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9
第一编 行政建置志 41
第一章 建置沿革 41
第二章 政区设置 44
第一节 明、清政区 44
第二节 民国时期政区 44
第三节 新中国的政区 46
第三章 村委会及自然村 49
第二编 自然地理志 59
第一章 自然环境 60
第一节 地质 60
第二节 地貌 63
第三节 山河 65
第四节 气候 66
第二章 自然资源 73
第一节 光热资源 73
第二节 水资源 75
第三节 土壤资源 78
第四节 植物资源 82
第五节 野生动物 84
第六节 矿藏 86
第三章 自然灾害 87
第一节 灾害性天气 87
第二节 灾害 89
第三编 人口志 92
第一章 人口源流 92
第二章 人口分布 95
第一节 城乡分布 95
第二节 地域分布 95
第三章 人口构成 96
第一节 年龄性别构成 97
第二节 社会构成 102
第四章 人口变动 104
第一节 出生、死亡 104
第二节 迁移变动 106
第五章 人口调查 107
第六章 婚姻家庭 110
第一节 婚姻 110
第二节 家庭 111
第七章 计划生育 111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12
第二节 晚婚晚育 113
第三节 节育绝育 114
第四节 奖惩 114
第四编 土地管理志 116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17
第二章 土地概况 117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17
第二节 耕地演变 121
第三章 土地管理 124
第一节 民国以前的土地管理 124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124
第五编 农牧志 127
第一章 管理体制 12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28
第二节 生产关系变革 129
第三节 经营管理 136
第二章 种植业 141
第一节 耕地 141
第二节 农作物 142
第三节 农技农艺 146
第三章 畜牧业 152
第一节 畜禽群体构成与分布 153
第二节 饲养与繁殖 153
第三节 饲草饲料 157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58
第五节 畜种改良与科技推广 159
第四章 副业 160
第一节 果树生产 160
第二节 采集 161
第三节 编织 161
第四节 加工业 162
第五章 农业机械 162
第一节 工具改革 163
第二节 农业机械 163
第三节 农机管理 165
第四节 机械供销 166
第六章 农业区划 166
第六编 林业志 168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69
第一节 林业局 169
第二节 局属单位 169
第三节 社队林场 173
第二章 森林资源 174
第一节 用材林木 174
第二节 经济林木 175
第三节 观赏林木 176
第四节 珍稀树木 176
第三章 林权 177
第四章 植树造林 179
第一节 种子工作 179
第二节 育苗 182
第三节 造林绿化 185
第四节 森林抚育 187
第五节 育林基金 189
第五章 森林保护 190
第一节 护林组织 190
第二节 森林管护制度 191
第三节 火灾预防扑救 192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193
第六章 林副业生产 194
第一节 木材采伐 194
第二节 木材销售 195
第三节 林特产品 196
第七编 水利水保志 197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98
第一节 水利水保局 198
第二节 局属事业单位 198
第二章 水利建设 199
第一节 蓄水工程 200
第二节 提水工程 202
第三节 渠道工程 202
第四节 改河工程 204
第五节 饮水工程 205
第六节 投资 206
第七节 水力利用 207
第三章 水土保持 208
第一节 水土流失 208
第二节 水保治理 210
第三节 投资 212
第四章 渔业 213
第八编 工业志 216
第一章 管理体制 21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17
第二节 领导体制 217
第二章 工业生产 218
第一节 煤炭 218
第二节 电力 222
第三节 冶炼 226
第四节 石油化工 227
第五节 机械 228
第六节 建材 228
第七节 木材加工 230
第八节 食品 230
第九节 服装 233
第十节 其它工业 233
第十一节 手工业 234
第三章 经营管理 239
第一节 规章制度 239
第二节 经济核算 239
第三节 职工工资与福利 240
第九编 交通邮电志 241
第一章 交通 242
第一节 机构 242
第二节 道路 242
第三节 运输 254
第四节 交通管理 260
第二章 邮电 265
第一节 机构 265
第二节 邮政 268
第三节 电信 274
第十编 商业、粮食志 285
第一章 商业 286
第一节 私营商业 286
第二节 国营商业 289
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298
第二章 粮食 30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08
第二节 收购 309
第三节 销售 313
第四节 储运 316
第十一编 财税金融志 321
第一章 财政 321
第一节 财政机构 321
第二节 财政体制 322
第三节 财政收入 323
第四节 财政支出 326
第五节 农业税及其它 331
第二章 税务 333
第一节 税务机构和管理 333
第二节 税收制度 335
第三节 税种及收入 336
第三章 金融 341
第一节 金融机构 341
第二节 货币 343
第三节 存款 345
第四节 贷款 347
第五节 债券和保险 351
第十二编 商品经济管理 353
第一章 物价 353
第一节 民国时期市场物价 354
第二节 新中国的计划价格 354
第三节 物价监督检查 357
第二章 计量管理 358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35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59
第二节 市场与管理 359
第三节 工商企业管理 362
第四节 经济合同、商标与广告管理 365
第十三编 城乡建设志 367
第一章 城镇建设 368
第一节 城廓变迁 368
第二节 市政建设 369
第三节 城镇住宅 373
第二章 乡村建设 375
第一节 昔日农村住宅 375
第二节 解放后农村住宅建设 375
第三章 建筑业 378
第一节 机构 378
第二节 生产 379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381
第一节 房产管理 381
第二节 建房用地管理 385
