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速记通 高频考点、难点精确记忆技巧1200例》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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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姗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09372210
  • 页数:541 页
图书介绍:本书编录历年司法考试中重复出现的考点以及考试大纲中的新增考点,并附有相关真题和速记口诀。本书按照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的顺序进行编排。每一个考点下设“识记目标”、“真题演练”和“速记口诀”三部分。增加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替换已经修订的法律法规,根据大纲和真题增加部分相关内容。

卷Ⅰ 3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3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3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3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3

4.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4

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

6.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5

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

8.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5

9.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6

法理学 7

1.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7

2.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 7

3.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8

4.法的特征 8

5.法产生的根源和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8

6.法的规范作用的分类 9

7.法的社会作用 10

8.法的价值种类和冲突的解决 10

9.法律原则的分类 11

10.法律规则的分类 11

11.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12

1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13

13.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的关系 13

14.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14

15.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 14

16.法的渊源的分类 14

17.法律部门的含义 15

18.法的效力的分类 16

19.法的生效时间和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16

20.法律关系 17

21.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 17

22.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18

23.立法基本原则 18

24.执法的特点 18

25.司法的特点 18

26.当代中国司法的原则 19

27.违法的构成要件 19

28.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19

29.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方法 19

30.法律解释的四个特点 20

31.当代中国法的解释权限划分 20

32.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英美法系)的异同 21

33.法与社会 21

法制史 23

1.重要事件列表 23

2.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演变 24

3.刑罚的演变 24

4.古代刑罚原则的演变 24

5.秦、唐刑罚的适用原则 24

6.中国古代法制主要法典的演变 25

7.重要法典 25

8.西周的婚姻原则 27

9.西周的“三刺”制度 27

10.西周的“五听”制度 27

11.西周买卖契约的记忆 27

12.“八议”的内容 27

13.“准五服制罪”的制度在《晋律》和《北齐律》中相继确立 28

14.汉文帝、汉景帝刑制改革的内容 28

15.“三司推事”知识点的记忆 28

16.唐律中“十恶”的具体内容 28

17.《唐律》的“六杀”制度 28

18.《唐律》规定的“六赃” 29

19.唐宋和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的变革 29

20.凌迟刑知识点的记忆 29

21.宋代的绝户财产继承制度 29

22.宋代设立审刑院后的审判程序 30

23.宋代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 30

24.清代的例的种类和内容 30

25.明清会审制度 30

26.会审公廨制度 31

27.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31

28.近代宪法的演变 31

29.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主要特点 32

30.外国法制史的几个“第一” 32

31.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 32

32.罗马法复兴过程知识点的记忆 33

33.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33

34.德国封建时代两部重要法典 33

35.国外重要法典 34

36.美国规定了“缓刑”制度,德国规定了“法人”制度 34

37.重要名词列表记忆 34

宪法 36

1.《宪法》的修改程序 36

2.宪法典的结构 36

3.宪法的效力 36

4.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权决定的人员 37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 38

6.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 38

7.全国人大的罢免权 38

8.《宪法》的四次修正 39

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 40

10.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形 41

11.质询案的提出 42

12.地方派出机关的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机关 42

13.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43

14.专门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44

15.不设秘书长的机关 44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44

17.我国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 44

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会议事项 44

19.代表人身权的特别保护 45

20.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的组织 45

2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的一般程序(“三读”、“二读”、“一读”) 46

22.法律案终止审议的两种情形 46

23.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情形 47

24.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47

25.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除外情况 47

26.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机关和相关知识 47

2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48

28.法律文件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情形 48

29.常务委员会只有“撤销权”,没有“修改权” 48

30.法规、条例的备案制度 49

31.规章的备案制度 49

3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50

33.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 50

34.选举法三个日期的记忆 50

35.委托选举必须满足的条件 51

36.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51

37.宪法规范的特性 51

38.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原因、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 52

