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 1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与实践基础 1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构成 1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 2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3
六、依法行政 3
七、公正司法 3
法理学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5
二、法的作用 5
三、法的价值种类与冲突 6
四、法律规则的含义与逻辑结构 7
五、法律规则的分类 7
六、法律原则 8
七、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8
八、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9
九、法的效力 9
十、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种类 10
十一、权利与义务 11
十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12
十三、法的实施 12
十四、法律推理 13
十五、法律解释 14
十六、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15
十七、法与道德 15
法制史一、契约制度(西周、宋) 17
二、婚姻与继承制度(西周、宋) 18
三、《法经》 18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与立法 19
五、汉律的儒家化 19
六、《永徽律疏》 20
七、唐律的刑罚原则 20
八、明清会审制度 21
九、清末“预备立宪” 21
十、民国时期的宪法 22
十一、罗马法的复兴 22
十二、英国法的渊源 23
十三、英美司法制度 23
十四、法国与德国的重要法典 24
十五、西方国家两大法系 25
宪法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26
二、宪法的一般功能 26
三、宪法与条约 27
四、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27
五、选举制度 28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9
七、特别行政区制度 29
八、公民的基本权利 30
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31
十、议案、罢免案与质询案的提出 32
十一、国务院 33
十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3
十三、宪法修正案 34
十四、我国宪法的实施保障机制 35
经济法一、垄断协议 36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7
三、经营者集中 37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7
五、虚假宣传行为 38
六、诋毁商誉行为 38
七、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38
八、混淆行为 39
九、商业贿赂行为 39
十、消费者的权利 39
十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40
十二、经营者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40
十三、产品缺陷责任 41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 42
十五、食品检验制度 42
十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对策 43
十七、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权 43
十八、贷款法律制度 44
十九、对不良贷款的认定与监管 44
二十、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 45
二十一、银行业监管 45
二十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事项 46
二十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6
二十四、个人所得税法 47
二十五、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48
二十六、保护税收的措施 48
二十七、劳动合同的条款 49
二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9
二十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0
三十、集体合同 51
三十一、劳务派遣 51
三十二、工时基准 51
三十三、劳动争议 52
三十四、土地使用权 53
三十五、建设用地管理 53
三十六、土地承包经营权 54
三十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处理 55
三十八、房地产转让 55
三十九、房地产抵押 55
四十、建设规划管理 56
四十一、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 57
四十二、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主体 57
四十三、商品房销售与前期物业服务 57
四十四、环境标准制度 58
四十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 58
四十六、环境民事责任 59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60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60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 61
四、联合国机构 62
五、海洋法 62
六、国籍制度 65
七、引渡与庇护 65
八、外交特权与豁免 66
九、条约的效力 68
十、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的限制 69
十一、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规定 69
十二、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69
十三、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 77
十四、域外取证 79
十五、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 79
十六、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 80
十七、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80
十八、涉台民事司法文书送达 81
十九、FCA、FOB、CIF、CFR比较 81
二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82
二十一、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问题 83
二十二、《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我国海商法对三者的借鉴 84
二十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85
二十四、信用证 86
二十五、我国三大贸易救济措施 87
二十六、三大知识产权公约 88
二十七、技术进出口管理及限制性商业条款 91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一、法官职业道德之一——保障司法公正 92
二、法官职业道德之二——保持清正廉洁 93
三、法官职业道德之三——约束业外活动 93
四、检察官的兼职禁止与任职回避 94
五、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94
六、律师事务所 95
七、律师执业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 96
八、律师执业推广 97
九、律师同行中的行为规范 97
十、公证的范围及效力 98