第十四编 政党群团志 386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387
第一节 县委 387
第二节 基层组织 401
第三节 党员 404
第四节 党的建设 407
第五节 宣传教育 408
第六节 纪律检查 414
第七节 统一战线 416
第二章 人民政协 419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19
第二节 政治协商会议 420
第三节 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422
第三章 群众团体 424
第一节 县总工会 424
第二节 农会、贫下中农协会 425
第三节 商会、工商业联合会 426
第四节 妇女组织 426
第五节 共青团 429
第四章 中国国民党及其所属群团 434
第一节 县党部 434
第二节 基层组织及党员 434
第三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435
第十五编 政权志 436
第一章 人民政权 436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436
第二节 人民政府 447
第三节 人民法院 457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 466
第五节 档案 472
第六节 信访 476
第二章 民国政权 477
第一节 参议会 477
第二节 “国大”代表的选举 478
第三节 县政权组织 479
第三章 封建政权 480
第十六编 公安、司法志 485
第一章 公安 485
第一节 旧社会专政工具 485
第二节 人民公安 486
第二章 司法行政 492
第一节 机构 492
第二节 法制宣传 493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493
第四节 公证处 494
第五节 民事调解 494
第十七编 民政志 496
第一章 机构 496
第二章 优抚拥军 497
第一节 优抚 497
第二节 支前 501
第三节 复退军人安置 502
第三章 救济福利、收容遣送 503
第一节 救济福利 503
第二节 收容、遣送、安置 508
第四章 婚姻宣传与登记 509
第一节 宣传贯彻《婚姻法》 509
第二节 婚姻登记 510
第十八编 劳动人事志 512
第一章 机构 512
第二章 劳动 513
第一节 劳动就业 513
第二节 职工人数 516
第三节 安全生产 519
第三章 人事 520
第一节 人员编制 520
第二节 干部构成 523
第三节 干部管理 529
第四章 离休、退休(职) 532
第一节 工人退休(职) 532
第二节 干部离休、退休(职) 532
第五章 工资、福利 534
第一节 工人工资福利 534
第二节 干部工资福利 536
第十九编 军事志 541
第一章 机构 541
第一节 军事科 542
第二节 人民武装部 542
第二章 军事地理 544
第一节 地形特点 544
第二节 关隘与军事设施 545
第三章 兵役 546
第一节 清朝及以前的募兵制 547
第二节 民国的兵役制 547
第三节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 548
第四章 武装力量 551
第一节 地方武装 551
第二节 驻军 559
第五章 人民防空 560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61
第二节 工程设施和防空演习 561
第六章 战争 562
第一节 古代战争 562
第二节 中国工农红军来宜君 563
第三节 人民游击战争 563
第四节 宜君解放 565
第二十编 文化志 566
第一章 文化 567
第一节 机构 567
第二节 图书 568
第三节 电影 569
第四节 群众文化 570
第五节 戏剧 571
第六节 宜君农民画 573
第二章 文物 576
第一节 村落遗址 576
第二节 陵墓 577
第三节 祠堂庙宇 578
第四节 寺观 578
第五节 石窟和摩崖造像 578
第六节 馆藏文物 581
第七节 其它 581
第三章 新闻、广播、电视 583
第一节 新闻 583
第二节 广播 584
第三节 电视 590
第二十一编 教育志 592
第一章 教育机构 59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593
第二节 业务单位 594
第二章 初等教育 596
第一节 清代的教育 596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小学教育 596
第三节 新中国的小学教育 597
第三章 中等教育 601
第一节 普通中学 601
第二节 中等专业教育 603
第四章 成人教育 607
第一节 民众补习教育 607
第二节 农民业余教育 607
第三节 职工业余教育 609
第五章 学制变革 610
第六章 师资 611
第一节 发展情况 611
第二节 教师管理 612
第三节 师资培训 612
第四节 教师待遇 613
第七章 经费与设备 615
第一节 经费来源 615
第二节 经费管理 616
第三节 学校设施 617
第二十二编 体育、卫生志 618
第一章 体育 618
第一节 体育运动 619
第二节 历届运动会 622
第二章 卫生 62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24
第二节 医疗单位 626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629
第四节 爱国卫生运动 629
第五节 防疫及地方病防治 630
第六节 卫生保健 636
第七节 卫生经费 639
第八节 药材 640
第九节 民间验方 642
第二十三编 科学技术志 646
第一章 机构 647
第二章 科技宣传与普及 648
第三章 技术推广 649
第四章 科研成果 650
第五章 科技队伍建设 653
第二十四编 宗教民俗志 654
第一章 宗教 654
第二章 民俗 656
第一节 传统习俗 656
第二节 革除陋习 663
第三章 谣谚 664
第一节 歌谣 664
第二节 谚语 671
第三节 歇后语 676
第四章 民间传说 678
第二十五编 方言志 681
第一章 语音 681
第一节 声母 681
第二节 韵母 688
第三节 声调 697
第二章 词汇 699
第一节 基本词 700
第二节 成语 702
第三章 语法 703
第二十六编 人物志 705
第一章 传略 706
第二章 烈士名录 723
第三章 各界知名人士表 729
第一节 本县籍地师级以上党政军干部 729
第二节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736
第三节 能工巧匠 742
第四节 知名人士 743
第五节 研究生以上知识分子 745
附录 748
第一章 重要文告 749
第二章 艺文 771
第一节 诗歌 771
第二节 散文 773
第三节 旧志序、跋选 778
编后语 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