将领的地位 219

168.意大利人问题 219

169.苏拉 221

170.苏拉的改革 223

171.苏拉改革的失败,庞培,前三头同盟,凯撒与元老院的冲突,凯撒的胜利 226

172.凯撒的改革 229

173.庞培和凯撒带来的观念 230

174.共和国的临终抽搐 232

第十八章 君主制 232

175.问题的提出 233

176.屋大维在公元前27年以前的权力 233

177.公元前27年发生的宪制事件 235

178.公元前23年的情形 237

179.结论 239

180.对奥古斯都君主制的界定 239

181.继承问题 241

182.王政特征的进一步明显 242

183.君主制中的共和国宪制组织:官制 243

184.民众会议,专门的选举大会 244

185.元老院 246

186.皇帝的官员 247

187.各种“长官” 249

188.皇帝的文秘官员 250

189.保佐人 251

190.君主顾问委员会 252

191.意大利的行政管理 252

192.行省的行政管理 253

193.小结 254

第十九章 法的渊源:古典法 254

194.法律 256

195.荣誉法 256

196.法学理论和“经君主批准的解答权” 257

197.元老院决议 259

198.君主谕令 260

199.古典法学理论的特点及其活动 263

200.萨宾学派和普罗库勒学派及其创始人 264

201.从奥古斯都到图拉真时期的主要法学家 266

202.哈德良时代的法学家 268

203.安东尼时期的法学家 268

204.塞维鲁时代的法学家 271

205.概览 272

206.古典法学 274

第二十章 民事诉讼刑法和刑事诉讼 274

207.意大利的司法组织 275

208.“非常审判”程序在民事领域的出现 275

209.行省民事诉讼程序的改变 277

210.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非常审判”程序的发展 278

211.控告制与纠问制的对立 279

212.刑罚的严格性和可裁量性 280

213.元老院在刑事方面的管辖权 280

214.申诉制度 281

215.刑罚制度 281

216.刑法的发展 282

第二十一章 帝国的危机和专制君主制 282

217.君主制历史进程的顶峰 284

218.塞维鲁时代及其意义,《卡拉卡拉告示》 284

219.发生在继承原则中的危机 285

220.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 287

221.戴克里先的“四头统治”及其后来的变迁 288

222.帝国官职和行政区域的划分 289

223.早期机构的残余 291

224.地方行政管理 291

225.社会的凝固状态 292

226.君士坦丁的宗教政策,基督教成为帝国的官方信仰 294

第二十二章 法的渊源 294

227.关于法的渊源的新理论,法律和习惯 296

228.君主谕令的形式 297

229.法律和法学的划分 299

230.古典法学的没落 299

231.关于法学理论应用的规定和所谓援引法 300

232.盖尤斯的运气,保罗的《论判决》,《乌尔比安论著要目》以及其他的概要作品 301

233.《格雷哥里安法典》、《赫尔莫杰尼安法典》和《狄奥多西法典》 303

234.从西部流传下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的汇编 305

235.从东部流传下来的作品 306

236.蛮族的罗马法律 307

237.西部和东部各学派及其理论贡献 309

第二十三章 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 309

238.非常审判在民事诉讼中的普及 311

239.行使司法权的机构 312

240.刑法和刑事诉讼 313

第二十四章 私法及其演变的历史因素 313

241.《卡拉卡拉告示》及其效力 315

242.法学在东部和西部经历的磨难 317

243.通俗法学 319

244.基督教的影响 321

245.新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323

246.希腊世界和东方法的影响 324

247.拜占庭的思维方式 325

248.代表衰退的经验主义 325

249.诉讼程序演变的影响 326

250.对各种因素的综论 327

251.同早期态度和观点的对应及巧合 328

第二十五章 优士丁尼的编纂活动 330

252.优士丁尼 330

253.第一部优士丁尼法典的编纂 330

254.《学说汇纂》的编辑 331

255.《学说汇纂》的结构 333

256.《学说汇纂》的编辑方法,先存的汇编 335

257.《法学阶梯》的编纂 338

258.《新优士丁尼法典》 339

259.新律 339

260.关于手抄本和评注本 340

261.意大利的优士丁尼法 341

262.拜占庭的文献 342

263.有关“添加”问题的研究 343

264.辨别“添加”的标准,有关研究的一般成果 345

罗马史编年表 347

索引 367

译后记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