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解放》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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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赵占民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10500978
  • 页数:361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关于长春市两次解放的有关档案史料汇编,内容涉及解放前的城市概况、解放长春、接管长春和建设长春四个方面,内含大量历史照片,大多档案首次公布。

第一篇 解放前的长春概况 3

一、长春介绍 3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概况 6

长春的军事情况——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概况之一 6

长春的政治情况——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概况之二 9

长春的经济情况——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概况之三 11

第二篇 解放长春 15

一、一九四六年解放长春 15

中共中央关于可进占长春致东北局电(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日) 15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杨、罗师共夺长春致林彪并报中央电(一九四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5

1946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长春战事问题致叶剑英、饶漱石电(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 16

中共中央关于占领长春、彻底歼灭伪军及对国民党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给彭真、林彪等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七日) 16

中共中央关于对长春、哈尔滨敌军进行分化工作致东北局电(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八日) 18

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卫整个北满致重庆中共代表团电(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九日) 19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争取长春的方针及工作布置等问题向中共中央的请示(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九日) 19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长春的方针及工作布置等问题的批示(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 19

中共中央关于死守长春及破坏沈阳、四平间铁路等问题给彭真、林彪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 20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攻克长春缴获情况致中央叶、饶、肖、程等电(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 21

中共中央关于坚守公主岭及长春给林彪、彭真的指示(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21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速电告长春、怀德、农安等地敌情给林彪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七日) 22

顺应人民之请肃清敌伪残余 民主联军进入长春——地方自治政府已告成立 市内秩序安定人民腾欢 23

为建设和平民主的新长春而奋斗 24

水电粮煤大部供应无缺 长春市政迅复常态 25

庆祝胜利 保卫和平 长春举行十万人盛会 26

长春人民欢庆解放 踊跃捐款慰劳军队 27

长春拥军劳军筹备大会慰问民主联军将士 27

长春市民开始幸福生活 普遍开展翻身运动 28

长春开始清算运动 东荣、敷岛两区分配敌伪财产 29

中共中央东北局与民主联军宣布不惜为和平作重大让步我自动撤出长春 29

国民党军进入后长春重陷恐怖苦难 30

二、一九四八年解放长春 31

(一)军事围困 31

毛泽东关于同意先打长春给林彪、罗荣桓、高岗、陈云等的复电(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31

东北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告长春市工商业界的同胞们(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34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长春作战情况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一九四八年六月一日) 34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长春作战情况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六月一日) 35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长春作战问题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一九四八年六月三日) 36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打长春的第三个方案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一九四八年六月七日) 37

解放军东北前线指挥所为具体执行对长春封锁任务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二日) 38

肖华在围城政工会上关于围困、封锁长春的政治工作报告提纲(节录)(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40

东北人民解放军围城以来歼俘及收容敌逃兵投诚之统计(一九四八年) 45

解放军东北前线围城指挥所作战命令(一九四八年八月十六日于围城指挥所) 47

铁锤部队预定作战方案(一九四八年) 50

长春敌军继续大批逃亡旬日投诚二千余人 52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长春暂不攻击,应取威迫政策致东北局并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54

沉重打击东北蒋匪六十军长春起义——东北人民解放军首长特电祝贺 56

郑洞国率部投降 我胜利收复长春 57

争取全歼东北蒋匪军的最后胜利——长春解放以后 58

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公布长春战役战果——围城逃亡及六十军起义与新七军投降,敌军共丧失九万五千余人 60

(二)政治攻势 61

一九部队的瓦敌工作(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九日) 61

东北军区政治部联络部关于开展长春政治攻势给各联络处及围城部队敌工部门的指示信摘要(节录)(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日) 63

解放军东北前线围城指挥所两次政治攻势指示(节录)(一九四八年八月五日、十一日) 64

二三部队政治部关于廿九团围城对敌喊话几点体会(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二日) 64

五四部队政治部关于发动全面政治攻势的指示(节录)(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二日) 67

东联办事处关于争取长春蒋匪地方武装起义投诚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七日) 69

解放军东北前线围城指挥所关于政治攻势突击周的指示(节录)(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九日) 73

一九部队八月份政治攻势概况(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74

东北解放军各部门关于解放长春的宣传材料(一九四八年) 76

五四部队政治部关于对敌宣传工作的指示(节录)(一九四八年) 81

曾泽生等决定起义致毛泽东、朱德及东北野战军首长电(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七日) 82

曾泽生为劝起义事给郑洞国的信(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七日) 82

曾泽生军长起草拟发的国民党六十军起义通电(一九四八年) 83

曾泽生等为起义事致全国同胞电(一九四八年) 84

曾泽生将军发表告国民党军官兵书——敦促敌军不要再替蒋贼卖命(一九四八年) 85

周恩来为促起义致郑洞国的信(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89

郑洞国等安抵我后方——伪市长尚传道亦已查出 89

(三)经济封锁 91

中共松江省委关于城市工作方针对长春工作委员会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91

中共双阳县委关于生产救灾合作社目前业务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七月四日) 95

长春市南郊目前封锁生产救灾中几个问题(节选)(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日) 96

