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教育 1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
第二节 城区小学学区户口卡及转学入学的管理 3
第三节 普通中学学籍的管理 4
第四节 中、小学学杂费标准 8
第五节 “五大”高等教育 8
第二章 医疗卫生 10
第一节 医疗纠纷处理 10
第二节 药政管理 11
第三节 卫生防疫 11
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13
第五节 社会办医的条件和审批手续 15
第三章 计划生育 17
第一节 生育调节与优生 17
第二节 领取独生子女证 19
第三节 优待与奖励 20
第四节 限制与处罚 21
第四章 人事工作 25
第一节 干部录用和调动 25
第二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26
第三节 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乡进城” 26
第四节 军官转业安置 27
第五章 劳动工作 29
第一节 就业安置 29
第二节 工人跨地区调动 31
第三节 工伤病残医务劳动鉴定 32
第四节 退休 33
第五节 劳动争议仲裁 34
第六章 公安工作 35
第一节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入境 35
第二节 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 38
第三节 治安管理、危险品的管理 41
第四节 居民身份证 45
第五节 交通管理 48
第七章 交通运输 54
第一节 客货运输 54
第二节 养路费征税 58
第三节 路政管理 61
第八章 民政工作 64
第一节 烈、残抚恤规定 64
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66
第三节 社会救济 67
第四节 弃婴的收养和领养 69
第五节 殡葬服务 69
第六节 婚姻登记 70
第九章 户口“农转非” 71
第一节 落实政策“农转非” 71
第二节 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家属“农转非” 72
第三节 离休干部配偶“农转非” 72
第四节 老工人子女顶替接班“农转非” 73
第五节 国营农、林、牧职工调出农口“农转非” 73
第六节 解放军干部家属随军、劳改、检察干部家属随迁“农转非” 73
第七节 工残、工亡接班“农转非” 73
第八节 征地“农转非” 74
第九节 从农业人口招工招干及民办教师转正“农转非” 74
第十节 公安局批准的千分之二“农转非” 74
第十一节 煤矿井下职工家属“农转非” 74
第十章 城市建设 75
第一节 建筑审批 75
第二节 违章建筑管理 78
第三节 竣工工程验收程序 80
第四节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80
第五节 测量队对外测绘工作 81
第六节 测绘管理 81
第七节 供水管理 82
第八节 煤气管理 83
第九节 供热管理 83
第十节 公共交通 84
第十一节 市政管理 85
第十二节 园林管理 85
第十三节 环卫管理 88
第十四节 城市市容管理 89
第十五节 城市客运交通管理 89
第十六节 城市水资源管理 90
第十七节 城市粪便管理 90
第十一章 房地产管理 92
第一节 出售房屋 92
第二节 互换住房 92
第三节 房产交易 93
第四节 房产纠纷仲裁 94
第五节 房屋修缮 94
第十二章 土地管理 96
第一节 审批权限 96
第二节 审批程序 96
第三节 用地指标 97
第四节 土地法规监察 98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 99
第一节 排污费的征收与管理 99
第二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01
第三节 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实行例会审批制度 103
第十四章 工商管理 104
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 104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06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108
第四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09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111
第六节 经济检查 113
第十五章 税收管理 116
第一节 税务登记 116
第二节 纳税鉴定 116
第三节 纳税申报 117
第四节 税款征收 118
第五节 税务检查 118
第六节 违章处理 119
第七节 发票管理 120
第八节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应缴纳几种税 122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2
第十节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123
第十一节 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123
第十二节 临时经营营业税 123
第十三节 屠宰税 125
第十四节 牲畜交易税 125
第十五节 个人收入调节税 126
第十六节 主要减免税规定 127
第十七节 印花税 128
第十六章 保险工作 130
第一节 办事程序 130
第二节 国内财产保险 131
第三节 国内人身保险 135
第四节 涉外保险 137
第十七章 银行储蓄信贷 141
第一节 储蓄 141
第二节 贷款 142
第三节 管理 147
第十八章 科技管理 149
第一节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管理 149
第二节 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工作程序 150
第三节 审批建立民办科研机构程序 152
第四节 审批建立技术开发经营服务机构的程序 153
第五节 技术合同管理及优惠政策 154
第六节 专利申请 155
第十九章 法院工作 156
第一节 审判机构设置 156
第二节 各审判庭职责、收案范围、立案条件、审判程序 156
第三节 审理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 161
第二十章 物价管理 163
第一节 价格管理职责 163
第二节 价格的制定和管理 163
第三节 三种价格形式 164
第四节 工业消费品价格管理办法 164
第五节 农副产品价格管理 168
第六节 市管非商品收费项目 170
第七节 价格监督检查 171
第八节 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 171
第二十一章 标准计量管理 173
第一节 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程序 173
第二节 强制检定工作管理程序 174
第三节 申请办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作程序 175
第四节 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程序 175
第五节 商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程序 176
第六节 计量违法案件办案查处工作程序 177
第七节 计量纠纷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程序 177
第八节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程序 178
第九节 优质产品管理程序 178
第十节 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的程序 179
第十一节 产品(商品)质量仲裁实施程序 180
第十二节 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81
第十三节 采用国际标准验收程序 181
第十四节 新产品投产鉴定规定 182
第十五节 企业标准化水平考核工作规范 183
第二十二章 商检工作 184
第一节 商检工作总则 184
第二节 进口商品的检验 185
第三节 出口商品的检验 186
第四节 监督管理 187
第五节 法律责任 188
第六节 其它 189
附录 190
一、急用电话 190
二、常用电话 190
三、公开电话 190
四、举报电话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