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镇压反草命问题的文件 1
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财产的规定 1
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财产的指示 2
三、中央司法部对东北司法部关于反革命罪犯减刑假释复权及上诉问题的答覆 3
四、华东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 4
五、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的财产如有债务如何处理问题的批覆 7
六、为什么对某些反革命罪犯实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 9
二、关于维护财经建设问题的文件 11
一、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 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12
三、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 13
四、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 15
五、华东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施行细则 21
六、华东区货物税违章案件处理暂行办法(草案) 26
七、华东禁宰耕畜暂行条例 29
八、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以黄金借贷案件处理问题的批覆 30
三、关于婚姻问题的文件 33
一、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取消婚约时聘礼应否返还问题的通令 33
二、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指示 34
三、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通令 35
四、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问题的通令 37
五、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蒙汉回等民族的革命干部间是否可以结婚等问题的批覆 38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指示 39
七、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司法部关于现役革命军人与退役革命残废军人婚姻案件的处理办法及开展爱国拥军教育之指示 42
八、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在离婚诉讼进行中一方参军如何处理的通令 43
九、北京市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几个问题 44
四、关于债务问题的文件 49
一、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 49
二、浙江省人民法院:关于公私债权受偿问题的指示 51
三、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城市债务纠纷中如何区别城乡债务问题的通令 52
四、华东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草案) 53
五、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城市债务处理问题的指示 54
六、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以金银为给付之契约或以金银为计算之债务是否有效等问题之批覆 55
七、上海市人民法院债务类解答 59
五、关于房屋问题的文件 73
一、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房屋纠纷及诉讼程序等问题的批覆 73
二、房租纠纷处理原则(节录上海市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纠纷案件的报告) 74
三、关于城市房屋问题(人民日报解答平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问) 80
四、上海市人民法院房屋类解答 84
六、关于诉讼程序管辖问题的文件 109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 109
二、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 117
三、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 119
四、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中南司法部于瓯江主任在司法训练班的报告) 122
五、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诉讼程序审级和法院领导关系的指示 130
六、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一般刑事案件审理程序问题的指令 132
七、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程序上若干问题的指示 134
八、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上诉制度问题的指示 137
九、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覆核问题的指示 138
十、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二审确定判决当事人不服提起中诉问题解释 141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亲告罪”或“告诉乃论”问题的通令 142
十二、华东各级法院管辖暂行规则 144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对“华东各级人民法院管辖暂行规则”第一、二、三条解释 146
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民事管辖权问题的解释 147
七、其他 149
一、华东逮捕人犯暂行条例 149
二、中央法制委员会:关于褫夺公权问题的解答 151
三、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财产刑罚使用问题的指示 152
四、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继承等问题的批覆 156
五、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 158
六、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建立本区各级人民法院请示报告制度之规定 162
七、华东区各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试行办法 164
八、怎样做判决 169
九、怎样写判决书 172
十、审讯的三大基本常识 173
十一、审讯工作中的几点经验 177
十二、关于司法工作的几个具体政策 180
十三、审判工作的思想方法问题 215
十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说明 232
十五、关于“最高人民检察署暂组织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草案的说明 239