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初反腐编年(洪武至宣德年间,1368~1435年) 1
一、前编:立国前(元至正十二年至正二十七年,1352~1367年) 1
二、洪武年间(洪武元年至洪武三十一年,1368~1398年) 2
三、建文、永乐年间(建文元年至永乐二十二年,1399~1424年) 14
四、洪熙、宣德年间(洪熙元年至宣德十年,1425~1435年) 28
第二章 明代前中期反腐编年(正统至成化年间,1436~1487年) 67
一、正统年间(正统元年至十四年,1436~1449年) 67
二、景泰年间(景泰元年至七年,1450~1456年) 98
三、天顺年间(天顺元年至八年,1457~1464年) 115
四、成化年间(成化元年至二十三年,1465~1487年) 133
第三章 明代中期反腐编年(弘治至嘉靖年间,1488~1566年) 163
一、弘治年间(弘治元年至十八年,1488~1505年) 163
二、正德年间(正德元年至十六年,1506~1521年) 183
三、嘉靖年间(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1522~1566年) 206
第四章 明代中后期反腐编年(隆庆至万历年间,1567~1620年) 245
一、隆庆年间(隆庆元年至六年,1567~1572年) 245
二、万历年间(万历元年至四十八年,1573~1620年) 252
第五章 明末反腐编年(泰昌至崇祯年间,1620~1644年) 295
一、泰昌、天启年间(泰昌元年至天启七年,1620~1627年) 295
二、崇祯年间(崇祯元年至十七年,1628~1644年) 310
附录 312
一、《大明律》关于官吏受赃之法规条例 312
二、《大诰》四编之赃犯及其相关规定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