刑法一、刑法的解释 100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02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102
四、犯罪论体系 103
五、因果关系 106
六、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08
七、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年龄 108
八、故意与过失责任 110
九、认识错误 111
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12
十一、共同犯罪 113
十二、量刑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 114
十三、数罪并罚制度 115
十四、缓刑与假释制度 116
十五、故意杀人罪等侵犯公民健康权利的犯罪 117
十六、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的犯罪 118
十七、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119
十八、抢劫罪与抢夺罪 120
十九、敲诈勒索罪 121
二十、盗窃罪 122
二十一、诈骗罪 123
二十二、侵占类犯罪 124
二十三、妨害司法类犯罪 125
二十四、涉及毒品类犯罪 126
二十五、贪污罪 127
二十六、贿赂类犯罪 128
二十七、挪用公款罪 130
二十八、经《刑法修正案(七)》修订与新增罪名 132
刑事诉讼法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34
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135
三、证人的权利及义务 135
四、立案管辖 136
五、级别管辖 138
六、指定管辖 138
七、回避的决定 139
八、指定辩护 140
九、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140
十、刑事证据的种类 141
十一、刑事证据的分类 144
十二、证明对象 145
十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46
十四、逮捕的适用机关 147
十五、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及赔偿责任人的范围 148
十六、询问证人的方式和程序 149
十七、侦查羁押期限 150
十八、补充侦查 151
十九、审查起诉 151
二十、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52
二十一、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154
二十二、审判公开原则 155
二十三、人民陪审员制度 156
二十四、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156
二十五、法庭审判程序 157
二十六、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159
二十七、延期审理 160
二十八、自诉案件的第一审审判程序 160
二十九、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61
三十、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161
三十一、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内容 163
三十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164
三十三、申诉 165
三十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66
三十五、执行机关 167
三十六、死刑执行的变更 167
三十七、暂予监外执行 16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 170
二、公务员处分制度 172
三、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173
四、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174
五、行政规则的适用 174
六、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 175
七、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175
八、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与撤回 177
九、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178
十、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178
十一、行政处罚的执行 179
十二、治安处罚的决定程序与执行程序 180
十三、行政强制措施 181
十四、行政给付 182
十五、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182
十六、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183
十七、行政复议机关 184
十八、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 185
十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 185
二十、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186
二十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87
二十二、行政诉讼的管辖 190
二十三、行政诉讼原告 191
二十四、行政诉讼被告 192
二十五、行政诉讼第三人 193
二十六、起诉期限 194
二十七、二审对原审判决遗漏问题的处理 195
二十八、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提供证据的要求 195
二十九、举证责任 196
三十、证据的调取与保全证据 197
三十一、证据的审核认定与效力大小的判断 197
三十二、撤诉 198
三十三、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199
三十四、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201
三十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02
三十六、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204
三十七、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205
三十八、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206
民法一、民事法律关系 208
二、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与抗辩权 209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209
四、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209
五、法人的能力 210
六、意思表示 210
七、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11
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211
九、狭义无权代理 212
十、表见代理 213
十一、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213
十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213
十三、诉讼时效的中止 214
十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214
十五、物权变动的原因 215
十六、物权变动的原则 216
十七、物权变动模式之要点 216
十八、所有权的种类 217
十九、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17
二十、善意取得 218
二十一、按份共有 218
二十二、地役权 219
二十三、抵押登记 219
二十四、抵押人的权利 220
二十五、抵押权人的权利 220
二十六、抵押权的实现 221
二十七、动产浮动抵押 221
二十八、动产质权 221
二十九、权利质权 222
