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沿革 1
第一节 原沈局 1
第二节 原锦局 6
第三节 原吉局 9
第四节 并局后 13
第二章 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 14
第一节 职责范围 14
第二节 管理权限 21
第三章 干部结构 74
第四章 干部录用 83
第一节 社会招收 83
第二节 复转军人 83
第三节 工人改干 85
第四节 “三警”改干 86
第五节 大中专生 86
第五章 干部调配 86
第六章 干部提拔 94
第七章 干部考核 98
第八章 干部培养 111
第一节 原沈局 112
第二节 原锦局 115
第三节 原吉局 118
第四节 并局后 121
第九章 后备干部 122
第十章 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32
第一节 原沈局 132
第二节 原锦局 138
第三节 原吉局 138
第十一章 大、中专毕业生 140
第十二章 专业技术干部 154
第十三章 干部奖惩 163
第十四章 干部审查 184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84
第二节 干部审查 190
第三节 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复查 207
第四节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223
第五节 “两案”清查和核查“三种人” 225
第十五章 干部档案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