39.国家主席的职权 52

40.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52

41.我国实施保障制度的方式 53

42.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的情形 53

43.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五个方面 53

44.资产阶级宪法学的分类 53

45.历史上典型的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54

4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54

47.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 54

48.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55

49.行政区域的建制和划分的权限 55

50.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程序 55

51.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机关 56

52.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56

53.特别行政区“特别”的几个方面 56

54.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56

55.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 57

56.《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知识点的记忆 57

57.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人员组成 58

58.基层组织 58

经济法 60

第一部分 竞争法 60

1.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 60

2.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行为 60

3.经营者集中的情形 61

4.经营者集中是否申报情形 61

5.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禁止情形 61

6.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62

7.经营者不得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 63

8.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63

9.限制竞争的行为 63

10.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的情形 64

第二部分 消费者法 65

1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65

12.责任承担者 65

13.经营者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6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对“三包”的民事责任 66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以预付款和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责任承担方式 66

16.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瑕疵的举证责任 67

17.非现场购物消费者的反悔权 67

18.经营者的安保义务 67

19.销售者承担责任的情形 67

20.销售者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形 68

21.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 68

22.产品责任诉讼时效的记忆 68

23.《产品质量法》的两个连带责任 68

24.食品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69

第三部分 财税法 70

25.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70

26.地方政府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依据 70

27.纳税人的补缴税款义务和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 70

28.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条件 71

29.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和限制 71

30.不属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生活必需品 71

31.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71

32.纳税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形 72

33.个人所得税税率与计算 72

34.免税的范围 73

35.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74

36.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 74

37.可减征、免征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支出 74

38.审计程序 74

第四部分 银行业法 75

39.商业银行破产时的清偿顺序 75

40.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事项 76

41.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76

42.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的重大事项 76

43.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 77

44.商业银行的禁止业务 77

45.须经银监会批准的事项 77

46.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责 78

47.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 78

4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的措施 78

第五部分 劳动法 79

49.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79

5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情形 79

51.试用期的规定 80

52.可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80

5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80

54.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1

55.经济性裁员 81

5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2

57.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82

58.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用提前通知) 82

5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3

60.延长劳动时间的有关规定 83

61.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83

6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84

63.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84

64.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84

65.关于工资保障制度的条款 85

66.非全日制用工 85

第六部分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85

67.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争议的解决程序 85

68.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的解决程序 86

69.承包方的权利 86

70.土地承包流转方式 87

71.可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范围 87

7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管理 87

73.征收土地由国务院批准的情形 87

7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87

75.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的规定 88

76.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拍卖、出租后的土地价值的交纳 88

第七部分 环境保护法 88

77.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88

78.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排放的处罚 89

79.《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90

80.环境污染损害的相关民事诉讼规定 90

第八部分 食品安全法 91

81.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 91

国际公法 93

1.国际法的渊源 93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93

3.国家主权豁免 93

4.中国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94

5.国际法上的承认形式 95

6.国际法上的继承 95

7.联合国大会 95

8.安全理事会 96

9.国家不法行为不当性被排除的一般情况 96

10.国际责任的形式 96

11.从赔偿责任的主体来看,赔偿责任的制度和有关条约 96

12.领土的取得方式 97

13.海洋法 97

14.公海上行使普遍管辖权 98

15.登临权 98

16.紧追权 99

17.发射国对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方式 99

18.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和保护范围 99

19.引渡 100

20.使馆的组成 101

21.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包括的内容 101

22.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102

23.条约生效的日期和方式 102

24.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102

25.国际争端的特点和类型 102

26.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 102

27.战争的结束 103

28.惩罚战争犯罪的主要国际司法实践 103

国际私法 104

1.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104

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04

3.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 104

4.涉外因素 104

5.涉外民事关系中适用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 105

6.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105

7.应当适用外国法律时,外国不同地区有不同法律时的处理方式 106

8.法律规避的四个构成要件 107

9.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 107

10.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的相关规定 107

11.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107

12.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108

13.涉外案件自然人住所的确定方式 109

14.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本国法的确定 109

15.外国法人 109

16.债权的法律适用 109

17.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111

18.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112

19.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 112

20.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112

21.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113

22.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113

23.代理的法律适用 113

24.信托的法律适用 113

25.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113

26.物权 114

27.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转让、侵权的法律适用 114

28.通过请求书的方式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 115

29.我国法院给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程序 115

30.我国对外国送达的七种途径 116

31.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方式 116

32.我国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117

33.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判决的种类 118

34.授权委托书的认证程序 118

35.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119

36.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120

37.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 120

38.涉外诉讼的专属管辖 120

39.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执行 120

国际经济法 121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121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货物不包括的6项 121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121

