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台湾地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2
第一章 台湾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立法体制 2
第一节 概况 2
第二节 关于组织立法 4
第三节 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立法 8
第二章 台湾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4
第一节 概况 14
第二节 组织系统 15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 20
第三章 台湾地区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80
第一节 概况 80
第二节 组织系统 81
第三节 出入境动物检疫 90
第四节 出入境植物检疫 103
第四章 台湾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制度 115
第一节 概况 115
第二节 组织系统 116
第三节 出入境卫生检疫 122
第二编 两岸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 138
第五章 出入境商品检验的比较研究 138
第一节 相关术语的比较 138
第二节 商品检验范围的比较 140
第三节 有关检验依据的比较 144
第四节 检验方式的比较 148
第五节 检验通关模式的比较 151
第六节 认证制度的比较 155
第七节 食品检验的细节比较 161
第八节 原产地证签证管理比较 162
第九节 收费的比较 165
第十节 处罚之比较 168
第六章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比较研究 173
第一节 管理体制和法律依据的比较 173
第二节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实务比较 175
第七章 出入境卫生检疫的比较研究 191
第一节 出入境卫生检疫制度比较概述 191
第二节 船舶检疫的比较 196
第三节 航空器检疫的比较 203
第四节 人员检疫的比较 205
附录 台湾地区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选编 210
附录一:台湾地区商检、认证、标准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定选编 210
商品检验法 210
第一章 总则 210
第二章 逐批检验 213
第三章 监视查验 214
第四章 验证登录 215
第五章 符合性声明 216
第六章 市场监督 218
第七章 检验费用 219
第八章 罚则 219
第九章 附则 221
标准法 222
商品检验法施行细则 225
标准法施行细则 229
商品特约检验办法 230
商品检验业务委托办法 231
商品先行放行办法 235
商品检验标识使用办法 238
商品检验登记及报验发证办法 242
第一章 总则 242
第二章 内销检验商品登记 242
第三章 报验 243
第四章 发证 243
第五章 附则 244
商品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 245
商品检验规费收费办法 247
第一章 总则 247
第二章 逐批检验及监视查验检验规费 249
第三章 验证登录及符合性声明检验规费 250
第四章 认可指定试验室及商品或管理系统验证检验规费 250
第五章 其它检验规费 252
商品验证登录办法 253
商品监视查验办法 257
第一章 总则 257
第二章 监视查验检验登记 257
第三章 报验 258
第四章 简化程序 259
第五章 发证 260
第六章 附则 261
管理系统验证实施办法 262
管理系统认可登录厂场监视查验办法 265
商品型式认可管理办法 268
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 271
标准化奖励办法 276
“国家标准制定办法” 278
正字标记管理规则 282
第一章 总则 282
第二章 申请 283
第三章 管理 284
第四章 认可 288
第五章 第三者验证机构 290
第六章 附则 291
正字标记规费收费准则 292
认证实施办法 294
商品免验办法 296
验证登录商品监督作业原则 299
商品市场监督处理要点 301
商品市场检查办法 303
商品检验指定试验室认可管理办法 305
商品检验规费担保额度作业要点 310
商品报验电子化签审作业程序 311
商品免经型式认可报验办法 313
实施管理及检验制度认可厂场监视查验办法 315
外销食品加工厂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点系统验证实施办法 317
合格证书变更作业程序 320
商品危害风险性认定准则 321
验证登录商品取样或购样检验不符合处理流程 322
不安全商品处理原则 323
商品义务监视员遴聘及违规举发程序管理办法 325
品质管理验证机构认可作业要点 327
输入蔬果查验作业要点 329
办理受托物品试验或其它技术服务办法 332
自愿性产品验证实施办法 335
商品验证登录申请作业程序 340
输入食品查验作业要点 344
第一章 订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344
第二章 查验审核作业 344
第三章 现场查核作业 345
第四章 取样作业 345
第五章 检验作业 346
第六章 具结先行放行处理作业 346
第七章 不符合规定案件处理作业 347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检验品目审议作业程序” 350
“经济部组织法” 351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组织条例” 356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所属各分局组织通则” 358
附录二:台湾地区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规定选编 360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360
第一章 总则 360
第二章 预防 361
第三章 防疫 363
第四章 输出入与检疫 365
第五章 损失补偿及罚则 367
第六章 附则 369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 370