中共长春县委关于阻敌外出抢粮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八月一日) 100

双阳对敌斗争委员会关于净月区生产救灾情况的汇报信(节录)(一九四八年八月三日) 101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处理长春外围难民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八月十四日) 101

长春死城(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日) 103

长春县人民政府、长春县贸易局联合通知(一九四八年九月十日) 107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对长春外围秋收斗争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四日) 107

中共长春市净月区工委关于半个月生产救灾封锁的报告(一九四八年) 109

(四)庆祝解放 111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庆祝解放长春应做好几项工作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111

中共中央电贺长春解放(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112

东北野战军第一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表告长春人民书——愿与各界同胞共携手重建长春 114

解放官兵招待处陆续收容市内蒋军 115

各解放区电贺我军光复长春 117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告民众书(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117

长市军民欢欣鼓舞 八万人集会祝贺解放 120

第三篇 接管长春 125

一、实施接管 125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完成管理长春的准备工作给东北局等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125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对长春特别市实行军事管制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125

长春特别市卫戍司令部关于实施军事戒严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126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贯彻人民解放军与本市各界同胞约法八章的指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126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房产管理委员会的通报(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于本会) 128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稳定市场秩序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128

马鸿新日记摘录(一九四八年十月) 129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接收长春的经验(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132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今后两月(十一、十二)工作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133

中共长春市特别市委关于接收机关、学校、工厂给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36

李富春对长春接收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 146

二、接管政策、纪律 148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十二种证件使用办法的通报(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于本会) 148

伪省市两级八百余旧职员向政府报到 149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贯彻保护城市政策、重申纪律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七日于本会) 150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执行保障人权、财产政策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 151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严禁擅自没收私人财产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152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不得擅自入城抓捕地主及搬运浮产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53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组织部关于进行严正纪律整顿作风教育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54

三、清理接收敌产,保护公、私财产 155

中共长春市工委制定敌产物资管理委员会管理条例(一九四八年四月十日) 155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接管兴隆山陶瓷厂的命令(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三日) 157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保护敌伪遗留财产和企业公私房产及一切建筑物的指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157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保管公共财产工作几项要求的通报(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158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长春特别市卫戍司令部关于保护公共财产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58

朱光、邹大鹏转发《李富春同志致在长春之各系统接收单位负责人之通知》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一月) 159

长春特别市市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 160

敌产清理委员会关于敌产清理工作的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八日) 161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保护工厂、房屋等的决定(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163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接管反动封建会门房产、商号等财产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16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买卖、外运各种器材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164

长春市区、街(村)公产保管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一九四九年) 165

申力生在长春市第一届二次人代会上关于保护公产的发言(一九四九年) 167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产接收、分配、使用与保护工作的总结(一九四九年) 168

第四篇 建设长春 175

一、恢复城市功能 175

电力局积极抢修 市内已局部输电 175

日夜不停辛苦抢修 邮政电报全部恢复 176

公共汽车正式售票 下月一日驶行电车 176

长春铁路局全力进行恢复 178

自来水厂埋头抢修六昼夜全市大部开始送水 179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更改街路名称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180

长春市政府关于更改街名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181

长春市第一届二次人代会关于整顿市容的决议(一九四九年七月) 182

长春市第一届三次人代会关于保护市政建设的决议(一九四九年) 183

长春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建设恢复的综合报告(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184

二、开展社会救济 187

民主政府热爱人民 各区普遍展开救济(节选) 187

抢运抢发紧急救济 长市难胞纷纷得救 187

救灾中配合宣传政策 革命秩序初步建立(节选) 189

人口增至六万余 助难民组织生产 190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长春市二月来失业工人处理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193

长春市民政局关于长春市救济工作的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19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社会救济的总结(一九五○年) 195

三、建立、巩固政权 198

(一)废除保甲制,建设新政权 198

东北行政委员会对长春特别市市政府主要干部的任命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五日) 198

长春县政府关于土改与建设村政结合的意见(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199

市府明令公布废除蒋匪保甲制度更改各区名称 200

东北行政委员会对长春特别市各区区长的任命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日) 200

东北行政委员会对朱杰、刘福海职务的任命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201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通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

各区废保甲制相继建街政权 202

长春市政府关于废除保甲制、取消闾制,建立居民组的工作初步简要总结(节录)(一九四九年三月) 203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市政府和区、街政府改称人民政府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204

中共中央关于刘亚雄、申力生任职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四日) 205

长春市人民政府对长春市内各区公所区长的任命令(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五日) 206

中共长春市委转发东北局与吉林省委关于长春市干部配备的决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七日) 206