4.逾期承诺的效力 122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 122

6.贸易术语EXW(工厂交货) 122

7.贸易术语FCA(货交承运人) 122

8.贸易术语FAS(船边交货) 123

9.贸易术语FOB(船上交货) 123

10.贸易术语CFR(成本加运费) 123

11.贸易术语CIF(成本运费保险费) 124

12.贸易术语CPT(运费付至) 124

13.贸易术语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125

14.贸易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 125

15.贸易术语DAP(目的地交货) 125

16.贸易术语DDP(完税交货) 125

17.FOB、CFR、CIF术语总结 126

18.国际贸易术语小结 126

19.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的区别 127

20.三大海运规则的比较 127

21.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单独海损不赔) 128

22.国际贸易支付 128

23.出口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129

24.反补贴 129

25.反倾销 129

26.采取保障措施的基本条件 129

27.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130

2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知识点的记忆 130

2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知识点的记忆 131

30.《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点的记忆 131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133

1.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133

2.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和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对比 133

3.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几种情形 133

4.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的11个方面的权利 134

5.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134

6.审判工作的主要制度 134

7.为维护审判独立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134

8.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制度 135

9.法律援助的范围(民事、行政方面) 135

10.公证事项的范围 136

11.公证事务的范围 136

卷Ⅱ 139

刑法 139

第一部分 总则 139

1.罪刑法定原则 139

2.属地管辖原则 140

3.《刑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的几类情况 140

4.属人管辖原则 140

5.保护管辖原则 140

6.刑法空间效力的四个原则和适用判断顺序 141

7.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实施的八种犯罪行为的精确记忆 142

8.不作为犯罪 143

9.正当防卫 143

10.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条件 144

11.除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外,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145

12.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145

13.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 146

14.部分共犯人的中途退出和加入的犯罪形态 146

15.共犯的处罚方法 147

16.单位犯罪有关司法解释 148

17.自首 149

18.坦白与自首的区别 150

19.罪数 150

20.主刑、附加刑种类的记忆 152

21.管制的期限、拘役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以及各刑种数罪并罚的限期 152

22.孕妇不适用死刑 153

23.几种刑期计算的起算时间 153

24.缓刑的适用条件 153

25.缓刑考验期限 154

26.缓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对比记忆 154

27.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154

28.应当剥夺政治权利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对比记忆 154

29.数罪并罚的计算 156

30.所有“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记忆 156

31.所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对比的记忆 157

32.所有“可以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精确记忆 158

33.所有“可以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精确记忆 158

34.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158

35.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运用 160

36.假释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160

37.管制犯应遵守的规定、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对比记忆 160

38.缓刑和假释撤销的原由 161

39.犯罪物品的处理 162

40.累犯的构成条件及相关知识 162

41.减刑的适用条件与减刑幅度 163

42.追诉时效期限 164

43.追诉期限的延长 164

44.预备犯、未遂犯、胁从犯和罚金处罚时应注意的事项 164

45.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记忆 165

第二部分 分则 166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66

4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点罪名 166

47.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条竞合的处理 167

48.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167

49.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注意事项 167

50.刑法规定有关抗拒犯罪行为的处罚原则 168

51.间接走私犯罪的行为 168

5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行为 168

5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客观方面 169

5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69

55.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69

56.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犯罪的标准 170

57.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批准文件罪中金融机构的范围 170

58.伪造货币罪的三种情形 170

59.有关假币解释的罪数问题 171

60.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行为 171

61.金融诈骗罪中只能是由个人构成犯罪的罪名 172

62.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 172

63.贷款诈骗罪的几种行为 172

64.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173

65.保险诈骗罪 173

66.信用证诈骗的客观行为表现 174

67.偷税罪的构成犯罪的标准 174

68.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75

69.侵犯著作权罪 175

70.侵犯著作权又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罪数问题的记忆 175

71.假冒注册商标罪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罪数问题的记忆 176

72.侵犯商业秘密罪四种行为 176

73.《刑法》和各种解释中有关非法经营罪“经营物”扩大问题 177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77

74.《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转化成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几种情形的记忆 177

75.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种类 179

76.非法拘禁罪 180

77.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80

78.侮辱罪与诽谤罪比较 181

79.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181

80.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情形 182

81.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182

三、侵犯财产罪 182

82.抢劫罪的具体情节 182

83.转化型抢劫的几种情形的记忆 183

84.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的定罪问题 183

85.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184

86.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85

8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85

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85

88.妨害公务罪 185

89.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与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处罚原则 186