第一章 总则 370
第二章 预防 370
第三章 防疫 371
第四章 输出入及检疫 371
第五章 附则 375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之动物传染病分类 376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之消毒及实施方法 381
动物及动物产品输入检疫条件 384
犬猫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439
密闭式货柜运送动物产品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443
清除猪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种类及其管理办法 445
新城病检验方法 448
一、前言 448
二、临床症状 449
三、病理变化 449
四、实验室检验 450
五、参考文献 455
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检验方法 457
一、前言 457
二、临床症状 458
三、病理变化 458
四、实验室检验 458
五、参考文献 465
鸟类输出产地检疫作业办法 468
申请输入牛只之指定隔离检疫场设置审查要点 471
检举走私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奖励办法 474
植物防疫检疫法 476
第一章 总则 476
第二章 防疫 477
第三章 检疫 478
第四章 罚则 479
第五章 附则 480
植物防疫检疫法施行细则 481
植物防疫及检疫执行办法 485
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 487
输入地中海果实蝇发生国家或地区鲜果实检疫处理要点 592
苹果蠹蛾发生国家或地区苹果输入检疫处理要点 595
荷兰产鲜果实输入检疫处理要点 601
智利产鲜果实输入检疫作业要点 604
百合、唐菖蒲与大理花种球输入检疫条件 606
梨接穗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606
植物或植物产品运输途中经由特定疫病虫害疫区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608
输入木材检疫作业及处理要点 610
纽西兰产食用马铃薯输入检疫处理要点 613
申请认定为非我国植物检疫病虫害疫区之作业程序 616
日本产桃蛀果蛾寄主鲜果实输入检疫作业要点 617
南韩产桃蛀果蛾寄主鲜果实输入检疫作业要点 621
澳大利亚产地中海果实蝇或昆士兰果实蝇寄主 626
鲜果实输入检疫作业要点 626
泰国产槟榔鲜果实输入检疫作业要点 631
特定植物或植物产品输入核准办法 635
基因转殖植物输出入许可办法 637
疫区植物或植物产品土壤及其包装容器栽培介质迁移核准办法 640
繁殖用植物实施特定疫病虫害检查及收费办法 642
植物或植物产品运出金门马祖地区检查办法 644
植物或植物产品运输途中经由特定疫病虫害疫区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646
金门马祖植物或植物产品来源地供货证明书核发须知 648
旅客及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或经邮递动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 650
动植物检疫规费收费实施办法 653
第一章 总则 653
第二章 检疫费 653
第三章 作业费 654
第四章 工本费 655
第五章 附则 656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组织条例” 658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组织条例” 663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所属各分局组织通则” 665
附录三:台湾地区卫生检疫的法律法规规定选编 667
传染病防治法 667
第一章 总则 667
第二章 防治体系 670
第三章 传染病预防 671
第四章 防疫措施 673
第五章 检疫措施 677
第六章 罚则 678
第七章 附则 680
传染病防治法施行细则 682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 685
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施行细则 690
传染病分类 692
传染病分类及第四类与第五类传染病之防治措施 694
港埠检疫规则 695
第一章 总则 695
第二章 船舶、航空器检疫 696
第三章 人员检疫 698
第四章 船舶卫生文件 700
第五章 港区卫生 701
第六章 国内港埠检疫 701
第七章 附则 702
港埠检疫费用征收办法 703
处置传染病媒介物补偿办法 706
传染病防治财物征用征调作业程序及补偿办法 708
传染病防治奖励办法 710
传染病隔离治疗医院指定办法 712
传染病检验指定机构管理办法 714
传染病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 716
传染病危险群及特定对象检查办法 720
受聘雇外国人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722
危险性行为之范围标准 726
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暂行条例 727
有接受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检查必要者之范围 732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实施办法” 733
第一章 总则 733
第二章 编组及协助事项 734
第三章 训练 738
第四章 作业程序 738
第五章 附则 739
“行政院卫生署组织法” 740
“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组织条例” 745
“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办事细则” 749
第一章 总则 749
第二章 职掌 749
第三章 分层负责 768
第四章 会议 768
第五章 服务守则 768
第六章 附则 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