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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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占善刚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00483205
  • 页数:308 页
图书介绍: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及第三人向法院提供证据方法或以本人作为证据方法以协助法院进行证据调查的义务,即证据协力义务。其因证据方法的不同而异其形态,或曰每一种证据方法均有其相应的证据协力义务。该义务属公法义务,其内容、履行方式及违反该义务应负之责任均因证据方法不同有所差异。

引言 1

第一章 证据协力义务之基础理论 6

第一节 证据协力义务之内涵及意义 6

一、证据协力义务之内涵 6

二、证据协力义务确立之意义 9

第二节 证据协力义务之法定形态与性质 11

一、证据协力义务之法定形态 11

二、证据协力义务之性质 15

第三节 证据协力义务之分类 17

一、当事人之证据协力义务与第三人之证据协力义务 17

二、人证之证据协力义务与物证之证据协力义务 19

第四节 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 19

一、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之内涵及性质 19

二、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之行使 22

第二章 证据协力义务之适用畛域——证据调查 28

第一节 证据声明 29

一、证据声明之成立要件 30

二、证据声明之时期 35

三、证据声明之撤回 39

第二节 法院对证据声明采否之判断 40

一、证据调查必要性之判断 41

二、法院对证据声明之判断形式 45

第三节 证据调查之实施 48

一、证据调查中的直接原则 48

二、证据调查中的当事人在场权 49

三、证据调查期日 51

四、法院外之证据调查 51

第四节 证据方法之限制 55

一、证据方法之法定 55

二、证据方法之限定 56

第三章 文书提出义务 68

第一节 文书提出义务概述 68

一、文书提出义务之内涵 68

二、文书提出义务之立法趋向 69

第二节 文书提出义务之范围 73

一、个别义务文书 73

二、一般性义务文书 82

第三节 文书提出义务存否之审理与裁判 91

一、举证人之申请应载明之事项 92

二、文书特定负担之减轻 93

三、文书提出义务证明(释明)责任之承担 96

四、文书提出义务存否之判断程序 98

五、文书提出义务存否之裁判及其救济 101

第四节 文书提出义务不履行之效果 104

一、当事人不履行文书提出义务之效果 104

二、第三人不履行文书提出义务之效果 108

第四章 勘验协力义务 113

第一节 勘验概述 113

一、勘验之内涵与特质 113

二、我国现行民诉法上的勘验 116

第二节 勘验协力义务之范围 121

一、德国 121

二、日本 122

三、我国台湾地区 125

四、我国现行民诉法 126

第三节 勘验协力义务存否之审理与裁判 128

一、申请应表明之事项 129

二、勘验标的物提出义务证明(释明)责任之承担 130

三、勘验标的物提出义务存否之判断程序 131

四、勘验标的物提出义务存否之裁判及其救济 133

第四节 勘验协力义务不履行之效果 134

一、当事人不履行勘验标的物提出义务之效果 135

二、第三人不履行勘验协力义务之效果 139

第五章 证人义务 143

第一节 证人之内涵与能力 143

一、证人之内涵 143

二、证人能力 145

第二节 到场义务 148

一、到场义务之内涵 149

二、违反到场义务之构成条件 149

三、对证人违反到场义务之制裁 151

第三节 宣誓(具结)义务 154

一、确立宣誓(具结)义务之意义 154

二、宣誓(具结)程序 156

三、宣誓(具结)义务的免除与拒绝 158

四、违背宣誓(具结)义务所受之制裁 161

第四节 证言义务 162

一、证人陈述之方式 162

二、证人讯问之方法 165

三、公务员作为证人讯问之特则 170

四、证言之附随义务 171

五、违背证言义务所受之制裁 172

第五节 证言拒绝权 173

一、证言拒绝权之性质 173

二、证言拒绝权之类型 174

三、证言拒绝权之例外 183

四、拒绝证言之程序 184

第六章 鉴定义务 186

第一节 鉴定概述 186

一、鉴定的内涵 186

二、鉴定的类型 190

三、鉴定之开始 193

第二节 鉴定人 195

一、鉴定人的资格与地位 195

二、鉴定人的选任 201

三、鉴定人之回避 204

第三节 鉴定义务之特质与具体内容 209

一、鉴定义务之特质 209

二、鉴定义务之具体内容 211

第七章 当事人受讯问义务 221

第一节 当事人讯问概述 221

一、当事人讯问之内涵 221

二、当事人讯问与其他当事人陈述之分际 222

三、当事人讯问在证据方法中的地位 225

第二节 当事人讯问能力与适用条件 231

一、当事人讯问能力 231

二、当事人讯问之适用条件 235

第三节 当事人受讯问义务之具体形态 242

一、到场义务 242

二、宣誓(具结)义务 246

三、陈述义务 247

第八章 不为证明妨害之义务 254

第一节 证明妨害概述 254

一、证明妨害之内涵 254

二、关于证明妨害之立法例 255

三、我国现行民诉法关于证明妨害之态度 256

第二节 证明妨害制度之历史沿革 257

一、法源 257

二、德国普通法时期 259

三、帝国法院(RG)时期 262

四、联邦法院(BGH)时期 268

第三节 证明妨害制度之正当性基础 270

一、损害赔偿义务说 271

二、期待可能性说 272

三、经验法则说 273

四、诉讼协力义务违反说 274

五、诚信原则违反说 275

第四节 证明妨害之构成要件 277

一、妨害人违反证据方法提出义务 277

二、妨害人于妨害行为具有可归责性 280

三、妨害证明之行为与证明不可能的状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84

第五节 违反不为证明妨害义务之法律效果 285

结语 292

附论 关于证据协力义务规范的立法建议条文 294

参考文献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