90.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 186

91.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 186

92.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比较 187

93.破坏监管秩序罪 187

94.与监狱监管有关罪名区分 187

95.妨害司法管理秩序容易混淆的罪名 188

9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89

97.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89

98.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189

99.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 190

10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190

10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91

10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注意的两点事项 191

103.毒品再犯从重处罚的记忆 191

104.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节 192

五、贪污贿赂罪 192

105.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问题 192

106.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构成两种犯罪的罪名记忆 193

107.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占有公司财物定罪问题 193

108.受贿罪 193

109.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 195

110.司法解释规定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195

111.挪用公款罪数的问题 195

112.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对比记忆 195

113.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96

11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倒置的记忆 196

115.村民组长侵占财物的处罚 197

116.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司法工作人员四种犯罪收受贿赂定一罪处罚的记忆 197

六、其他 198

117.叛逃罪的行为方式 198

118.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198

119.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行为方式 198

120.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情形和对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的情形 198

12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和丢失枪支不报罪定罪标准 199

122.旅馆业等行业在卖淫关联罪中从事犯罪行为的处罚原则 199

123.适用禁止令的相关问题 200

124.《刑法》规定的绝对死刑情形 201

125.司法解释时间的效力问题的规定 202

刑事诉讼法 204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04

1.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的职权分工 204

2.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204

二、管辖 205

3.检察机关侦查案件的范围 205

4.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种类 206

5.自诉案件的范围以及法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追究案件程序上处理的注意事项 206

6.对自诉人自诉行为限制的情形 206

7.公安机关、检察院互涉案件如何立案侦查 207

8.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立案侦查的案件 207

9.犯罪地的含义 207

10.级别管辖 208

11.通缉犯罪嫌疑人 208

1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管辖变通规则 209

13.下级法院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程序 209

14.划分地区管辖的两个原则 209

15.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的情形 209

16.普遍管辖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210

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的中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210

18.在中国境内运行的国际列车上犯罪管辖的法院 210

19.中国公民在驻外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210

20.属人管辖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210

21.正在服刑的罪犯漏罪和新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210

22.指定管辖中案件的移送方式 211

23.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 211

三、回避 211

24.回避的对象和回避的决定权 211

25.回避事由 212

26.侦查人员的回避,检察人员为侦查人员时的回避、取得的证据和诉讼行为的效力 213

27.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提出的方式 213

28.决定回避、申请回避作出后的处理 213

四、辩护与代理 213

29.辩护人的资格 213

30.有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聘请及告知的几个时间点 214

31.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215

32.拒绝指定辩护的处理 215

33.当庭拒绝辩护的处理方式 216

34.辩护律师的权限 216

35.辩护律师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诉讼权利 217

36.辩护律师法院查阅材料的限制 217

五、刑事证据 217

37.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 217

38.刑事证据的分类 217

39.《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对比 218

40.司法鉴定管理 218

41.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规则 219

42.辨认 220

43.申请回避的主体为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只有辩护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 220

44.证人的资格消极条件 221

45.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221

六、强制措施 222

46.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222

47.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应当遵守的义务 223

48.有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人 223

49.保证人的有关问题 224

50.关于强制措施几个时间的对比记忆 224

51.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具备哪些情形? 224

52.逮捕的条件 225

53.取保候审后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 225

54.对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批准或逮捕的特殊程序 226

55.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犯罪的报请逮捕的程序 226

56.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拘留的情形 227

57.有关“检查”的相关知识点 227

58.有关“搜查”知识点 228

59.公民的扭送 228

60.《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即释放”的情形 228

61.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 229

62.公安机关不服检察院不批捕的救济方式 229

63.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229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其他 230

64.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的范围 230

6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230

66.“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含义 231

67.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形式 232

八、立案、侦查、起诉 232

68.立案的条件和两个日期的记忆 232

69.讯问嫌疑人的地点和询问证人的地点 233

70.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形 233

71.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鉴定的情形 233

72.鉴定结论的告知和异议的处理 234

73.三种不记入审理期限的情形 234

74.侦查羁押的期限和有权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机关 234

75.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两种情形 234

76.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共同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35