长春市人民政府对各郊区区长的任命令(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208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8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区、街政权组织形式的总结(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209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三月份几个专门问题的总结给东北局、吉林省委的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 211

长春市人民政府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9

中共长春市委员会干部名单(一九四九年) 221

(二)建设基层党组织 222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建党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八日) 222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长春党组织情况的统计(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225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八个月建党工作的总结报告(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225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一九五○年) 228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长春学校建党工作的初步总结(一九五○年) 230

长春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关于结合整党改选村政权的计划(一九五○年) 233

(三)消灭敌伪、封建残余,稳定社会秩序 234

在宽大政策感召下大批敌伪宪特登记 234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确立革命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235

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巩固治安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236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登记蒋匪党团特警分子及收缴武器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237

长春市政府关于对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等反动组织及人员进行登记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四日) 238

中共长春市委对长春市封建会门处理计划(节录)(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238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收容散兵游勇的决定(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240

长春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关于妓女情况调查及处理的意见(一九五○年) 242

四、恢复、发展经济 243

(一)复工、复业、恢复生产 243

长春县政府关于准许农民转向工人与旧有员工复职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四月二日) 243

长春解放后革命秩序迅速建立工商各业逐渐恢复——纸烟厂火柴厂开工生产自来水电车厂积极修复中 244

部分工商业开业 245

繁荣经济发展生产市府召集工商座谈 246

长市解放八天市面日见繁荣工厂商店相继复工开业 247

长市民主政府积极恢复市营企业 各工厂员工陆续归厂准备复工 249

长市解放后一个月私营工商恢复剧增 249

各区深入动员工商业者踊跃登记 250

长春县政府关于做好春耕生产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二日) 251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准备工作的通知(节录)(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 253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挂锄后的工作指示(一四九年八月一日) 253

(二)调整劳资关系 254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25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256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 258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一九四九年) 259

(三)加强经济管理 261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61

张文海在长春市临时人民代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七月二日) 262

张文海关于长春市经济情况暨生产节约、恢复与发展工商业的报告(一九四九年) 263

长春市第一届二次人代会关于生产节约、恢复与发展工商业的决议(一九四九年) 271

刘亚雄在长春市工商联合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年五月二十日) 272

一九四九年长春市市营企业总结(节录)(一九五○年) 275

(四)制定政策、法规 280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豁免营业税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280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税务检查人员规范执法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80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按计划进行工商业登记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281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整顿市容、规定营业场所的布告(一九四八年) 282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283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贯彻应税条例、制定应税纪律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284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实行建筑业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三日) 285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转发《东北解放区行商登记及纳税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 285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颁布《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工商业开业、休、废业变更注册登记办法》和《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商标登记商品检查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287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公布施行《长春特别市代理业商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292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转发《东北解放区烟酒专卖暂行条例》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293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公布施行《长春特别市度量衡器具暂行管理办法施行规则》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295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市工商业重新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 300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动群众协助税务缉私工作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301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卖品成品及其原料之管理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302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 303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始预征营业税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 30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摊贩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305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运交易建筑材料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307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行商营业管理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308

长春特别市摊贩管理条例(一九四九年) 308

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吉林省粮谷交易市场暂行规则》的通知(一九五○年四月三日) 310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金银黑市交易的请示(一九五○年四月十二日) 3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取缔金银黑市交易的请示》的批复(一九五○年五月三十日) 312

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明码实价委员会组织章程》的通知(一九五○年九月八日) 312

五、实行土地改革 315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进行长春市郊农村土地调查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日) 315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对近郊区农村土改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315

大西区开始土改 318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市区内公有土地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319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长春市郊区土改的初步总结(节录)(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320

长春县首届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深入发动群众贯彻土改、消灭封建的决议(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324

中共长春县委、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中农顾虑安心生产的联合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325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处理市郊区土改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325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四九年长春市郊区土改与农业生产工作的基本总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327

长春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农业科关于长春市净月区小河沿村发放地照试点的总结(一九五○年四月七日) 333

六、文教宣传工作 336

长春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关于教育工作的总结(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日) 336

本市中小学校逐渐进行恢复 338

管委会领导下文化宣传蓬勃展开 338

市内小学开始复课 中等学校积极恢复 339

中学师范纷纷复课 十九所小学正式开学 339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为开展党报通讯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340

长春区开展群众教育各街成立夜校 341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下长市文教蓬勃发展 342

长春特别市政府教育局关于长春特别市所属小学校废除旧称改新称的通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344

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关于长春解放后两个月来宣传教育工作的报告(节录)(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4

长春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小学校领导关系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 353

七、卫生防疫工作 35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关于开展卫生防疫突击计划与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35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饮食卫生管理办法》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356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长春市有关卫生饮食物摊贩管理办法》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357

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种痘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359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动全市进行卫生防疫运动的通告(一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