三十、留置权 222
三十一、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223
三十二、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223
三十三、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 223
三十四、人保与物保并存 225
三十五、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225
三十六、保证期间 226
三十七、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226
三十八、定金 226
三十九、债的移转 227
四十、代为清偿 227
四十一、要约与要约邀请 228
四十二、承诺的生效 228
四十三、格式条款 229
四十四、合同履行抗辩权 229
四十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230
四十六、违约责任 231
四十七、缔约过失责任 232
四十八、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232
四十九、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 232
五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33
五十一、特种买卖合同 233
五十二、赠与合同 234
五十三、租赁合同 235
五十四、融资租赁合同 235
五十五、承揽合同 236
五十六、建设工程合同 237
五十七、委托合同 237
五十八、技术开发合同 238
五十九、不当得利 238
六十、无因管理 239
六十一、著作权归属 239
六十二、著作权的合理利用和法定许可制度 241
六十三、著作权的邻接权 242
六十四、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243
六十五、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244
六十六、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244
六十七、专利权的保护 245
六十八、商标注册申请 246
六十九、商标侵权行为 247
七十、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247
七十一、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与债务清偿 248
七十二、法定继承 248
七十三、遗嘱 249
七十四、遗赠 249
七十五、名誉权 250
七十六、肖像权 250
七十七、隐私权 251
七十八、共同侵权行为 251
七十九、对未成年人负有保障等义务的教育机构与监护人的赔偿责任关系 251
八十、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252
八十一、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52
八十二、雇员致人损害、被致损害的侵权责任 252
八十三、帮工人致人损害、被致损害的侵权责任 253
八十四、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253
八十五、侵权之债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253
商法一、公司的分类 254
二、公司的转投资与担保 255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55
四、公司的设立 256
五、公司章程的效力及变更 257
六、股东的出资 257
七、股权转让 258
八、股份公司限制本公司回购股份 258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义务 259
十、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派生诉讼 259
十一、一人公司特征 260
十二、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260
十三、公司的司法解散 261
十四、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262
十五、合伙事务的执行 263
十六、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 263
十七、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相互转变 264
十八、有限合伙企业 265
十九、合伙人所负债务的清偿 265
二十、合伙人资格的继承 266
二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266
二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267
二十三、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的异同 267
二十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限制与出资的转让 267
二十五、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268
二十六、破产管理人制度 269
二十七、债务人财产 269
二十八、破产抵销权 270
二十九、取回权 270
三十、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271
三十一、票据的无因性 272
三十二、票据权利 272
三十三、票据抗辩 272
三十四、汇票的背书转让 273
三十五、追索权 274
三十六、附条件的票据行为的效力 274
三十七、证券发行 275
三十八、公司证券的上市条件、暂停和终止上市情形 276
三十九、禁止与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 277
四十、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 278
四十一、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制度 279
四十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279
四十三、保险合同的解除 280
四十四、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之特殊规定 281
四十五、保险金的继承 281
四十六、财产保险合同的代位求偿权 281
四十七、保险标的的转让 282
四十八、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 282
四十九、船舶碰撞 283
五十、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283
五十一、共同海损 285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一、处分原则 286
二、合议制度 286
三、回避制度 287
四、公开审判制度 288
五、地域管辖 288
六、管辖权异议 291
七、诉的种类 292
八、当事人 292
九、共同诉讼与第三人 293
十、证据种类 296
十一、证明对象 296
十二、证明责任 297
十三、举证时限 298
十四、法院调解 299
十五、财产保全 301
十六、起诉审查后的处理 302
十七、撤诉与缺席判决 304
十八、诉讼中止、延期审理及诉讼终结 305
十九、简易程序 306
二十、上诉案件的审理 307
二十一、特别程序 308
二十二、再审的启动 308
二十三、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310
二十四、案外人申请再审 310
二十五、再审程序的裁判 311
二十六、对原判决违法的具体处理 311
二十七、对支付令异议 311
二十八、公示催告程序 312
二十九、民事判决、裁定与决定的区别 313
三十、执行管辖 313
三十一、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复议制度 314
三十二、案外人异议 314
三十三、委托执行 315
三十四、执行和解 316
三十五、执行承担 316
三十六、财产报告 317
三十七、参与分配 318
三十八、到期债权的执行 318
三十九、限制出境的措施 318
四十、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319
四十一、仲裁协议 319
四十二、仲裁的财产保全 320
四十三、仲裁中的和解、调解与裁决 321
四十四、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