77.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提起诉讼时应查明的情况 235

78.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 235

79.两种补充侦查次数和补充侦查期限的对比 236

80.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后对财物和人员的处理 237

81.不起诉的种类和各自适用的情形 237

82.不起诉的宣布和送达对象 238

83.公安机关对不起诉、不批捕决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238

84.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239

85.被(酌定)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异议的救济途径 239

86.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的处理 239

九、审判 240

87.合议庭组成人员 240

88.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240

89.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种类 241

90.审判组织之间两种“复议”情形 241

91.审判阶段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什么条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41

92.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审查后的处理方式 241

93.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42

94.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242

95.判决的宣告方式和送达时间以及送达对象 243

96.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情形 243

97.对于自诉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以及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244

98.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244

99.有关简易程序几个常考的知识点 245

100.上诉、申诉的主体的对比 245

101.请求抗诉的主体和救济途径 245

102.上诉案件的案卷、上诉状的移送程序 246

103.一审抗诉抗诉书和案卷的移送方式 246

104.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246

105.二审后的处理方式 247

106.二审反诉问题的处理 248

107.有关上诉不加刑 248

108.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249

109.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 249

110.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类型 250

111.死刑复核程序的相关规定 250

112.死刑缓刑复核的处理方式 251

113.因申诉和抗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 252

114.刑事案件再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和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252

115.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253

116.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情形 254

117.生效的判决裁定 254

118.签收调解书后的法律效力 254

119.二审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已经生效的民事部分或刑事部分判决错误的处理方式 254

120.中级法院死缓判决的生效方式 255

121.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255

十、执行 255

122.公安机关的执行权 255

123.法院的执行权 256

124.监狱的执行权 256

125.死刑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 256

126.死刑的执行 257

127.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257

128.监外执行的监督 257

129.服刑期间罪犯又犯罪或者发现了漏罪的处理方式 257

130.有关减刑、假释的监督知识点 258

13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58

132.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60

13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60

13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61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263

第一部分 行政法 263

一、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263

1.可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法律文件 263

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方式 263

3.规章送审稿、行政法规送审稿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的情形 264

4.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权 265

5.公务员的条件和不得录为公务员的情形 265

6.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产生的任职人选 266

7.公务员处分与工资晋升制度 266

8.《公务员法》规定的亲属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制度 266

9.公务员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266

10.公务员予以辞退的理由 267

11.公务员不得被辞退的情形 267

12.《公务员法》规定的可以复核、申诉的情形 267

二、行政许可 268

13.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与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268

14.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 268

15.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和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件 269

16.行政许可的期限 270

17.行政许可可以撤销、应当撤销、不予撤销的情形 270

18.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271

19.虚假申请行政许可的责任 271

20.以欺骗、贿赂非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责任 272

三、行政处罚 272

21.行政处罚的种类 272

22.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情形的对比 272

23.违法实施处罚的情形 273

24.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273

25.《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的听证程序 273

26.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275

27.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与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275

2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 276

29.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情节 276

30.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与从重处罚对比 276

3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以行政拘留的情形 277

32.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277

33.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可以授权和委托机关的异同 277

四、行政复议 278

34.复议机关的确定 278

35.复议申请期限和复议决定期限 280

36.复议前置的情形 281

37.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281

38.行政复议时对行政规定的审查范围 282

39.行政复议中对部分行政规定的附带审查权限的程序 282

40.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282

第二部分 行政诉讼法 284

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284

41.行政诉讼的诉讼权利 284

42.《行政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284

43.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285

44.不受理案件的范围 285

4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 286

46.《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 287

47.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 287

二、行政诉讼参加人 288

48.行政行为被告的确定 288

49.特殊被告 288

50.复议后加重损害的被告的确定 289

51.法院“应当”通知和“可以”通知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区分 289

三、行政诉讼程序 290

52.对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和处理方式 290

53.起诉期限的计算及最长保护期 290

54.起诉的审查处理 290

55.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上诉的裁定 291

56.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和不同意追加被告的处理 291

57.《行诉法解释》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291

58.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 291

59.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 292

60.股份制企业有权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和申请复议 292

61.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行政案件的情形 292

6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制度 292

63.行政案件申请撤诉问题 293

64.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含义 293

65.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审审理的期限和二审审理的期限 294

四、行政诉讼证据 294

66.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294

67.被告经批准可以补充证据的情形 294

68.起诉不作为案件,不用提供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的情形 294

69.《行诉证据规定》中规定的“新的证据” 294

70.法庭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295

71.法庭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295

72.人民法院依职权、依申请调取证据的情形 295

73.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准许的情形 296

74.鉴定不被采纳的情形 296

75.可以不出示证据原件或原物的情形 297

76.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的情形 297

77.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 297

78.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297

79.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298

80.不能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 298

81.证明效力的认定 299

82.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299

83.认定证据有误后的纠正方式 299

五、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300

84.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300

85.行政诉讼法判决的种类 300

86.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300

87.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的情形 300

88.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的处理方式 300

89.二审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301

90.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处理方式 301

91.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 301

92.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处理方式 302

93.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处理方式 302

94.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 302

9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的情形 302

96.行政诉讼期间和复议期间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条件 303

97.《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的执行方式 303

98.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304

第三部分 国家赔偿法 305

一、国家赔偿概述 305

99.国家赔偿的含义 305

100.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305

101.请求赔偿的救济程序 305

102.《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追偿的情形 306

103.《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时效 306

10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306

二、行政赔偿 307

105.行政赔偿范围 307

106.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 307

10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308

108.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 308

109.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处理 309

110.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 309

11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309

112.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和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形 310

三、司法赔偿 310

113.刑事赔偿范围 310

114.关于不负刑事责任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赔偿问题 311

115.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 311

116.民事、行政诉讼中,关于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理解 312

117.不予受理的确认违法的申请 313

118.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属于依法确认违法的情形 313

四、国家赔偿方式、标准 313

119.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 313

120.赔偿义务机关的履行期限 315

121.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315

卷Ⅲ 319

民法 319

第一部分 民法通则 319

1.民法的基本原则 319

2.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 319

3.出生时间的确认 320

4.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顺序和担任监护人争议的处理 320

5.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监护顺序和担任监护人争议的处理 320

6.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可以做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 321

7.申请宣告失踪与申请宣告死亡 321

8.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效力 321

9.民事合伙人的类型 322

10.入伙程序 322

11.退伙程序 322

12.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322

13.法人的分类 323

14.民事行为按效力的分类 323

15.“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相适应”的判断标准 323

16.表见代理的条件 324

17.代理中六种连带责任 324

18.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325

19.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有效代理行为 325

20.“转委托”时的“紧急情况” 325

21.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326

22.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326

23.《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 326

24.时效中止 326

25.时效中断 327

26.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的情形 328

27.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328

第二部分 物权 329

28.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 329

29.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329

30.登记机构不得有的行为 329

31.动产物权变动——交付 330

32.物权的设立 330

33.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330

34.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331

35.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331

36.依照法定程序应经农民集体本集体成员决定的事项 332

37.专有部分 332

38.共有部分 332

39.住宅变经营性用房的限制与条件 332

40.业主的权益维护 333

41.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333

42.物业费的交纳 334

43.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334

44.共有 335

45.“善意取得”应当具备的条件 336

46.添附物所有权的归属 336

47.几种用益物权设立方式的对比 336

48.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的关系 337

49.地役权的转让与抵押 337

50.地役权消灭的情形 337

51.不得抵押财产的种类 337

5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财产的范围 338

53.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338

54.浮动抵押 339

55.浮动抵押财产确定时的情形 339

56.最高额抵押权及其债权确定 339

57.可以出质的权利 340

58.权利质权的设立 340

59.不同担保物权间的优先性 341

60.占有的种类 341

第三部分 债法 343

第一章 合同之债 343

一、合同总则 343

(一)一般规定 343

61.债的分类 343

62.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343

63.合同的分类 344

64.合同的形式 344

65.我国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的种类 344

66.民法上公认的无偿合同 344

67.合同解释的原则 344

68.《合同法》规定的要式合同(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345

(二)合同的订立 345

69.要约的撤回、撤销与承诺的撤回的区别 345

70.要约失效的情形 345

71.要约撤销的条件和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345

72.承诺的期限 346

73.承诺期限的起算 346

74.承诺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的情形 346

75.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 346

76.合同成立的地点 347

77.格式合同 347

78.缔约过失责任 348

(三)合同的效力 348

79.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对比 348

80.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350

81.效力待定的三种合同 350

82.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351

83.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351

(四)合同的履行 352

84.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履行地的确定 352

85.因债权人原因致使履行困难的处理 352

86.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352

87.合同价格的执行 352

88.不安抗辩权 352

89.合同债务代为履行瑕疵时的责任承担 353

90.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期间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 353

91.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354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55

92.债权转让中债权人的通知义务 355

93.债务转移 355

94.债权转让的禁止 355

95.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 355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356

96.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 356

97.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356

98.法定抵销权 356

99.《合同法》中,一方违约另一方有特别解除权的情形 357

100.可以“随时解除”的四种合同 357

101.《合同法》中,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即不须对方违约,当事人也有解除权的情形) 358

102.有关提存问题 358

(七)合同的担保 358

103.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358

104.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359

105.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 359

106.物保与保证并存时保证人的责任 359

107.可以作为保证人和不得作为保证人的组织 360

108.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360

109.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 361

110.保证期间的确定 361

111.一般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例外情况 361

11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20% 361

(八)违约责任及其他 361

113.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361

114.法律规定的四种抗辩权的记忆 362

115.违约责任 362

116.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存时的处理 363

117.合同法中的三种除斥期间 363

118.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363

二、合同分则 364

(一)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364

119.买卖合同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364

120.买卖合同中,所有权、风险、孳息的转移时间 364

12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期限 364

12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364

123.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间 365

124.商品房买卖合同 365

125.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367

126.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368

127.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368

128.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368

129.租赁合同转租 368

130.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和形式要求 369

131.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义务 369

132.租赁合同的解除 370

133.融资租赁合同索赔权的行使 371

(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371

134.承揽合同的常见种类 371

135.承揽工作的完成 371

136.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应予以支持的情形 372

137.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支持的情形 372

138.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372

139.竣工日期有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372

140.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 372

141.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73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373

142.客运合同中造成旅客伤亡的责任承担 373

143.保管合同中规定的寄存人告知义务 374

144.保管人的义务 374

145.无偿保管人的责任 374

146.转委托 375

147.隐名委托 375

148.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376

149.行纪合同的定义 376

150.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376

151.行纪人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 376

152.居间合同中,居间报酬支付与居间费用的承担方式 377

(四)技术合同 377

153.技术转让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377

154.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权利 377

155.技术转让合同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 377

156.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新技术成果的归属 378

157.关于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378

158.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 378

159.委托开发或合作中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分配 378

160.可以行使留置权的五类合同当事人 379

第二章 侵权之债 379

161.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379

162.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380

163.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 381

164.内部刊物、资料所载内容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 381

165.“安全保障义务”涉及的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381

166.雇员侵权的雇主责任 382

167.承揽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382

168.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 382

169.义务帮工人致人损害时,被帮工人的责任 383

170.义务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被帮工人的责任 383

17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的记忆 383

17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的记忆 384

173.侵权行为的分类 386

174.共同侵权中,教唆、帮助人的责任 386

175.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 386

17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387

17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387

178.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 388

179.《民法通则》中采用“过错推定”的两种特殊侵权行为 389

180.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389

181.校园侵权责任 389

182.网络侵权责任 389

183.用人单位侵权责任 390

第三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391

184.不当得利后的财产返还 391

185.无因管理 391

第四部分 婚姻继承 393

186.婚姻无效的情形 393

187.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393

188.归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情形 394

18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例外情形 394

190.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关于财产的处理 395

19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归属 395

192.可以离婚的情形及离婚的限制 395

193.离婚案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396

194.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伪造债务的处理 396

195.遗产的范围 397

196.继承开始后,两种默示行为的后果 397

197.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97

198.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顺序的确定 397

199.遗嘱的形式 398

200.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99

201.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399

20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399

203.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与遗赠、法定继承的适用关系 400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401

204.著作权客体 401

205.著作权的主体 401

206.著作权的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 403

207.自传体作品的归属 404

20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情形 405

209.著作权使用的限制 406

210.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406

211.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的起算时间 406

212.稿件的录用及转载、摘编 407

213.职务作品知识点的记忆 407

214.表演者的权利 407

215.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408

216.授予专利的条件 408

217.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禁止权 409

218.强制许可 409

219.专利和商标申请的优先权 410

220.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411

221.不授予专利权 411

222.专利权的终止 411

223.专利权的无效 412

224.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412

225.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413

226.注册商标的种类 413

227.商标注册的条件 414

228.商标注册的限制 414

229.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 415

230.注册商标的续展 415

231.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415

232.驰名商标及其特殊保护 415

233.对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商标的限制 416

234.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416

235.认定商品或者服务类似的标准 418

236.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诉前禁令和财产保全的条件 418

237.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均为二年 418

238.民法上优先购买权的冲突解决 419

239.关于发明创造及技术成果的优先购买权 420

商法 421

第一部分 公司法 421

一、总则 421

1.公司章程及约束力 421

2.公司的分类 421

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421

4.公司担保的限制 422

5.公司合并、分立后登记的三种类型 422

6.关联关系人的范围 422

二、公司的设立 422

7.出资责任 422

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23

9.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程序 423

10.股东的出资方式 424

11.出资应当办理的手续 424

12.不得作价出资的情形 424

13.股东的知情权 425

1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和住所的限制 425

15.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股份比例限制 425

16.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426

17.发起人、认股人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 426

18.股票的发行价格及溢价款的处理 426

19.公司的合并、分立 426

20.公司的减资程序 427

三、公司组织机构 427

21.关于股东资格的取得和认定 427

22.股东会的职权 427

23.董事会的职权 428

24.公司高管人员身份的限制 429

25.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429

26.股东的表决权 430

27.股东会/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430

28.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 430

2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 431

30.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431

3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432

3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情形 432

33.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作出的决议事项 432

四、其他 433

34.一人公司相关知识点 433

35.公司解散的原因 433

36.公司解散相关程序 434

37.清算的相关程序 435

38.清算组织的职权 435

39.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 436

40.清算后财产的清偿顺序 436

4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436

4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437

43.商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438

44.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则 438

4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 438

46.公司税后的利润分配制度 439

47.公积金的用途 439

48.股东诉权 440

49.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 441

第二部分 合伙企业法 442

50.普通合伙人的限制 442

5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442

52.表见普通合伙 442

53.有限合伙人的人数规定 442

54.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 443

55.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 443

56.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44

57.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务 444

58.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交易的限制 445

59.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445

60.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446

61.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 446

6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相互转变时,债务的承担问题 447

6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447

64.合伙人可以退伙与当然退伙的情形 448

65.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 449

66.合伙人的继承人资格限制 449

67.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449

第三部分 个人独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法 451

一、个人独资企业 451

68.个人独资企业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责任的承担 451

69.《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聘管理人员禁止行为 451

70.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452

7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的清算人 452

7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期限 452

二、三资企业 452

7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452

7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几个常考知识点的记忆 452

75.注册资本、财会报告的货币单位 453

76.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限制 454

77.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454

78.外商独资企业财产抵押、转让的批准、备案制度 454

79.合营企业的解散 454

80.外资企业解散时清算委员会的人员 455

第四部分 企业破产法 456

81.企业法人适用《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和重整的情形 456

82.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 456

83.破产的申请 456

84.申请破产债权人资格的限制 456

85.《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限制 457

86.关于债务人财产问题 457

87.破产债权申报 457

88.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458

89.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行为 458

90.票据付款、承兑后可以申报债权 459

91.破产费用 459

92.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459

9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460

94.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情形 460

95.重整计划案的通过方式 460

96.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461

第五部分 票据法 462

97.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限制的情形 462

98.伪造、变造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法律责任 462

99.汇票、本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462

100.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463

101.背书、保证、承兑附条件的效力问题 463

102.汇票到期与到期前的追索权 463

103.追索权的追索对象 464

104.不能背书转让的情形 464

105.出票人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和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 464

第六部分 证券法 466

106.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 466

107.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 466

108.再次发行债券的禁止条件 466

109.上市公司高管层持有本公司股票买卖的限制 466

110.股票暂停上市的法定条件 467

111.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467

112.债券暂停上市的法定情形 467

113.《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的情形 467

114.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468

第七部分 保险法 469

115.保险的要素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469

116.如实告知义务 469

117.格式条款 470

118.保险合同的解除 470

119.人寿保险合同和其他保险合同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记忆 472

120.保险人对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的费用承担 472

121.代位追索权的行使 473

122.保险利益原则 474

123.保险合同中止或者减少保险金额的情形 474

124.人身保险中保险受益人的指定 475

125.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